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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校园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3-18

爆笑校园读后感精选。

想必大家都有为作品读后感而苦恼过吧?相信作品这本书很多人都是读过的,内心也有着很多的想法。 用句子表达心中所想,对于“爆笑校园读后感”这个话题我们会为您详细讲解相关内容,文中信息只供参考查看!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1】

《爆笑校园18集》读后感450字

我今天看爆笑校园,里面的主人公呆头发生了好多件非常搞笑的事情。比如说:呆头的村子白痴村就发生了好多事情,有一天呆头的一个朋友,叫班花,她是女的。她去白痴村坐公交车,那个保安却拦住了她。你猜怎么样?保安说:“女的不准坐公车。“班花说:“为什么不能坐公车?那女的坐什么车?”保安说:“当然是坐母车。”母车就是公车套上一个裙子,还有几个最搞笑的笑话你们听一听。

呆头的朋友旺财家有一个女的天天打开窗户大叫,而且还住在一楼。呆头想了个办法,夜晚去画了画。第二天旺财哈哈大笑,因为呆头夜晚画的画就是那个女的两脚踩着鳄鱼嘴巴的一边乱叫。第二个故事是呆头在厕所尿尿,呆头先看觉得好笑。后来又哈哈大笑,尿就尿到了自己朋友旺财的头上。旺财说这是汗吗?全身冒着杀气。第三个故事是呆头的朋友班花跟别人聊天,班花隔壁班的人就叫班花红杏出墙,班花说:“应该叫。”呆头说:“家丑外扬。”呆头就被打了一顿。

这本书虽然非常好看,但是我提一个建议。要少看,因为这本书这是解闷的,里面有很多不良的行为。所以我劝你们要少看。

朱斌作品《爆笑校园》18集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农村娃呆头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在被他的一举一动逗笑的同时,更会被他身上独有的爆笑气质传染而变得快乐……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2】

《爆笑校园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名叫做《爆笑校园》,讲述了一群中学生在校园里发生的一系列搞笑故事。这本书让我笑得肚子疼,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友情、勇气和幽默的道理。


在书中,主人公小明是个调皮捣蛋的男生,他总是惹一些麻烦,但却总是能靠着自己的机智和幽默化解困境。他和好朋友小红常常在学校里搞笑闹事,闯下不少笑料。比如有一次,他们在课堂上偷偷把老师的椅子垫子换了位置,结果老师一坐上去就像翻了个跟头,整个班级都笑翻了。


除了小明和小红,书中还有很多其他有趣的角色,比如学霸小王和天才少女小花。他们性格各异,但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在一次班级表演中,小王展示了自己的才华,唱了一首动听的歌曲,让全班同学都被他的表演所吸引。而小花则展现了自己的智慧,帮助小明和小红解决了一个难题,让他们感激不已。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了友情的重要性。在校园里,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好朋友,能一起分享快乐、承担困难。小明和小红、小王和小花都是很好的搭档,他们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让彼此的生活变得更加有趣和丰富。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幽默的力量。在学校里,遇到困难或挫折时,能够用幽默的态度去面对,能够化解尴尬和解除紧张。小明就是个很好的榜样,他总是能在最危急的时刻说出一句逗趣的笑话,让大家都笑逐颜开。


小编认为,读完《爆笑校园》这本书,让我收获颇丰。我学到了友情和幽默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励志鼓舞的力量。希望以后我也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们一样,勇敢面对挑战,用笑容去迎接生活的一切。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出更多快乐的故事吧!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3】

《爆笑校园读后感》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校园小说,通过讲述主人公小明在学校里发生的一系列爆笑事件,为读者带来了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乐观与幽默精神,下面我将从内容、人物和情节三个方面分析一下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多彩,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捧腹大笑。比如说,小明在考试中因为没有准备好而偷看别人的答案,结果被老师发现了,不仅被罚站,还被罚写五百遍“我不该作弊”的字条。又比如,小明在操场上跑步时被同学绊倒,结果不仅摔了个四脚朝天,还被同学们取笑了一番。这些情节既真实又幽默,勾勒出了一个活泼可笑的校园生活场景。


书中的人物形象塑造十分生动。小明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孩子,他总是想尽办法逃避学习,却总是惹来一身麻烦。老师们也各具特色,有的严肃认真,有的幽默风趣,有的严厉刻薄,每一个人物都给故事增添了色彩。而同学们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善良可爱,有的古怪诙谐,有的淘气调皮,他们之间的互动让整个故事更加有趣。


书中的情节安排巧妙,紧凑有趣。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开头、发展和结尾,情节衔接自然流畅,让人读起来一气呵成。作者通过这些小故事,巧妙地描绘出了一个风趣幽默的校园世界,让读者不禁会心一笑,仿佛自己也置身其中。


小编认为,《爆笑校园读后感》这本书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校园小说,通过其幽默风趣的文字和生动有趣的情节,为读者呈现了一个欢乐的校园世界。在阅读过程中,不仅能够感受到作者的智慧和幽默,还能够领略到人生中的乐趣和无奈。希望更多的读者能够通过这本书感受到快乐和幸福,让笑声充满我们的生活。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爆笑校园》的书,很搞笑的,《爆笑校园》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呆头,他很搞笑。比如,在考试中,豆豆问他的同学旺载:第四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旺仔小声说道:尼加拉瓜大瀑布是世界上最大的瀑布,旺仔说着呆头慌忙写着,考试完了交卷,老师一看呆头的试卷,第四题答案竟然是你家那大破布是世界上最大的破布,老师都看晕了,莫名其妙,很搞笑吧。

呆头之所以写错,一是他根本就不会,二是他听成谐音啦,哈哈。我们可不能向他学习。我们在课堂上必须认真听讲,这样我们才能轻松而正确地回答问题。

书里面还有好多搞笑的故事,等到开学到校时我再讲给大家听,好吧!

这本书的主要思想是:小白想找一个好男人做主人。于是,菲娜带小白去樱花巷,希望小白能在这里找到一个好家。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小白的每一天都相依场噩梦。一天,小白遇到了一个像谜一样的女人。她和小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觉是:小白当时的努力,换来了当下的美丽,值得快乐。小白吃苦耐劳的精神值得学习。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5】

我今年八岁了,读三年级,已经读了六年书。在这六年里,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我就认识了很多字,从读了小学起,到现在三年级,我认识的字就更多了,可以自己看书了。我看过很多书,对我印象最深的是《爆笑校园》。 

《爆笑校园》是漫话书,里面的人物有:呆头、旺财、朱朱、贝有钱、高材生、A仔、糯米团、刘老师(刘姥姥)、还有呆头的牛么么。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这样的故事:呆头买了很多瓶生发液,想做出一个理想的发型——三七分。那天,他忙着往头上抹生发液,结果是只长了两根头发,而且是左边的往左弯下,右边的往右边弯下,于是呆头去找生发液发明者朱朱,说:“朱朱,能不能帮我弄一下头发?我要的发型是三七分。”朱朱说:“放心吧!我弄的发型是全世界最好看的了!”于是朱朱帮呆头搞起了头发,原来朱朱帮呆头弄的三七分是右边一个3,左边一个7。哈哈! 

《爆笑校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捧腹大笑。读书使我们得到了乐趣和知识。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6】

课余我看过许多课外书,期中有一本叫《爆笑校园》的书让我记忆深刻。

《爆笑校园》其实是一本漫画书,里边的主角呆头是个十分天真、搞笑的小男孩。他的特点是:整天呲牙咧嘴,常露出他那黄黄的虫蛀牙,出其不意就弄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有一天,我做作业做得累了,就拿起一本《爆笑校园》来看,里面一篇《有样学样》,讲的是呆头去上学的路上看见有一个人正踩着梯子砌砖,突然一阵风吹来,梯子晃了一下,那人就摔了下来,这时正好有一个路过的人看见了,急忙上前把那砌砖的人扶起来,还帮他把梯子扶好,问:你没事吧?砌砖的那人摸摸摔疼的屁股,皱着眉头说:我没事,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大好人!呆头看到这时,恍然大悟的想:原来好人好事这么容易做到的。老师常要我们多做好人好事,我也做件好事,让老师表扬表扬我。说干就干,呆头向四周环顾,看看有没有人需要帮忙。突然,他看见有一个老婆婆在马路边慢慢地走着,似乎想要过马路,呆头看见后,嗖的一下子跑到老婆婆身边,对老婆婆说:老婆婆,我扶你过马路吧!老婆婆张嘴想说什么,还没说出来,呆头以为老婆婆要感谢他,摆摆手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说完,不管三七二十一,拽着老婆婆就往马路对面走。到了马路对面,呆头得意地对老婆婆说:老婆婆,我是一个好学生吧?老婆婆喘着气,甩开呆头的手说:你你我家在马路对面,我刚从马路这边过去的呆头一听,羞红了脸,低下头灰溜溜地走了。当我看到这里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呆头实在是太搞笑了。刚才学习的劳累在笑声中烟消云散了。《爆笑校园》里还有许多记载呆头无厘头的搞笑事情,我常在学习之余多看看,调节一下紧张的学习情绪。

《爆笑校园》里的呆头的形象实在是太可爱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多创造幽默,这样同学之间才能多一些笑声,多一份有爱。

爆笑校园读后感【篇7】

我曾读过不少本有趣的课外书,这些书的故事许多我已 经淡忘了。但是《爆笑校园》这本漫画书,它是我每天不可缺少的零食,国庆的七天里,我一次次翻开它,去享受它给我带来的快乐!

