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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受

发布时间:2024-03-04

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受(3篇)。

职场人士应该认识到文档处理对工作成果与职业发展至关重要,在没人指导的情况下,可以借鉴一下范文。学习好的范文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自信,写范文是不是真的就很难呢?无法理解“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受”小编来给您讲讲。

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受 篇1

科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活动的知识体系。创建这个知识体系的社会活动是科学活动。科学活动的任务是发现规律,提出理论,解释现象,认识世界。

科学,它使世间万物充满了勃勃生机,也给我们人类带来了幸福与方便。科学,它在暗处微微透出若隐若现的光芒,激励着人们前进,推动着文明发展。

例如看病靠的是医学,吃的蔬菜粮食靠的是生物科学其中或许还有航天科学技术的贡献。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总之就是科学给了我们现在舒服的生活。

许多科学知识的发现就归功于无数科学家的不懈只为造福于全人类。就说说“发明大王”爱迪生吧!爱迪生生于1847年2月11日,死于1931年10月18日,享年84岁8个月零7天。他一生凭着高度的智慧和惊人的勤奋,完成了20xx多种发明,平均每15天就有一种。正是这些发明,给当今世界增添了异彩,使我们享受到了他的智慧结晶所带来的种种益处。再来说说爱因斯坦,1879年3月14日,爱因斯坦诞生于德国南部小城乌尔姆的一个犹太人家里。一年以后,他们全家搬到慕尼黑。爱因斯坦喜欢读课外书,在考大学的时候,数理化考得很出色。1900年,爱因斯坦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考试,取得了大学文凭。1955年4月18日,爱因斯坦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对科学的奉献人们永远铭记在心中。

科学家们也总拥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品格。就拿阿基米德这位古希腊伟大的数学家来说吧!“敌军的统帅进城后,到处寻找阿基米德,他曾经

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受 篇2

我非常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内容丰富。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我看完几期《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吧!

在科学中,生命的遐想、实验的发现、宇宙的奥秘……凝聚着无数人的智慧,引发了无数人的好奇。

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乘坐着时光机来到了科学的殿堂:一位小孩有一双神奇的眼睛,瞳孔是蓝色的,在灯光地照射下能发出浅蓝色的光芒,白天只能看十米以内的事物,夜晚眼睛却十分敏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都能读书、写字,经过科学研究,原来是白化病在作怪;在一个小实验中也能发现奥秘,把三个削好的苹果放在三个碗里,有不同的变化,只有在放入盐水碗里的苹果没有变成茶色,同学们你们知道是什么原因吗?无垠的宇宙依然有无数的奥秘等我们去破译,这次神七问天,实现了太空迈步,未来能在宇宙中建立起一座座空间站是我们的梦想,中国人都在为这个梦想去进发、去实现。

生活中,我经常与同学谈话。我们互相交换有关科学的内容,自从看了《我们爱科学》之后,就有更多有关科学的话题想与同学分享。课间的时候,我拿出《我们爱科学》看看,就不会觉得无聊。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我们爱科学的读后感受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科普读物《我们爱科学》。

这本书分成了六部分,为:科学主题馆、迷你军校、地球巡逻队、身边的科学、看图游天下、新知快递和健康密码。

科学主题馆主要讲述了地球上十大最凶猛的昆虫,这段话告诉我们:其实有些昆虫攻击人类也是属于迫不得已。人类侵占了他们的领地,它们当然要还击了。不然它们就要无家可归了,他们能不攻击人类吗?

迷你军校讲述了许许多多的子弹,有穿甲子弹、超音速子弹、亚声速子弹等等。最后告诉我们:子弹并不是速度越快,攻击力最强就是最好的,要看子弹在什么地方使用才能判断子弹的好坏。

地球巡逻队讲述了俄罗斯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盐水胡;身边的科学讲述了各种保护措施保护住了各种水果,使它们不受细菌感染;新知快递讲述了各种新鲜事物。这几篇文章告诉我们要用勤劳的双手去发现、创造。