里面的文字与图画一起,组成了一个个能笑掉大牙的笑话,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书里的呆头非常搞笑,每集都有让人开心的片段,如:忙中有错、瞎扯蛋和变形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主要人物吧!呆头:这本书的男猪脚,一个用火星思维做事的农村娃,在大城市的狗刨中学里,不但颠覆传统的师生关系,扭转俗套的追求方式,甚至打造出惊人的宠物情缘,在每个故事里闹出许多啼笑皆非的笑话除了呆头,还有几个人物在某个故事里,孟男:用肌肉搭成的男生,每天都有骄傲的事和麻烦的事。高柴生:考试时总会得到100分的男生,成绩非常稳定。初一(3)班的尖生子,国家的希望。小菌:故事中最漂亮的女神她美丽、善良。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幽默、快乐和作者的丰富的想象力,时常让我捧腹大笑,乐在其中。可是要注意:千万不要在吃饭喝水时阅读这本书,只能在休息时间时看一看,以防产生不良后果。

书里面还有很多搞笑的故事,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书,你们也会喜欢上它的!

扩展阅读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精选


读书可以让我们豁然开朗,忽然想明白很多事情。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我们写读后感的时候,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那么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语言更加清晰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精选,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1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了毕生心血才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这本书中介绍了大自然里的各种昆虫,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了世人面前,从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以及死亡这几方面让我们读者更加深入透彻地了解了这些昆虫。

我很喜欢描写萤火虫的这句话:“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_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这句话运用了拟人以及比喻的修辞手法,把萤火虫_上的亮光比作了一只小灯笼,不但形象生动地写出了萤火虫的外貌特征,而且让我们感受到了萤火虫的活泼可爱。

再比如,作者为了说明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么厉害,让它和各种毒性极强的昆虫进行战斗,最终总是以朗格多克蝎子获胜告终,因而证明了他的结论,这样不但显得更加有说服力,而且让我们感觉自己仿佛就身临其境一般。

还有屎壳郎,以前我很讨厌它们,因为它们整天和那些粪便粪便打交道,而且揉成团占为己有,但是自从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它们是名副其实的大自然“清洁工”,因为它们总是会把那些不讲卫生的动物们留在草地上的粪便打扫干净,因而使得公园里的草坪变得更加清爽,花朵变得更加香气扑鼻。看来,我们要想真正的了解一样事物,光凭外表是不够的,要挖掘到它的内心深处,才能了解它的本质。

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关于作者做的一个与蝎子有关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这时,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了,而且变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气勃勃!

总之,《昆虫记》这本书给我最直观、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昆虫世界真奇妙”!当然,读一本书最重要的目的应该是要对自己有所启发,我觉得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当中,也要像法布尔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多实践,有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而且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2

我们为深邃的大海欢呼;我们被巍峨的高山折服;我们对广阔的沙漠充满向往;我们对娇艳的鲜花充满赞美……

但,谁曾留心过蝉第一次蜕皮是怎样的;谁曾了解过螳螂是怎样捕食的;谁曾观察过屎壳螂是怎样制作粪球的;谁会想到石蚕原本是生长在芦苇丛里;

我们忽略的太多太多,忽略的时间太久太久……

“昆虫”,听起来过于学问化的名词,不像人们日常口头用语。但是它,虽陌生但又熟悉——树上的知了、花间的蜜蜂、米袋子的象鼻虫、水里的鱼、吸血的斑纹……昆虫的数量比地球上的人类多上千万倍,然而人们居然熟视无睹,根本不愿意认真感觉这生命。他们真的那么渺小吗?就因为它们渺小而忽略它们吗?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不是奇迹了。法国杰出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用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被人们忽略的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的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法布尔以他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完成了传世佳作——《昆虫记》。

《昆虫记》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在内,都有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不应该被忽略。法布尔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多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他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观察各种昆虫,书中记录的各种有趣的昆虫,让我着迷,但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于昆虫的了解,还有我成长的感受。

《昆虫记》记录了33种昆虫,其中就有今年暑假,我也曾经抓到过的昆虫--蝉。在书中,法布尔写道,为了"唱歌",蝉牺牲了很多,由于蝉是靠腹部的发声器唱歌的,所以只能把器官放到最小的地方;在我手中,只要我轻轻抚摸蝉的腹部,蝉就又会大声歌唱,然而不幸的是,没有人喜欢蝉的歌声,听了总是让人觉得很烦燥。寓言的描写,让我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我也很奇怪,寓言是如何理解这些昆虫未知的秘密的?

在《优雅而**的杀手》这篇故事中,法布尔给我们讲了螳螂有一个前腿伸向半空像人在"祈祷"的动作,这其实是螳螂在等待自己的猎物送上门来,只要有一只蝗虫无意间路过,螳螂就会立刻展开一副准备战斗的样子,而蝗虫因为受到惊吓,会忘记自己是昆虫中的短跑健将,最终被螳螂的两把"锯刀"捕杀。我想,螳螂杀蝗的时候,寓言一定是在边缘,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也许呆了半天,也许花了很多天去看这一幕,否则,他怎么能写出这么生动的一幕呢?

法布尔用生动语言描写的各种昆虫让我着迷,但让我收获最大的还是法布尔的执着与好奇,在做确定蜜蜂有着独特的回家能力的实验时,法布尔把三十只蜜蜂放到陌生的地方,看它们能不能飞回来,为了确保飞回来的是不是放出去的蜜蜂,他在蜜蜂的背上画一个白色的标记,在画标记的时候,法布尔经常会被蜜蜂蛰到,但他早已忘记了疼痛,沉迷于昆虫的世界,他的执着精神让我敬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执着精神。记得以前,我搭"乐高"玩具的时候,因为有个零件怎么也装不上,而大发脾气,轻易放弃了,结果到现在,这个玩具还是没有搭起来。当我学会游泳时,虽然我经常喝水,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了下来。最后,我学会了游泳,我可以游得很远。

从6岁起,寓言就对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蜜蜂为什么采集蜂蜜?蜘蛛织网?正是这种好奇心使得寓言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从不放弃对昆虫的观察。

暑假,我的作业不多,但有些问题有些难,我停止了思考,把问题放在一边,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让我们增加知识。只有保持探索和寻找答案的好奇心,才能激励我们克服困难,不断进取。

合上《昆虫记》,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会出现很多书中描写的昆虫,它们是这么真真切切地存在我的脑海中,同时,我的眼前也会出现法布尔的身影,他或是蹲着一动不动地观察蚂蚁,或是为了寻找萤火虫整夜行走,正是他的执着与好奇,才给我们带来这本非常有趣的《昆虫记》,让我还想再看一遍。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4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5

暑假我看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这一部概括昆虫种类、特征、习性讲述了昆虫最真实的生活著作。而在这一系列的字里行间,作者法布尔也加入了自己对昆虫,对生活的感悟。让它也不单单是一些科普类的观察日记,也融入了许多对生活的情感。

在《昆虫记》这一系列中,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松毛虫。这是一种以松树为食的昆虫。在原文中这么描写它们卵和幼虫:“该物体长3毫米,宽4—5毫米,外表如丝一般柔软光滑,白中略显橙黄色,覆盖着鳞片,鳞片像屋瓦似的叠盖着,排列虽然整齐,但不成几何秩序,外观犹如榛树未曾开花时的`花序。”“这些细小微弱的创造物只有1毫米长,它们呈蛋黄色,满身纤毛,其纤毛又短又长,短的呈黑色,长的呈白色。”

松毛虫虽然是一种害虫,当它们身上所有拥有的一些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松毛虫和睦相处,每一只虫都在最大努力为集体做贡献。干活时绝不懒散拖沓。不像生活中一些人,总想在一些方面投机取巧。而松毛虫却因为完成自己的职责而感到满足,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啊!

松毛虫在过冬时,由于每条松毛虫体内的丝线数量已经不足,它们会合力修建一个用于御寒的屋子。这种极高的合作意识恐怕有许多人类团队也做不到吧!更有甚者,不为团队帮忙还在内部挑拨离间,导致团队面临信任危机,甚至有解散的风险。不仅如此,松毛虫修筑屋子的时间还是在冬天来临之前,可谓是未雨绸缪,就算冬天提前来临也不怕。不得不说,有时候可真是“人不如虫”啊!

在这本书中,除了松毛虫,还有许多其他的昆虫。甚至连一切故事发生的地点——荒石园都做了一个描述。不过这篇文章已接近末尾,我也不一一描述了。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6

前些日子,我读完了《昆虫记》,里面有很趣味的故事。

当我读到狼蛛的家庭生活的时候,我感到十分欣慰。母狼蛛会用吐丝器粘住卵袋,最少也要拖3个星期。卵袋在母狼蛛行走、攀爬和跳跃都是一个累赘。一旦卵裂开做母亲早就死了。母狼蛛真可怜一生完孩子就死了,都没机会看看孩子们。从那里能够看出母狼蛛很爱孩子她宁可使自我的行动不方便,也要保护好孩子。

那些小狼蛛,就会另外找一只母狼蛛当自我的母亲。之后的七八个月这些小狼蛛都会在母狼蛛的背上度过,母狼蛛每一天背上背下不累吗?这样难道不会影响母狼蛛捕食吗,不会影响行走、攀爬和跳跃吗?