看图游天下讲述了夏威夷火山的壮观,告诉我们要勤于发现。

健康密码主要讲述了细菌无处不在,告诫我们不仅要自身卫生,还要保持家庭卫生。

《我们爱科学》告诉我们,只要细心观察,知识很快就会被你发现。

延伸阅读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


作品的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出真情实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诸多思绪需要倾注笔尖将其写出,这篇优秀的“《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编辑一看便知道有大用处,仅供参考请您做好自我判断!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1】

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一个耿耿,也都有一个余淮。我曾经和罗雨涵在一张草纸上写过续稿。“那时候的他,是最好的他,而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于是在时空错乱的一天,最好的我们相遇了。”

我和母亲在看这部剧的时候经常气的说不出话。因为我们觉得耿耿余淮太傻,这样都看不出对方喜欢对方。但是后来我想过了,他们或许只是不想戳破这个事实。不然耿耿也不会在看见“你是白痴啊”就认定余淮是喜欢她的。年少的我们,不想戳破幻想。有几个人能够在学生时代拼命追逐自己的那颗星。

这部剧最大的泪点就在于他们毕业的那一刻。老师正在嘱咐他们,而全班都流下了泪水。因为我也即将毕业,感同身受。这部剧不仅围绕学生时代的喜欢。还有友情,亲情,努力。

每个人都说,学生时代在一起的,以后不一定在一起。世界上没有几个安妮和王小明,也没有几个耿耿和余淮,但是总有安妮和小月。总有耿耿和贝塔、简单。

或许我和大悦悦就是这样的存在。她从来不会忽略我。在我生气她和小微玩闹却不理我时,我忘了她也曾吃过我的醋。他生气我和罗雨涵她们玩耍而忽略她。

于是乎!我希望得到一个余淮。

但我也很贪心。我也喜欢路星河。网上有人说,路星河给耿耿求了56赐婚抵不过余淮一个眼神。

“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路星河有爱勇敢表现,而且唱歌还好听。最主要的是,作为艺术生,心里还只爱一个人。

“余淮请勿偷看。”

“耿耿,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我中意你。”

每个女孩都应该看这部剧。

长大后的他们,我认为刘昊然无法表现出那种男人的沧桑,吃了那么多苦还是那张年少的脸。说严重点,这是这部剧的败笔。在某一时刻,我觉得林更新和刘昊然很像。

但In a word。这部剧还是很完美的。完全切合小说。甚至胜于小说,结合了真实和当代人们喜欢的情节。一部好的剧,评判标准就是:即使你知道结局,你还是想看。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2】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3】

最后还是傻了吧唧的哭的厉害。

向来是对青春剧有点排斥的,我怕他们演不出我们的青春。我怕他们过于激情,又怕他们过于平淡。最好的我们,真的让我有了回到高中的感觉,那感觉真好,真的想回到过去。

我懂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也懂那种表面云淡风轻的姿态。人总是在转身的一刹那哭的歇斯底里。看这部剧哭了好多好多次,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那么真实,历历在目。我有像简单和贝塔那样的姐妹,却没有在分别时告诉她们我多么想念的勇气。我有像余淮那样难忘的恋人,却少了耿耿的一点点坚强。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当下的我并不是最好的我,但如今我们的确是最好的我们。

耿耿于怀,我为什么哭呢。可能是那种相似的经历,相似的快乐和悲伤。那种叫做回忆的东西又突然被翻起,然后尖锐的扎了我一下。那个回忆,就是青春吧。

我们如今在一起,我们还能变得更好。

谢谢你们,出现的刚刚好。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4】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1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有最好的班主任张平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虽然最后作者没有点明他们在一起了,但是我相信他们就是最好的。

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了我们,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高中时代的我,书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引起我的共鸣、都能将我带回那年盛夏。那年,有写不完的理综试卷、有背不尽的古文、有神出鬼没的班主任、有我暗恋的男孩、有……那年,青春正好!

我很少看网剧,却一本正经的追起了《最好的我们》,只因这部剧能让我想起我的高中生活。一个时代的流逝,在夏天的风中留下空荡荡的遗响。《最好的我们》之所以能火,也行就是有许多像我这这样对过去念念不忘的人。

最好的我们必须自爱,只有自爱,你的心灵才会有一片晴空;最好的我们,就是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一直奔跑的我们;最好的我们,就是当下的我们,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就不去拥有。我们都在追求自己认为的“最好”,殊不知也许最好的他或她就在我们身边。被爱的人是幸运而感动的,而爱人却是一次又一次猝不及防的心跳加速。

有人曾说:“光阴如梭,一切都生锈了”。我又何曾不希望自己能回到2012年,回到那个天气正好、微风不燥的夏天、回到那个目光清澈湿润的年少。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2

《最好的我们》这部电视剧是我认为所有的国产青春片中,最能真实反映我的青春的一部作品。我们的青春里,更多的是平淡无奇,有看中成绩的老师和家长,有高考的压力,有做不完的习题,看不懂的知识点,和青春里暗恋的那个他。

中考超常发挥的耿耿和失常发挥的余淮一同考进了振华中学,并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同桌这个理科很优秀的男生会主动给耿耿讲数学题,因为耿耿上课没有听懂,主动请求老师再讲一遍。那时的余淮是最好的余淮,他张扬活力,头脑机灵;那时的耿耿是灰头土脑的耿耿,她为成绩焦虑,为前程担忧。但青春里最好的时光,他们都有彼此的陪伴,一起参加篮球赛,一起军训,一起大合唱,一起备战高考,他们分享了彼此的快乐和痛楚,他们将隐秘的爱慕埋藏在心底。是啊,我希望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你,但是,只要能遇见你,哪怕是我最落魄的时光,我也觉得非常开心。

然而,十年后。耿耿成为了一个会发光的人,她是知名摄影师,此时的余淮为母亲的病而奔波,他已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幸亏耿耿一直坚守在原地,终于在余淮消失10年后,等到了他,并愿意陪在他身边,给他力量,陪他勇敢地面对生活。耿耿说:“余淮,多年以前,那么好的你喜欢那么好的我,现在,轮到我了。”

所以,就算我没有能够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最好的我们,我们也可以彼此相伴,鼓励对方成为最好的那个人。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3

我不爱耿耿和余淮,甚至我不爱耿耿和路星华。他们都太好,一个有着完美的曾经,另一个有着美好的现在和值得期许的未来。我更喜欢的是韩叙和简单。是吧,韩叙很渣,韩叙伤害了简单。但是那却是真实的可爱的爱情。我和你一起长大,我喜欢上了你,你也喜欢着我,却只是那一起长大的情谊而不是爱情。我爱你从来不累不倦,但我也不会一直等着你。我知道了你喜欢上了别人,我受伤了,不管那是我的好朋友也好,是我不认识的人也罢,总之,都不是我。于是我总算死心了。你知道你伤了我,你很愧疚,你能记起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但你不会找回我。我们彻底陌路。

耿耿这样的坚守,可以有,可以多。她变得更好了,她能够选择她所想要的了。但是余淮这样的人,少年风光,一朝看尽长安花,最后他的人生,却是要背着这样的风光沉重的继续走了。过去的美好,会全部变成负担,变成一根根针,扎在心上,每当看到现在的自己,再想到以往的自己,都是一阵疼。如果不能在次翻身,那么一生都会笼罩在自己的阴影下,走不出来。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甜,甜着甜着就爱了,爱着爱着就痛了,有多美好就有多痛心。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都能够找到自己好喜欢好喜欢的人,也能找到好喜欢好喜欢你的人,一定一定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啊,来人间一趟,要看看太阳,和喜欢的人,走在街上,不留遗憾!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4

转眼真的就快要成为大二的学生,虽然我百般不愿意承认,但我的确是迈入以2开头的那个年纪。尴尬,却也能依旧活得很自我。还能笑着逗公交车上的`小孩说,快叫我阿姨,我就给你糖吃。

青春难再复。

《最好的我们》一开始是叫流水混账,让我以为是二熊写的流水账。可从“耿耿余淮”开始,我就知道,它像旧时光,让我不能释怀。

语言是朴实的,情节是熟悉的,很多迎面砸来的数学公式、物理题目、气旋反气旋都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的过去,坐在高中课堂里,还能清楚地看到老师在黑板上写的`粉笔字,听到电风扇啪嗒啪嗒地摇晃声。