同时我也觉得很残酷。两只母狼蛛竟然为了抢孩子而打斗了起来,真是不可理喻。赢得那方会会用肚皮压住败者然后张开嘴把败者的头啃了下来。真是一场残酷的战斗,仿佛就在我眼前,吓得我都不敢往下看了。胜者再把败者的身体慢慢的小口小口地吃掉,看着妈妈被吃掉,小狼蛛们无动于衷,识相地爬到胜者的背上。能够看出母狼蛛很爱孩子,可是爱的方法不对。

我感到很奇怪,母狼蛛在吃东西的时候为什么不叫上小狼蛛一齐吃?是他们不饿,还是母狼蛛不给他们吃。原先他们不吃东西是为了延长禁食期,并且卵一开始就会供给必须的物质,他们也会在必要的时候活动一下身子,并且还很敏捷,那么供给能量的食物就是必不可上的。那怎样供给能量,那就要靠阳光,来延长进食期。

当他们长大的时候就会一批批依依不舍的离开母亲。然而,他们根本没有回报母狼蛛对他们的养育之恩,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母狼蛛还是孤苦临丁的一人。

看完了《昆虫记》我才发现,原先蜘蛛是这么的趣味。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7

你有没有发现,泥土里总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虫子在爬动?如果有,那恭喜你,你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法布尔!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们仿佛都有奇思,有个性,成了精灵,每日为了自己喜爱的生存事业而努力。“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这段话出自《昆虫记》里关于遂蜂门卫的介绍。

这段话乍一看好像平平无奇,但细读之下,令人感动不已——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母亲,世上最伟大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都可以吃到新鲜的美食。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法布尔用自己毕生的心血写出《昆虫记》,研究昆虫是他的爱好,将他的研究所得写成书本广为流传,是他的选择。通过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他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观察各种昆虫,书中记录的各种有趣的昆虫,让我着迷,但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于昆虫的了解,还有我成长的感受。

《昆虫记》记录了33种昆虫,其中就有今年暑假,我也曾经抓到过的昆虫蝉。在书中,法布尔写道,为了唱歌,蝉牺牲了很多,由于蝉是靠腹部的发声器唱歌的,所以只能把器官放到最小的地方;在我手中,只要我轻轻抚摸蝉的腹部,蝉就又会大声歌唱,然而不幸的是,没有人喜欢蝉的歌声,听了总是让人觉得很烦燥。法布尔的描写,让我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我也非常奇怪,法布尔是如何了解这些昆虫不为人知的秘密的呢?

在《优雅而凶残的杀手》这篇故事中,法布尔给我们讲了螳螂有一个前腿伸向半空像人在祈祷的动作,这其实是螳螂在等待自己的猎物送上门来,只要有一只蝗虫无意间路过,螳螂就会立刻展开一副准备战斗的样子,而蝗虫因为受到惊吓,会忘记自己是昆虫中的短跑健将,最终被螳螂的两把锯刀捕杀。我想,螳螂在捕杀蝗虫的时候,法布尔一定就在边上,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也许一呆就是半天,也许花很多天,才看到这一幕,否则,怎么可能写出如此生动的场景呢?

法布尔用生动语言描写的各种昆虫让我着迷,但让我收获最大的还是法布尔的执着与好奇,在做确定蜜蜂有着独特的回家能力的实验时,法布尔把三十只蜜蜂放到陌生的地方,看它们能不能飞回来,为了确保飞回来的是不是放出去的蜜蜂,他在蜜蜂的背上画一个白色的标记,在画标记的时候,法布尔经常会被蜜蜂蛰到,但他早已忘记了疼痛,沉迷于昆虫的世界,他的执着精神让我敬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执着精神。记得以前,我搭乐高玩具的时候,因为有个零件怎么也装不上,而大发脾气,轻易放弃了,结果到现在,这个玩具还是没有搭起来。而在我学游泳的时候,虽然我会经常喝到水,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下来了,最终,我学会了游泳,而且,还能游很远。从6岁开始,法布尔对昆虫产生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蜜蜂会采蜜?蜘蛛会织网?正是这样的好奇心,让法布尔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放弃对昆虫的观察。暑假里,我的作业并不多,但有的题目有些难,我就停止了思考,把题目搁在了一边,其实,这些题目的答案,都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只有保持一颗不断探索寻找答案的好奇心,才能激励我们克服困难,不断进取。

合上《昆虫记》,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会出现很多书中描写的昆虫,它们是这么真真切切地存在我的脑海中,同时,我的眼前也会出现法布尔的身影,他或是蹲着一动不动地观察蚂蚁,或是为了寻找萤火虫整夜行走,正是他的执着与好奇,才给我们带来这本非常有趣的《昆虫记》,让我还想再看一遍。

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 篇9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察昆虫和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穷,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始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浓厚兴趣。在此兴趣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终于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我是一个特别喜爱昆虫的女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一一法布尔,一个对昆虫如此痴迷的专家,大家一定非常熟悉。

《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才写成的,它详细而又确切地记录了许许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生存技能等等。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昆虫世界:蜣螂忙忙碌碌地制作粪球、滚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向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拥有勇气的舍腰蜂在烟囱里搭窝筑巢......

其中美丽的萤火虫那一篇,让我印象深刻。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肚子的顶端会发出光亮。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一种肉食动物,它的主要食物竞是蜗牛!在吃蜗牛时,萤火虫先要给蜗牛打一针“麻醉剂”。这个工具是有两片锋利的大颚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锋利的“獠牙”。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当我读到这些信息时,我简直惊讶的目瞪口呆,同时,我的心里一阵惊喜,因为我又知道了一个知识。

《昆虫记》这本书,充分的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让我更加亲近自然,热爱科学,让我对昆虫越来越感兴趣。我常常蹲在草丛里、花丛中……这儿是我的乐园。

记得那一次,我在迷迭香丛中,看到不知名的蜘蛛,不过我并没有大喊大叫,而是半蹲下来仔细地观察着这只蜘蛛,只见这只蜘蛛在找到合适的地方后,便开始织网了,它先抽丝并搭出一个丝架,然后又在丝架上横拉了一根细丝线,最后小蜘蛛又回到白色丝垫,它爬得很快,一边爬一边抽丝。每走一趟,它就在架子上做一条辐,不一会丝架上就有很多辐了,一张网就织好了。在无限的静谧中我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欢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仔细地观察、深入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考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神奇,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许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触!

我赞叹于神秘的大自然,好奇于可爱的昆虫,更折服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及可贵的探索精神。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一定会对它爱不释手。

[精]茶馆读后感精选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不同的人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同的见解,为了让阅读更有价值,我们需要将阅读时产生的感悟通过读后感进行及时记录。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精]茶馆读后感精选,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茶馆读后感 篇1

茶馆话剧观后感


近日,我有幸观看了一场名为《茶馆》的经典话剧演出。这部作品由著名导演李少红执导,以席慕容原著小说为基础改编而成。整个演出历时近三个小时,每个细节都让我沉浸其中,享受着话剧带来的艺术盛宴。


《茶馆》以三个不同时代的故事串联了起来,展现了中国历史的跌宕起伏。在上半场,我被带入了清朝末年的北京,一个短命的帝国即将走到尽头,社会动荡不安。透过茶馆里不同面孔的人物,我看到了当时权臣与百姓之间的不公与斗争。在这个故事中,蔡京和秋瑾这两个角色引人注目。一个是憎恶有加的权臣,一个是为民请命的爱国女子。他们的对峙,令我感到无比的紧张与震撼。演员的精湛演技和生动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了当时人民的悲苦和挣扎,让我对历史更感兴趣。


进入下半场,故事跳到了中国的战争年代。这个时代的茶馆变得更加凄凉,被战车辗压的声音和空荡荡的背景音乐让我感到一股莫名的寒意。这一部分主要围绕着老板娘王艾的命运展开。她本是一个与丈夫过着平凡生活的普通妇女,却在战争中承受了巨大的折磨。尽管她面对着种种悲剧,却从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她的坚毅和勇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后一个时代是当代,茶馆变成了一座被拆迁的遗迹。在这个故事中,国企员工王二侠和年轻的网红袁公公成了我最喜欢的角色。他们身份的反差以及对现实的不同看法展现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多样性。王二侠的坚守和袁公公的追求共同构成了一个微小的逆袭故事,让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整个演出过程中,不仅演员的演技令人佩服,舞台设计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舞台上的转换和布景动作精确而迅速,让故事的转折变得更加逼真。茶馆的设计也非常精致,几张桌子与椅子,以及几盏特制的茶馆灯,构成了一个看似简单的场景,但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服装设计也非常考究,每个角色的服饰都凸显了其个性,让观众更容易理解和体会。


通过观看这场话剧,我不仅对茶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对历史和社会有了更多的思考。这部作品不仅是一场舞台盛宴,同时也是一次思想上的洗礼。它挑战了我的认知和观点,激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我深知,这场演出只是冰山一角,但它却唤醒了我对历史与现实的思考,并勾勒出了更为宏大的图景。


小编认为,话剧《茶馆》展现了中国历史和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清朝末年到现代,每个时代的茶馆都有着不同的人物和故事,却不乏相同的人性和情感。通过这一系列故事的串联,观众得以了解中国的变迁和社会动荡。演员精湛的表演和精心设计的舞台,使整个演出充满生命力。观看这场话剧,让我更加热爱戏剧艺术,也深刻感受到了话剧对于人类思想启迪和社会改变的力量。我相信,这部经典作品将继续传承下去,给更多的人带来启迪与思考。

茶馆读后感 篇2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一样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一样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一样职业、阶级的不一样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一样、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取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我的生命。老舍先生透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个性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十分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好处!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能够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光,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样活着和怎样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齐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我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茶馆读后感 篇3

时代的缩影一茶馆

北京是一个极富历史色彩的城市,天安门、故官和长城都让北京成了旅游胜地。但在北京,还有一处具有时代色彩的地方,那就是茶馆

老舍茶馆,曾经被老舍写进他的《茶馆》一书中,因此而享誉全国,也受到了外国人的好评。这所茶馆是一个见证了时代变迁的地方。在《茶馆》这本书中,老舍写了三个不同时期的裕泰茶馆。第一次是在维新运动失败之后,第二次是在袁世凯死后军阀割据之时,第三次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在这本书中,全文以话剧的形式呈现。在裕泰茶馆里,出现过形形色色的人物。茶馆的主人——王利发,是一个喜欢改良的人,在他的茶馆里,永远都有着“莫谈国事”的纸条。在第一幕剧中,四位茶谈论维新运动,片面谈论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不了解维新运动。我想之所以有“莫谈国事”,多半是因为有特务随时转,宋恩子和吴祥子就是《茶馆》里的两个特务,他们为了钱,有时也会乱抓人。在袁世凯死后,王利发的改良使裕秦茶馆成功被保留了下来,但一点也没了原来的风气。在这幕剧里的大兵是一个写得很生动的人物,就算是巡警和《骆驼祥子》的孙侦探,都比大兵好一些,他们凭借着有枪就去抢东西。到了第三幕剧时,茶馆已经处处露出了败落的气氛,“莫谈国事”的字条不仅更大,而且还多了一个“茶钱先付”。在日军和国民党的统治下,社会已经破败不堪,王利发最后在纠纷,黑暗中吊死,茶馆更沦为国民党据点。裕泰茶馆化为了乌有。

“我没做过缺德的事,伤天害理的事,可为什么就不叫我活着呢?”“个人算什么呢?我盼那盼那,只盼国家像样,不受外国人欺侮。”“我爱我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王利发,开了五十多年的茶馆,为人正直,喜好“改良”;秦仲义,主张实业救国,心胸宽广;常四爷,一辈于老实,专报不平。可三个人最终的遭遇都是飘摇在社会的黑暗中,还有被逼到卖女儿的康六,给国民党做事的小刘麻子,专门当打手的小二德子,特务小宋恩子和小吴祥子,清宫里的太监、信奉洋教的教士、穷困潦倒的农民等等,都成了这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 虽然是不同的人,最终却还是同样的命运。

现在,茶馆依然在北京,它拥有持久的影响力。老舍的《茶馆》,一代一代有它的读者,甚至迷恋者,它描写了旧社会下各种不同人民的境遇。老舍擅长表现中国社会与中国人的心理,用寥寥数语就能刻画出人物的形象。但《茶馆》并不是一直的批判,它也写出了中国社会正进行着新旧转型,最终写王利发自缢而死,但教师们的反抗与罢课,康大力、康顺子和王大拴及其妻儿投奔西山,可以看出对光明未来的憧憬。作为中学生,我们可能并不完全理解老舍笔下的《茶馆》,但茶馆和《茶馆》确实不负为时代的缩影。

茶馆读后感 篇4

《茶馆》是老舍的作品,讲述的是三个不同时期的。裕泰茶馆内所发生的事。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

第一幕说的是清朝末年。此时的裕泰茶馆,生意兴旺,三教九流,各职各业的人等皆集聚于此。故事主人公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此时他年轻有活力,刚刚从父亲手中接过茶馆,谨遵父亲的话,“多说好话,多请安头,人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大岔子”,他办事圆滑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小商人的形象。封建贵族旗人常四爷,松二爷经常于此歇脚喝茶,聊天遛鸟。松二爷是那些封建贵族依靠国家俸禄度日,身无所长的代表。常四爷虽身为旗人,但一身正气,是心怀民族大义之人,因谈论国事,被封建势力的爪牙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去,送入了监狱。茶馆里还有依靠相面蒙人的唐铁嘴,拐卖人口的刘麻子要把劳苦大众康六15岁的女儿卖给70多岁的庞太监当老婆。主张实业救国的秦仲义也想办工厂。

第二幕说的是经过停业改良的裕泰茶馆准备开张,王利发与妻子抱怨生意艰难,时局混乱,茶馆前景暗淡。这时巡警来向王利发讨要公粮,王利发交不出,只好贿赂巡警免交。几个大兵来到茶馆闹事,王利发又送钱打发了他们。以卖菜为生的常四爷说起自己十多年前只因说了“大清国要完”这句话,就被抓去坐了一年多的牢,并述说了自己十多年来的经历。特务宋恩子、吴祥子要检查茶馆后面公寓里住着的学生,王利发阻止他们,无奈答应了每月给他们送钱。十多年前被刘麻子卖给庞太监做老婆的康顺子,带着养子康大力找到茶馆,要与刘麻子算账。刘麻子又贩卖妇女,为两个逃兵说媒,宋恩子、吴样子以抓逃兵为名,把逃兵的钱全部拿走,并抓走刘麻子充当逃兵交公,后来刘麻子被砍头。

第三幕讲的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想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工厂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安然地了结一生的地方。

通过这三幕话剧的内容,作者表达了对于封建清政府,军阀,国民党反动派和外国反动势力的痛恨,张显了我国人民反抗压迫的精神。茶馆更像旧中国的缩影,我们不能忘记过去旧社会广大人民遭受的痛苦。更加珍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史记》读后感(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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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 篇1

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六十六篇历史故事,分别有:《大禹治水》、《纣王失天下》、《不食周栗》、《周公旦辅政》、《烽火戏诸候》、《掘地见母》、《齐国称霸》……

《大禹治水》这一篇讲的是:在尧执政时,很多地方都发了大水,老百姓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尧派鲧娶治水,一直到尧逝世都没有治好水,舜执政以后,便派鲧的儿子去治水,他到了水灾严重的地方调查,研究水的规律与流向,禹带领老百姓日夜开凿河道,带着测量工具出发了。一天,禹刚好遇到了自己的家,他刚想走进家里跟他妻子聊天,就担心地说:“我还没有治好水呢!”他看了一眼,就走了。为了治水禹三过家门而不入,黄河上游有座龙门山,山很大,挡住了黄河水的去路,禹想:“要把黄河的水引入大海,必须凿开龙门山,可这工程量很大!”禹带领大家,用原始的工具在龙门山开山劈岭,最后治好了水,禹和大家欢呼起来!

《纣王失天下》这一篇讲的是:殷商的最后一个首领叫纣王,他养了很多飞禽走兽,纣王整天吃喝玩乐,不理朝政。百姓生活痛苦,骂他昏君,谁反对纣王统治,纣王就施以重刑,把他们绑在烧红的铜管上。姬昌、九候和鄂候是纣王手下的三个部落首领,九候知道纣王喜欢美女,就将美女送去。美女不笑,被纣王杀掉。纣王还下令将九候杀了。鄂候劝纣王,纣王又将鄂候杀了。姬昌最后也被杀了。纣王临时抽调奴隶匆忙应战。战场上奴隶倒戈帮助周武王攻打纣王。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成语,我一般般喜欢这本书,因为有些词语还不是很明白。

 

《史记》读后感 篇2

据《五帝本纪》记载: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五帝禅让相承。其美德为后世所歌颂,是百世之楷模。

然而启于有扈氏为权位而开战;禹禅让于益却没有成功,反而天下人民都归服于启。为何舜禅让给禹之后仅隔一代,启就终结了禅让制,开启了夏王朝?难道是天下人的德行变化的这样快?

况黄帝与炎帝为夺位而战于阪泉;黄帝与蚩尤为夺位而站于涿鹿。五帝之前、五帝之后,都为权利发动过战争,那么,五帝这个短暂的,禅让会一帆风顺吗?