耿耿其实很脆弱,余淮就是那道光,可以看清他侧脸的那道光。你能不能想起班里那个接老师话却被老师宠爱的好学生?像余淮一样,可余淮却不被讨厌。我总觉得他和林杨一样,是个发光体。走到哪里都能生存的很好,和别人打成一片,甚至温暖别人。

有时候我们多像余淮,生怕这世界将自己看低。但更多的时候,我们却是耿耿,每日睡思昏沉,日子冗淡而无聊,多少许下的愿望与制定的计划都赶不上这时间的变化。当第一个愿望无法实现,其后的我们放低对自己的要求,与这世界的期待背向而立。

最好的我们最好的时光。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


我们应该把阅读看得和吃饭一样重要,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心中顿时会有许多新的想法。 写读后感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欣赏作品中的细节与情节。本篇优秀的“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文章是栏目小编认真挑选的结果,此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慎重对待!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1

那天看完《最好的我们》的时候已经深夜了。

睡不着觉,百无聊赖的刷微博。

看见一条提问,大意是:

“你中学时候喜欢着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也许是受不了这种温情脉脉腔调吧,所以我立刻很利落的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的说:

“还活着吧!大概。”我忍不住为时光里的某个人,下着不怀好意的注脚。

然后我发现我最好的朋友在20分钟前写道:

“结婚了。”

就只有这三个字,典型双鱼的她没有贴平常那些爱撒娇的表情:泪眼汪汪装可怜的表情,或是攥着拳头红笑眯眯的表情。

语气很平静,好像在这样的一个晚上碰巧想到的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盯着这个“结婚了”看了一会儿,脑海中浮现起她一向没脾气的脸。

然后我起床把书收好,睡觉。不再耿耿于怀这个结局。

我并不是讨厌它啦。

只是有点纠结,因为普通高中的耿耿于怀和我很像。

结局太伤感,我怕跟着难过;结局太圆满,又怕一切变得太好,她就显得不那么像我了。

长大以后,余淮总算肯对耿耿大发慈悲的点了一下头:

“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说得那么腼腆,连一个和喜欢打擦边球的字眼都没有,可是耿耿却哭了。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

她让余淮屡屡受挫,耿耿余淮迅速成长。这段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但最后她没有让他们分开。

虽然,她经常说好像,她也无法控制未来,他们只是暂时在一起。

可是你看余周周,我曾经以为林杨也许只是她人生里一个拥抱,结果他们后来真的变成了坐在家里打红白机的林氏夫妻;

还有满怀心事的洛枳,我也无数次的拜托她甩掉不讨喜的盛淮南,头发甩甩大步的走开,结果她还是为他穿起嫁衣,用那场“谁也不知道”的暗恋,换了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结局。

分文理科的时候,余淮对耿耿说,他曾经想过如果耿耿真的学不来理,他也可以去学文,反正他学文也学得比她好。

这是整本书那些似曾相识的段落里,我觉得还原度最高的一句。

是的,我也听过,几乎是一摸一样的原话。

然而不同的是,对方没有余淮的认真,我也没有耿耿的勇气()。

所以,我后来毫无疑问地学了文学,数学和化学也和高三时一样糟糕。

烂到什么程度呢?

那一年,就在高考前的综合考试中,我疯了。

这时候是那个人对我说:“没事,我传答案给你。”我胆小,心里想着那可是全市统考,害怕被抓到就没资格参加高考。

我不敢欠这个人情,他却轻轻松松的说:“不要紧,我也担心文科过不了,你考完把文综的答案也发给我就是了。”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是怎样一边赶时间做试卷一边战战兢兢的抄了他给的理科答案,又是怎样视死如归的记下文科答案,然后光速冲出教室传了答案给他。

走出考场,看着他传来“收到啦,谢谢。”的那一刻,悲喜交集,仿佛自己总算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

可惜的是,成就感总是来的很短暂,还没走到校门口,就发现他和一帮哥们儿早就在那勾肩搭背,聊得不亦乐乎。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想起这家伙说过他比我更擅长学习文学。