况颛顼帝为黄帝之孙;帝喾为黄帝之曾孙;唐尧为帝喾之子;虞舜为黄帝的第八代子孙;夏禹为黄帝之玄孙。说是禅让,大权却一直在轩辕氏族内交接。况舜时八恺、八元为颛顼、帝喾之后人,禹、契、后稷等人也多为黄帝之后人。如此说来,五帝之时,自天子至群臣,皆为同一氏族,如此专制,恐比后世更甚。

若尧与舜、舜与禹之间,真是禅让,恐也是迫于形势。当尧寻找可以继位之人时,四岳一致推荐舜。四岳身居高位,何以一致了解一个平民百姓呢?只可能是当时舜已有很大的名望。

舜每当他的父兄尧谋害他时,他总有防备。例如:当他上房顶修房子时,他就多余的带上了两个大斗笠,后来果真派上了用场;当他挖井时,他又早早辛苦的挖了一条暗道,又用它得以逃生。在这样泯灭亲情的谋害之后,舜却更加的孝敬父母善待弟弟,明显的故意彰显美德。以致后来的种种行为,都深得民心。所以,尧迫于形势,知民众诸侯不会服从丹朱,只得禅让于舜。

至于禹,在尧时就已被任用,到舜时,又治理水灾,疏通河流。使得天下百姓不必受苦于水患,造福于百姓,立第一等功,所以舜也只能禅让给禹。

五帝时事,过于久远,无从考证。但《史记》中所载实有诸多疑问,也可能有误。还应多加思考,不应一味盲从。

 

《史记》读后感 篇3

史记是西汉司马迁写的。司马迁(前145—?),字长,中国西汉伟大的历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龙门人,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传记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绝唱”。

《史记》记载了从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到元寿元年(公元前122年)的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学天人,通古今之变,成家之言”的历史知识,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传记通史《史记》。这样,史记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经典人物。比如说先帝嬴政,春秋第一君刘邦,越王勾践。

在中国历史上,汉朝的编年史和汉朝的三国志也被称为前四部历史

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节选。吴赦多,苟坚反国。他又苦又急,不敢坐。坐在他背上就是害怕,吃饭也是害怕。他说:“你忘了你将承受的耻辱和邪恶吗?”身体自己修炼,妻子自己编织;吃饭不吃肉,不挑衣服;贤者下折,厚遇客;振穷吊死,民以其劳。这意味着吴王赦免了越王。(让他回岳去。)越王勾践,老是想着如何恢复国家,于是天天疲惫地琢磨,座位上挂着一颗苦胆。每天在他坐下来休息和躺下睡觉之前,他必须抬头尝一尝胆汁。他还必须在吃东西和喝水之前尝一下胆汁。他常常自言自语道:“你忘了你在快济山所受的耻辱了吗?”他亲自去田里种地,他的妻子穿着自己织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几乎没有荤菜,穿的衣服也没有鲜艳的颜色。他把自己的地位降低到下面的智者,给客人送礼,帮助穷人,哀悼死者,和人民一起努力工作。终于,服务了20年的吴终于被淘汰了。最后勾践成为五霸之一。

牛郎织女读后感精选


读书能使我们收获无数快乐,作品正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好书。 记录下主要思想是梳理书籍知识、写出有价值读后感的基础。“牛郎织女读后感”是一个重要话题学习心得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建议将本页面和网站加入收藏夹以备不时之需!

牛郎织女读后感(篇1)

中国老百姓没有几个不明白牛郎织女的故事。相传织女乃天地的孙女,或说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她与六姐妹在天宫给天织彩衣。地上有个牛郎,哥嫂对他不好牛郎分家另过只给他一头老牛牛郎依靠自己的力量,老牛的帮忙,披荆斩棘,耕田种地,日子渐渐过得好起来。

但他一个人总感到寂寞。有一天,老牛突然开口说话了,说七姐妹要下到温泉洗澡,牛郎可趁机把织女的衣服藏起来了,让他答应做牛郎的妻子。牛郎照老牛的说法办了,在温泉旁说服织女,二人结成了夫妻。婚后,二人男耕女织,相亲相爱,生活十分美满,还生下了一儿一女。但他们的婚事被天地明白了,派天神把织女捉回天庭问罪。牛郎追不上织女,抱着一双儿女痛哭。老牛此时说话了:“我快死了,然后把我的皮剥下来,你穿在身上,能够上天,与织女相见。”

老牛死后,牛郎披着牛皮,挑着孩子,上天到天界寻妻。正当牛郎与织女要相见时,被王母娘娘拔下了头上的金簪,沿着银河一划,清澈的银河一下子变成了波涛翻滚的天河,迫使牛郎与织女隔河相望。之后,天地与王母娘娘受到了感动,允许他们每年七月七日晚上相会。在这则神话故事中,老牛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媒人与神仆主角,每提起牛郎织女之事,人们都对他倍加崇敬。

我被牛郎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因为哥嫂对他不好,把他赶出了家门,可他并没有绝望,而是与老牛一齐相依为命,我觉得牛郎对生活与生命都十分热爱,并且拥有一颗乐观用心的心灵。

牛郎与织女本就应在一齐,可王母娘娘却硬是把他俩活生生的分开了,但最后王母娘娘还是被感动了,同意牛郎与织女的见面日为每年的七月七日,看起来真情与执着也能让神仙感动。

牛郎织女读后感(篇2)

古时候,有个小还,她的父母全死了,他只能跟着哥哥嫂子生活,哥哥嫂子对他并不好,让他干重活。还让他吃他们吃剩下来的饭菜,连穿衣服也穿破破烂烂。等分家产的时候,哥哥嫂子就分给他一头牛和一辆破车可他还是很高兴,因为这头牛分给了他。自从他有了这头牛之后,人们就叫他牛郎。有一天牛郎听见牛在叫他,对他说:“明天,你去河边会有7位仙女在河边,你去那最拿最小仙女的蝴蝶结,没有了蝴蝶结,她就不能飞走了。”

当天,牛郎按牛说的去做,把最小仙女的蝴蝶结给拿了下来。等其他仙女飞走了,可就是那位仙女飞不起来,牛郎对仙女说:“你的蝴蝶结在我这呢。”牛郎对仙女说了自己的身世,仙女听了很疼惜他。原来那个仙女是王母娘娘的侄女,是负责彩云的,给王母娘娘织衣,叫织女。后来他们谈起来,双方一见钟情,就结婚了,还生了一对龙凤胎。生活是和和睦睦。有一天牛郎发现自己美丽的妻子不见了,老牛就告诉牛郎把我的皮披在身上,你就可以飞上天,去追织女了。眼看快要追上了,王母娘娘拔下一只簪子,一划,天上出现一道又大又宽的河,牛郎飞不过去了。每年的阴历七月初七喜鹊欢聚一堂给牛郎织女大了一座鹊桥,让牛郎织女相见。

牛郎和织女是一对苦命的夫妇,身边还有一头牛是金牛星被王母贬下人间,投胎在牛郎家中牛郎之父早逝,大哥在外面做生意,家里有一名大嫂,有一次她想毒死他往他的面放砒霜要毒死他,多亏身边的牛郎星说∶“她要把你毒死。”才免了这个事。牛郎娶了织女,生了一个龙凤胎,一男一女。王母派天兵天将走了织女。只有七月七日才能相间。

我很同情他们,孩子这么小就离开了母亲,天庭害的他们家破人亡。我要学习老牛,再生命危西的时候还替别人着想,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精神,做出应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牛郎织女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中国神话故事·尧舜时代》中的一个故事《牛郎织女》,牛郎为实现梦想而不懈努力的精神令我印象深刻。

男主角是一个放牛郎,因为他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所以大家都叫他牛郎。一次,他的老牛开口说话了,告诉他傍晚会有七个天上的仙女来河里洗澡。牛郎只要拿走其中一件衣服,衣服的主人就将成为他的妻子。牛郎照做,果然娶到了最小的那个仙女织女,还生了一儿一女。天帝和王母娘娘知道了很生气,于是将他们骨肉分离。牛郎在老牛指点下,挑着两个孩子去救织女,可王母娘娘把银河变成了波涛汹涌的天河。牛郎不放弃,用葫芦瓢来想舀干天河的水。王母娘娘不忍心了,所以让他们在每年七月七晚上相见一次。

牛郎之所以能与织女每年相见一次,是因为他坚持不懈的追求和努力,让王母娘娘感动了。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条件多么艰苦,他仍然坚持着。牛郎可谓执着的追梦人,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断坚持努力,这也让我想起了一部美国的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主人公也为了过上理想的好生活而努力,最终他成功了。

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时,我就会想起这个故事。牛郎坚持不懈的精神时时激励着我,使我不轻言放弃,战胜一切困难。

牛郎织女读后感(篇4)

牛郎织女读后感(三):

我读了牛郎子织女这个故事十分感动,因为牛郎从小生活就很穷,自从爸爸妈妈死后哥哥嫂子对他很不好,经常让他干重活,还让他睡牛圈。

即使哥哥嫂子这样对待他,但他重不有鸳言。我觉的牛郎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牛郎织女读后感(四):

这天读了一篇民间故事《牛郎织女》,这篇课文透过讲述一个孤儿牛郎在老牛的帮忙下,认识了美丽的织女,成为夫妻,他们男耕女织,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但是被王母娘娘明白后,却无情的拆散,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能隔河相望,并且规定在每年的农历七月七允许他们相会一次。

这个民间故事寄托了人民群众对完美生活的向往,赞颂了牛郎织女为追求幸福生活而不屈不挠的精神,读了这个故事,牛郎勤劳朴实,织女的美丽善良,他们富有爱心的品格令我深深的感动。

牛郎织女读后感(五):

自从读了牛郎织女的故事,我就深深地感受到牛郎织女的悲惨生活。

牛郎和织女的媒人就是那只老牛。牛郎和牛郎的关系就像兄弟一样。那是一个黄昏,牛郎经老牛提醒,在一片树林中与王母娘娘的孙女织女相识了,织女看牛郎勤奋朴实,便嫁他为夫,生了一儿一女,幸福过的很美满。

可恶的王母娘娘得知后,亲自下凡把织女抓了回来,牛郎披上牛皮,眼看就要追上了,可王母娘娘拔下金簪,在身后划了一道天河,天河很宽、波涛汹涌,牛郎无法过去,只好和织女隔河相望。日子久了,就变成了织女星和牛郎星。

每次都这篇文章时,我就个性憎恨王母娘娘。

祝全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牛郎织女读后感(六):

在暑假里,我读了《牛郎织女》。作者叶圣陶,他以神话故事改编的。他在故事里面把老牛写的活灵活现的,还能说话,它告诉牛郎在河边能够遇到一位美丽的姑娘。

第二天,牛郎按着老牛的指示来到湖边,看见几个女孩在湖边玩耍。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女孩离开了她的舞伴来到树林里。牛郎见到这位姑娘名叫织女,便娶了她。

老牛死了。它叫店主剥去我的皮以免有机会。最后,他们无法隐藏。他们被太后拉回来了。每年农历七月初七的第七天晚上,他们才在月桥相会。

读了以后,觉得太有丰富的想象力。不怕吃苦的牛郎,因值得人们学习。

牛郎织女读后感(七):

这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牛郎织女》,这个故事是讲,相传织女是天帝的孙女,织女织的布十分好看,牛郎的父母去世后,他的哥嫂给了牛郎一头牛,叫他自己另立门户,牛郎很勤劳,两年后,一个小小的家建成了,但是除了一头不会说话的牛,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一天,当牛说话的时候,牛告诉他织布工要去银河系洗澡。你拿走他的衣服,织布工就成了牛郎的妻子。结婚后,他们相爱了,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努力工作,我们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牛郎织女读后感(八):

这天我们学***篇课文,叫《牛郎织女》。

这个故事讲述了牛郎小时侯的痛苦经历,牛郎织女婚后的幸福生活,以及之女被太后无情带回天宫的情节。

我觉得牛朗织女你们该知足了。虽然王母娘娘把你们分开了,你们虽然不能时时刻刻生活在一齐,虽然你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可终究一年还能见一面,还能亲热一会儿。

有词云:两情若是久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织女,你虽然触犯了天条,但是你吃的还是山珍海味,穿的还是绫罗绸缎,睡的还是高床软枕,而且一年还能和每一天日思夜想的人见一面,以解相思之苦,织女,你是多么幸运和幸福啊!

但是别人却没有你那么幸运了。有的人每一**夕相处,但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只能单相思而已。有道是: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当我站在你身边,你不明白我爱你。有些人和你一样爱你,但他们不能一辈子都见面。

就拿三圣母和刘彦昌来说吧。他们也彼此相爱,彼此相爱至死,但王后残忍地将他们分开。不管三圣母如何抗争,如何的不屈服,但是王母娘娘仍是不肯**之美,甚至一生一世都不让他们见一次面。

但是牛朗织女你们一年就能见一次面,而且织女吃的、穿的、睡的都是那么好。然而,三个圣母院和你完全不同。他们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

难道你们的天差地别就是因为织女是皇亲国戚,所以对她就法外开恩,而三圣母只是一个小小的仙女,就对她那么苛刻,有道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母娘娘你是多么不公平,不公正啊!

织女和三圣母你本该一视同仁,但是你却包庇织女,难道天条是让你随心所欲地滥用吗

在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渴望做神仙。难道做神仙就这么好吗我认为神仙虽然高高在上,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神仙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人之常情,而且他们想爱不能爱,不能触犯天条,只能安守本分做自己的事,一但犯了天条,就会坠入万劫不复之地。虽然凡人有贫穷有富贵,有烦恼,有辛苦,有生老病死,但是凡人能做神仙不敢做的事,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能谈情说爱。

由此看来神仙还不如凡人逍遥快活呢!

牛郎织女读后感(九):

牛郎和织女是一对苦命的夫妇,身边还有一头牛是金牛星被王母贬下人间,投胎在牛郎家中牛郎之父早逝,大哥在外面做生意,家里有一名大嫂,有一次她想毒死他往他的面放砒霜要毒死他,多亏身边的牛郎星说∶她要把你毒死。才免了这个事。牛郎娶了织女,生了龙凤一男一女。

王母派天兵天将走了织女。只有七月七日才能相间。

我很同情他们,孩子这么小就离开了母亲,天庭害的他们家破人亡。我要学***,再生命危西的时候还替别人着想,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精神,做出应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


作品的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出真情实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诸多思绪需要倾注笔尖将其写出,这篇优秀的“《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编辑一看便知道有大用处,仅供参考请您做好自我判断!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1】

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一个耿耿,也都有一个余淮。我曾经和罗雨涵在一张草纸上写过续稿。“那时候的他,是最好的他,而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于是在时空错乱的一天,最好的我们相遇了。”

我和母亲在看这部剧的时候经常气的说不出话。因为我们觉得耿耿余淮太傻,这样都看不出对方喜欢对方。但是后来我想过了,他们或许只是不想戳破这个事实。不然耿耿也不会在看见“你是白痴啊”就认定余淮是喜欢她的。年少的我们,不想戳破幻想。有几个人能够在学生时代拼命追逐自己的那颗星。

这部剧最大的泪点就在于他们毕业的那一刻。老师正在嘱咐他们,而全班都流下了泪水。因为我也即将毕业,感同身受。这部剧不仅围绕学生时代的喜欢。还有友情,亲情,努力。

每个人都说,学生时代在一起的,以后不一定在一起。世界上没有几个安妮和王小明,也没有几个耿耿和余淮,但是总有安妮和小月。总有耿耿和贝塔、简单。

或许我和大悦悦就是这样的存在。她从来不会忽略我。在我生气她和小微玩闹却不理我时,我忘了她也曾吃过我的醋。他生气我和罗雨涵她们玩耍而忽略她。

于是乎!我希望得到一个余淮。

但我也很贪心。我也喜欢路星河。网上有人说,路星河给耿耿求了56赐婚抵不过余淮一个眼神。

“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路星河有爱勇敢表现,而且唱歌还好听。最主要的是,作为艺术生,心里还只爱一个人。

“余淮请勿偷看。”

“耿耿,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我中意你。”

每个女孩都应该看这部剧。

长大后的他们,我认为刘昊然无法表现出那种男人的沧桑,吃了那么多苦还是那张年少的脸。说严重点,这是这部剧的败笔。在某一时刻,我觉得林更新和刘昊然很像。

但In a word。这部剧还是很完美的。完全切合小说。甚至胜于小说,结合了真实和当代人们喜欢的情节。一部好的剧,评判标准就是:即使你知道结局,你还是想看。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2】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3】

最后还是傻了吧唧的哭的厉害。

向来是对青春剧有点排斥的,我怕他们演不出我们的青春。我怕他们过于激情,又怕他们过于平淡。最好的我们,真的让我有了回到高中的感觉,那感觉真好,真的想回到过去。

我懂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也懂那种表面云淡风轻的姿态。人总是在转身的一刹那哭的歇斯底里。看这部剧哭了好多好多次,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那么真实,历历在目。我有像简单和贝塔那样的姐妹,却没有在分别时告诉她们我多么想念的勇气。我有像余淮那样难忘的恋人,却少了耿耿的一点点坚强。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当下的我并不是最好的我,但如今我们的确是最好的我们。

耿耿于怀,我为什么哭呢。可能是那种相似的经历,相似的快乐和悲伤。那种叫做回忆的东西又突然被翻起,然后尖锐的扎了我一下。那个回忆,就是青春吧。

我们如今在一起,我们还能变得更好。

谢谢你们,出现的刚刚好。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4】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1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有最好的班主任张平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虽然最后作者没有点明他们在一起了,但是我相信他们就是最好的。

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了我们,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高中时代的我,书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引起我的共鸣、都能将我带回那年盛夏。那年,有写不完的理综试卷、有背不尽的古文、有神出鬼没的班主任、有我暗恋的男孩、有……那年,青春正好!