对,硬要说为什么耿耿身上要承载我这么多莫名其妙的投射的话,那无非就是,我也曾经遇见过一个“余淮”。

不但遇到过,后来还真的在一起过。

然而,那也正是我最羡慕耿耿余淮的地方:他们在最好的时光里遇见,又用自己最好的时候重逢。

中间的空隙是用来成熟、成长、变得美丽和温柔、灵活和舒适的。

然后等到不再迷茫焦虑,智慧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也不再软弱躲闪,有肩承担自己的选择时间。

他们转过头,透过漫长的时光,看到的是牵挂一如从前。

于是这样的再见,不用以沉默以眼泪致意,而是起承转合,一切刚好。

事实上,被偷的岁月一分钟也没有浪费。最好的我们

八月长安在后记里说着毕业快乐,而每一个把自己代入1517中间一员的读者,都在振华的校园里,朝着不同方向挥别自己的青春。

那几年,全世界的脸不够小,眼睛不够大,头发不长不短,发梢不直,粗腿其实和穿裤子没关系。那些永远学不好数学的女孩感到愤愤不平。

而那些大惊小怪、独一无二的故事,也许都只是平凡无奇的标准配备而已。

我坐在床上,心里想象着自己站在无数刚看完这本书的“耿耿”中间,脚下是操场的草皮,眼前是升旗的主席台,忽然被点上去发言,我要说什么呢?

“我想,我已经能够感觉到,自己在过着大人的生活了。穿着高跟鞋,拎着造型正经的包包,手忙脚乱的会议和报告,没玩没了的文件、***,在烈日下卷着袖子和大老爷们儿一块搬货,在货车里和不会讲普通话的司机大叔聊天递烟……这一切和我期待的生活有太大的距离,但却一点都没让我活得很忧郁。恰恰相反,我感到心里有一种平静。我不再有空了,但我很舒服。我不再任性了,但我很坚定。

”“而且,这样的生活也没有强迫我放弃任何自己喜欢的事,一直不曾停止的在看电影,把玩山口山的经验画成素描本上幼稚的漫画,开始厚着脸皮向用过我稿子的一些杂志推销自己,珍惜每一次可以写东西的机会,把稿酬放在同一张卡里,数额可怜,可是每次去银行都有种满足感。”

“我很喜欢现在的我,可是在我心里,我最好的时光,永远都留在当时的青春里,虽然平凡,可是正是在那里遇见的人,看见的世界,才让我有了现在‘更好’的模样。”

“余周周说,万事胜意的意思是:所有的事,都比你期待的,还要好一点点。就只有一点点。”

所以,但愿这世上所有平凡过,也最好过的“耿耿”和“余淮”,一如既往,万事胜意。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2

感情际遇和旧时光——《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奔四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我想纪念逝去的时光和寒冷的春雨之夜。

对于一个走在四条道路上的人来说,青年文学是一个不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一切都在那里,但是——却被这个描述青年的**所感动。文学的一大魅力在于它的情感共鸣。如果我自己解释,不管是哪个领域,文学都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

窗外的雨中,回忆起14年前的那一段高中岁月,有许多面孔,熟悉而陌生,明明到了嘴边的名字是叫不出来的。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南街村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有耿耿余淮、贝塔张平、徐延亮、韩叙和简、淮南、洛枳等多种情感,但这些情感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

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中的其他感受也非常感人和现实。送别贝塔朋友的友情唤起了记忆中的许多温暖;耿耿于怀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打动了许多人的心。这种感觉很复杂,很难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到学生,甚至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

”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平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平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

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生活角色一步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些变化来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因素。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

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

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最好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

虽然不是在最好的时候把自己做到最好,但是,因为遇见了最好的你,只是让自己慢慢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3