我很少看网剧,却一本正经的追起了《最好的我们》,只因这部剧能让我想起我的高中生活。一个时代的流逝,在夏天的风中留下空荡荡的遗响。《最好的我们》之所以能火,也行就是有许多像我这这样对过去念念不忘的人。

最好的我们必须自爱,只有自爱,你的心灵才会有一片晴空;最好的我们,就是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一直奔跑的我们;最好的我们,就是当下的我们,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就不去拥有。我们都在追求自己认为的“最好”,殊不知也许最好的他或她就在我们身边。被爱的人是幸运而感动的,而爱人却是一次又一次猝不及防的心跳加速。

有人曾说:“光阴如梭,一切都生锈了”。我又何曾不希望自己能回到2012年,回到那个天气正好、微风不燥的夏天、回到那个目光清澈湿润的年少。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2

《最好的我们》这部电视剧是我认为所有的国产青春片中,最能真实反映我的青春的一部作品。我们的青春里,更多的是平淡无奇,有看中成绩的老师和家长,有高考的压力,有做不完的习题,看不懂的知识点,和青春里暗恋的那个他。

中考超常发挥的耿耿和失常发挥的余淮一同考进了振华中学,并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同桌这个理科很优秀的男生会主动给耿耿讲数学题,因为耿耿上课没有听懂,主动请求老师再讲一遍。那时的余淮是最好的余淮,他张扬活力,头脑机灵;那时的耿耿是灰头土脑的耿耿,她为成绩焦虑,为前程担忧。但青春里最好的时光,他们都有彼此的陪伴,一起参加篮球赛,一起军训,一起大合唱,一起备战高考,他们分享了彼此的快乐和痛楚,他们将隐秘的爱慕埋藏在心底。是啊,我希望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你,但是,只要能遇见你,哪怕是我最落魄的时光,我也觉得非常开心。

然而,十年后。耿耿成为了一个会发光的人,她是知名摄影师,此时的余淮为母亲的病而奔波,他已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幸亏耿耿一直坚守在原地,终于在余淮消失10年后,等到了他,并愿意陪在他身边,给他力量,陪他勇敢地面对生活。耿耿说:“余淮,多年以前,那么好的你喜欢那么好的我,现在,轮到我了。”

所以,就算我没有能够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最好的我们,我们也可以彼此相伴,鼓励对方成为最好的那个人。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3

我不爱耿耿和余淮,甚至我不爱耿耿和路星华。他们都太好,一个有着完美的曾经,另一个有着美好的现在和值得期许的未来。我更喜欢的是韩叙和简单。是吧,韩叙很渣,韩叙伤害了简单。但是那却是真实的可爱的爱情。我和你一起长大,我喜欢上了你,你也喜欢着我,却只是那一起长大的情谊而不是爱情。我爱你从来不累不倦,但我也不会一直等着你。我知道了你喜欢上了别人,我受伤了,不管那是我的好朋友也好,是我不认识的人也罢,总之,都不是我。于是我总算死心了。你知道你伤了我,你很愧疚,你能记起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但你不会找回我。我们彻底陌路。

耿耿这样的坚守,可以有,可以多。她变得更好了,她能够选择她所想要的了。但是余淮这样的人,少年风光,一朝看尽长安花,最后他的人生,却是要背着这样的风光沉重的继续走了。过去的美好,会全部变成负担,变成一根根针,扎在心上,每当看到现在的自己,再想到以往的自己,都是一阵疼。如果不能在次翻身,那么一生都会笼罩在自己的阴影下,走不出来。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甜,甜着甜着就爱了,爱着爱着就痛了,有多美好就有多痛心。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都能够找到自己好喜欢好喜欢的人,也能找到好喜欢好喜欢你的人,一定一定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啊,来人间一趟,要看看太阳,和喜欢的人,走在街上,不留遗憾!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4

转眼真的就快要成为大二的学生,虽然我百般不愿意承认,但我的确是迈入以2开头的那个年纪。尴尬,却也能依旧活得很自我。还能笑着逗公交车上的`小孩说,快叫我阿姨,我就给你糖吃。

青春难再复。

《最好的我们》一开始是叫流水混账,让我以为是二熊写的流水账。可从“耿耿余淮”开始,我就知道,它像旧时光,让我不能释怀。

语言是朴实的,情节是熟悉的,很多迎面砸来的数学公式、物理题目、气旋反气旋都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的过去,坐在高中课堂里,还能清楚地看到老师在黑板上写的`粉笔字,听到电风扇啪嗒啪嗒地摇晃声。

耿耿其实很脆弱,余淮就是那道光,可以看清他侧脸的那道光。你能不能想起班里那个接老师话却被老师宠爱的好学生?像余淮一样,可余淮却不被讨厌。我总觉得他和林杨一样,是个发光体。走到哪里都能生存的很好,和别人打成一片,甚至温暖别人。

有时候我们多像余淮,生怕这世界将自己看低。但更多的时候,我们却是耿耿,每日睡思昏沉,日子冗淡而无聊,多少许下的愿望与制定的计划都赶不上这时间的变化。当第一个愿望无法实现,其后的我们放低对自己的要求,与这世界的期待背向而立。

最好的我们最好的时光。

雷锋故事读后感300精选


现代社会文档编写逐渐成为必备技能需求日益增多,当你觉得文档很难处理时,就需要运用范文。要在范文借鉴中用心体会其写作思路,你是不是还对范文感到棘手呢?今天小编要向大家推荐一篇文章主题是“雷锋故事读后感300”。

雷锋故事读后感300 篇1

我读了《雷锋的故事》,使我感慨万分。

当我读到雷锋的童年时,我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更加激起了我对万恶的旧社会的憎恨。是万恶旧社会的残暴和无情使雷锋成了孤儿。

小雷锋是多么的可怜啊!他无依无靠,没爹没娘。幸好雷锋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悲惨的童年磨练了小雷锋的骨气,面对地主势力的欺压,毫不畏惧,真是令人敬佩。

解放了,劳动人民翻身做主人了,雷锋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他的人生道路有了更好的转变,他和穷苦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了。他学习刻苦认真,爱憎分明,乐于助人,崇高的集体主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

雷锋得过很多荣誉,但雷锋觉得,这些荣誉不是来炫耀的,而是时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能骄傲自满。雷锋这种不骄不傲,谦虚做人的优秀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雷锋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他有着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红心和崇高的思想品德。我们要以雷锋为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雷锋故事读后感300 篇2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大家一定都听过,我们身边有着许许多多关于雷锋的故事,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后,它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一种习惯,无论在工作、生活中,他遇到生活困难的人,都竭尽全力的去帮助。

雷锋还是一位听从分配,服从指挥的好同志,党把他分配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完工作还会帮助别人做。正如我们平时的学习一样,要时刻听老师的指导,安排学习好每门功课,课外之余,还要尽力去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搞好学习,共同进步。

当前全国都在创建文明城市,正是有雷锋精神的影响,城市的角角落落都留下了志愿者的足迹,他们不怕脏,不怕累,不图回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要学习雷锋那舍自己为人,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学习,长大了要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

雷锋故事读后感300 篇3

当我读完《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知道了雷锋叔叔是一个怎样的人了。

雷锋叔叔的身高只有1米54——比上小学的我高不了多少,他却成了解放军的排头兵;他的体重还不足50千克,但却像一块巨石,他激起了中国人民心灵深处的层层浪花。

他的精神不仅影响了中国,还影响了世界。雷锋叔叔的原名雷振兴,他1940年出生于湖南长沙县。

雷锋叔叔他克已奉公,助人为乐,他为集体、为人民做了大量的好事。他始终“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愉快。”他一向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他认为每一分钱、每一滴油都是人民的血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

在1962年8月15日雷锋叔叔在执行任务时,被一根晾衣服的木柱子砸中头部,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2岁。

《雷锋的故事》能给我们很好的教育和启发,值得大家去读一读。

雷锋故事读后感300 篇4

三月份是学雷锋月,老师要我们看看关于雷锋的故事。

于是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雷锋牺牲的故事》的书:1962年8月15日,雷锋和他的战友乔安山开车回部队,不顾疲劳接着去洗车。雷锋在车下指挥乔安山倒车,汽车一不小心打滑,碰倒了一根木桩。木桩砸下来,正好砸在了雷锋的太阳穴上。雷锋当场晕了过去,战友乔安山急忙把雷锋送去医院。可是,这一切都晚了,雷锋已经牺牲了。

我为雷锋叔叔感到惋惜,因为那时他才22岁呢!那么年轻就牺牲了,真让人伤心!雷锋虽然不在了,但他的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我们都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帮助他人,勤俭节约,做一个像雷锋式的`少先队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米范文范文为大家带来的9篇《雷锋的故事读后感300字》,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米范文范文。

读《童年》读后感精选


我们总会被一本好书所打动。当我们因为看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一些新奇想法时,读后感会让自己回忆书中的内容,也可以锻炼我们的文笔和思维能力。那么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语言更加清晰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读《童年》读后感精选,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童年》读后感(篇1)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章中的祖母。她似乎有一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无尽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就连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恶棍,也没有问她祖父如何严惩他们。

一个善良的人怎么会喜欢在家里打仗呢?面对祖父非人的打骂,她也忍无可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或他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可能是因为她的善良。当她为别人付出代价时,她已经忘记了自己。

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

她的衣服都是黑色的,但透过她的眼睛,从她的心里,有一种永恒,快乐和温暖的光。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外婆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人性、最艺术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

尽管他说事情很好,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敏锐的科学事业,他烧了房东的地板,弄脏并撕碎了墙纸。

读《童年》读后感(篇2)

高尔基的《童年》里描绘的是他自己童年的经历,知道这这一点的我更加敬佩这位伟大的作家了。下面是由xx为您准备的两篇 。篇一: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难忘的,但高尔基的童年是可怕和悲惨的,这是很难回忆的。

高尔基3岁时失去了父亲。他失去了父亲的爱。他跟着母亲和祖母来到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认识了他的密友伊凡,他们有着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

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你每天都打他老婆吵架,要他分家。兄弟之间没有团结。萨沙,两个儿子,也教得很差,到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童年是充满欢乐的,童年是充满温暖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xx相机,童年是充满爱的!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教育和友谊之外什么也记不得。

读《童年》读后感(篇3)

从《人间草木》中我了解到许多异域风情,优美动人风景,扣人心弦的故事。人间自有草木,更有动人心弦的情谊。所以《人间草木》犹为给人启发。

在联大那时人们穿的衣服也是风格迥异。但大多数衣服都是非常破旧,还有人穿的鞋露着脚趾,后跟烂了。虽然那时联大的师生破衣烂衫,但每天孜孜不倦的作学问,穷且益坚。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学习。

在联大的那段岁月中,对于作者来说,还有一些激动人心的事情—跑警报。抗战时期,一有警报就要往外跑,真是激动人心啊!那时自然也死了一些人,毁了一些房屋,意在吓唬昆明人,施加威胁,使人产生恐惧,但是昆明人是不会被威胁到的,中国人都是坚强的,我们青少年也是坚强不屈的。

沈从文、金岳霖先生、闻一多先生都是作者在联大对作者有深远影响得人。事隔多年,作者回想起来,仍历历在目,真是耐人寻味。

读《童年》读后感(篇4)

一个时代,一场战争。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她没有屈服现实,强大的责任感使她顽强的努力着,在那个战火纷飞、兵荒马乱的时代,她用自己坚强的意志扛起了塔拉农场!“永不言弃”成了她一生的真实写照。

她就是郝思嘉,南北战争里的乱世佳人。她是最美的女孩,爱上了英俊的艾希礼,可是对方的意中人却是温婉善良的梅兰妮。于是,从这里开始,郝思嘉的另一副面孔从现在慢慢展现出来。

为了报复艾希礼而在他和梅兰妮的订婚宴上色诱梅兰妮的弟弟。很快他们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儿子。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但,我依然崇敬她,为什么?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钱财。

从前的养尊处优,美好幻想都在战争来临随风而逝。斯嘉丽只能把从前的一切抛开,全家人的希望都在她一个人身上。当战争终于结束,郝思嘉再也不用挨饿,还有等了她八年的巴特勒的爱与富足的婚姻,她却念念不忘艾希礼。最后梅兰妮的去世和巴特勒的离开,郝思嘉才幡然醒悟自己那么多年的挚爱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艾希礼,可是巴特勒早已离去。

倘若郝思嘉早一点明白,也不用落到被抛弃的下场。水中月,镜中花,往往比真实搁在你眼前的金玉琳琅更加美丽,郝思嘉还是太晚才知道珍惜。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越是得不到,越美好。近在咫尺的东西,不珍惜不在意,抓得住的东西,就应该紧紧握住不失去,否则真的会来不及。到时候纵然你情深似海,悔恨匆匆,时间不会愈合伤口,放下脚步。

往往在你身边真实的东西才是适合你的,就如巴特勒对郝思嘉的爱,看似世俗,充斥着金钱,但是事实证明巴特勒才是郝思嘉的合适人选。相比艾希礼,一个温和,一个凌厉,春风和傲梅的确不合适。但是我们遇到事物时不要气馁,就像郝思嘉最后带着希望说出:“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擦干眼泪,又是一个全新的自己,明天的天空不是灰色的,只要心里明朗,明天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 、混乱的婚姻……但是郝思嘉在这所有的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的追求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爱的人是巴特勒,我们应该学习郝思嘉无畏的精神,追随自己想要的,就如郝思嘉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所以,在最后,我们应像郝思嘉一样拥有一颗相信明天、无畏的心,追随自己想要的,珍惜眼前的人。

读《童年》读后感(篇5)

每个孩子一定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吧,每个童年都会有几件让人印象难忘的事吧!我也不例外,今天就让我来说一说我的童年中发生的趣事吧。

我的童年里发生过许多的事: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让我说说又甜又苦的事吧!

那是我小时候的一个晴空万里的星期六……

记得那天万里无云,妈妈带我去街上玩,玩着玩着,我突然看见了一辆滑板车,于是就挽起妈妈的袖子,大声嚷嚷到:“妈妈,妈妈,我要那辆滑板车。”

妈妈经不过我的软磨硬泡,给我买买了那辆粉红色的,轮子会亮的,小小的,属于我的滑板车。

我滑着我的滑板车回到了家,谁知过了几个月,竞然我的几个好朋友买了大的遥控汽车,坐在里面,捉着方向盘在里面玩,我看了,那才叫羡慕中嫉妒恨呢!

我心想,那些小花、小草、小树埋在土里,都是长得大大的、高高的。那我把小车埋起来,会不会也长得又大又高呢?

于是,我在一块湿润的土地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挖了一个大大的坑,把小车埋在里面。

又过了两三天,我去挖小车,结果我挖了出来,却大哭一场,你猜怎么着?小车不但没有长大,而且小车上面还有黄色的东西,轮子也不动了,我去问妈妈,怎么回事,妈妈说生锈了,我听了,又大哭一场。

哈,童年发生的事多有趣呀,是啊,现在我们长大了,可是童年却一去不还了。把小车埋在土里的傻事,我再也不会做了。

读《童年》读后感(篇6)

最近我利用国庆节假期和周末的时间读了读早已想一饱眼福的世界名著《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俄国著名作家乃至世界之名作家高尔基,而书的内容也就是高尔基小时的童年。因为我从小就喜欢探究历史,刚开始读,故事内容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的讲述了19世纪7、80年代在暴君沙皇的统治下,俄国低层人民惨无人道的生活。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一个勾心斗角、愚昧的环境里生长的,但在这个黑暗的家里,只有坚强、勤劳、善良的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将一些好听的.、励志的故事给阿廖沙听,虽然环境是多么的丑恶,但由于外祖母的努力,才使年幼的阿廖沙没有耳濡目染成为一个和舅舅们一样贪婪、邪恶的人,叫阿廖沙成为一个不向丑恶现象低头的人,这也为将来叱诧文坛的高尔基埋下了健康的童年。

我认为,这本书作者想说的并不是自己的童年有多苦,而过多想表示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不被险恶的环境而潜移默化,正是年少的阿廖沙在外祖母的指导下达到了这些要求,才让阿廖沙成为了一名名扬天下,享誉海外的作家。相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了,奶奶亲,爷爷爱的,家人对我们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掉了,我们现在的祖国日渐强大,沙皇时代根本没法比。坚强的阿廖沙都能做到,我们也要做到!好好学习!争取成为祖国的栋梁!让更多像阿廖沙有着悲惨童年的孩子们能够有快乐学习的童年!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童年》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童年》,它让我深深的感到羞愧,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生活与高尔基有多大的区别。

阿廖沙四岁丧父,随着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祖父家,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的外公,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

我们以前一直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认为他们是自己的避风港,从不自己在人世间闯荡,而他却是在每天残忍的,带着血腥味的生活中坚强,生存。然后,再离开。

现在,我们要学会坚强,既使一次的失败也没关系,被人再多的指责你也没关系,我们要像艾文森那样,坚信自己不管之前的生活有多黑暗,不管自己的生命之花有没有盛开,不管漫长的冬天有没有过去,都相信属于自己的季节回来到,所以,我们也要努力,学会在生活中自己独立。

读《童年》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了一部课外阅读,叫《童年》,读了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作者是高尔基,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政治活动家,苏联文学的创始人。代表作品有《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海燕》等。1927年10月22日苏联科学院决定就高尔基开始写作35周年授予他无产阶级作家的称号。当他此后不久回到苏联后他受到了许多荣誉:他被授予列宁勋章,成为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成员。他的诞生地被改名为高尔基市。

童年如梦,让我回忆无穷;童年如河,流淌着欢笑和泪水;童年如船,里面装载着我的许多趣事。记得我七岁那年的一个中午,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中午,我趁爸爸妈妈不在家,便踮起脚尖儿悄悄溜进了爸妈的房间。轻声拿出一支闪闪发亮的口红,又悄悄溜出房间。我又找了张小的纸巾,小心翼翼地把口红涂在上面。涂完了,拿起来看,亮闪闪的,红彤彤的,可漂亮了!我拿起来学着古人的样子把口红慢慢地擦在了嘴上。这个时候,爸爸回到家中问我:“徐诺,纸巾哪儿去了呀?”我拿起纸巾,说:“是这一张吗?”“对对对,就是这张!”爸爸不住地点头。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爸爸拿起纸巾,什么也没看就把纸巾往脸上一擦。哎呀!爸爸的脸上变得全是口红印。我看着爸爸的脸,乐坏了。爸爸见我这样,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急忙跑到卫生间里照镜子。这时,他自己也乐坏了。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现在我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高尔基有很多著名的名言,列如:不要慨叹生活的痛苦!---慨叹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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