翻看了二熊的《最好的我们》,很多年过去了,回忆起来中学时代还是那么的美好。记得刚入初一时,初三学姐5块钱要卖给我好多本二手郭敬明、饶雪漫……写的青春小说,那时候的我还是比较胆小的,觉得那些书不正经,不敢看。后来,某个暑假去新华书店当志愿者的小半个月里,翻了同学们追捧的韩寒《三重门》《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郭敬明《幻城》、《悲伤逆流成河》《夏至未至》饶雪漫《沙漏》《左耳》《离歌》,狂补了我整个青春期的缺憾。也许过了某个年纪再回来看这类书,总感觉作者或多或少的矫情。谁的青春不迷茫,这话被后来的很多作家借用,出书,出青春励志书。然而,回首我整个中学时代,用我爸客观分析的话来说:除了长相平平、成绩平平,略带小自卑,至于其他,再也找不出更特别的地方了。这种扔进人群再也找不出来的说,我想大多数人的青春都是和我一样一路傻过来的,毕竟传奇般的人物也不会跟我做朋友。今天被同学找来做财务分析的题目,才知道一晃眼,毕业快一年多了。二十多岁生活平平的我,回看这本书,感觉最好的我们大概就是那个活在每个当下的我们吧,只是现在的我们还不是很懂,以后大概会懂!现在陆陆续续会出来了很多怀念青春的作品,九把刀《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九夜茴《匆匆那年》……我几乎很少翻看这类作家的书,过了就过了,不惋惜也没后悔过,蛮好!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4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青春如歌,初中读后感作文800字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青春如歌

青春如歌,有些人遇到了,便是一辈子的耿耿于怀。这是我看完这本小说后对它的第一句感慨。这是八月长安振华三部曲中被搬上荧幕的第一部,其声誉可见一斑。尽管是一部校园青春的爱情主线剧情,但丝毫无狗血之感,反而有一种清醒的深刻的人生哲理溢于字里行间。

人生中唯一不变的是变化,唯一可能的是不可能。这部小说主线明确,但跌宕起伏,有时令人舒心,有时又令人揪心,令人欲罢不能。

文章运用清新近民的文笔勾画了一个学渣少女耿耿误打误撞考入重点中学振华中学,遇到了学霸余淮,两人在日后的初中生涯中互生情愫,在三年中余淮物理竞赛接连失利,耿耿为了余淮考入北京,余淮中考又一次失误与清华失之交臂。在补习一年后,在与世隔绝近一年后,终考上清华,却无奈母亲身患尿毒症,被迫在本地上了大学,后考上美国的高等学府。耿耿与他逐渐疏远,两人后来重逢在一家医院,在一番纠缠后,余淮下定决心,终于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

读过这本书后,使人对青春的感触更加深刻。也许是怀念,也许在其中,都让人有了对青春的新的认识:青春,人生最美妙的年华。在这美好的年纪我们也许有躁动的爱意,有不知所措的迷惘,但这也是青春最美妙的内容。

从这本书中,我更加体会到了青春的珍惜与宝贵,也被两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所震憾。其实青春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身边,使我们永远无法宁静,直到某些梦想成真,成为事实为止。像种在地下一样,一定要萌芽滋长,伸出地面,寻找阳光,同时耿耿与余淮之间的爱情让我想起句话:

余淮没有因为自己成绩好而瞧不起耿耿,而是帮助她,同时使自己更优秀。我敬佩耿耿与余淮间简单的快乐与幸福,那是他们复杂历程最后的避难所。

接下来还有好多路要走,就把你我的难过、幼稚、把孤单寂寞、把你的美好的、不美好的、开心的、失落的那些、把你所有关于年轻而又无知的一切,都送给那些在青春中陪伴你的人吧。不必挽留,他们中途可能会暂别,但在结局他们永远不会缺席。带着一丝丝的骄傲与勇敢、轻狂与单纯,带着无法割舍的旧时光及令你魂牵梦绕的人,在这青春之路上努力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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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5

之前热播的时候就有很多人觉得路星河更好,更适合耿耿。可是路星河给不了的,是耿耿埋藏在心底呼之欲出,不敢说出口的情感。路星河给不了的是默默换下压扁了的钢笔盖。路星河给不了的是耿耿在成绩不好无助的时候坚定的支撑。

是于淮太沉默,沉默到喧闹张扬也是为了沉默。高考压抑着他的情感。家庭压抑着他的本真。生活压抑着他的所有。不是于淮不懂得表达感情,不想去热烈的爱。他没有路星河优渥的家境,他不是艺术生天生自由不羁,他不能不顾一切。他有理想,有尊严,有傲气都怪理科学的太好,理智让他无法开口说出一切。耿耿扑过来的深吻他扣紧的头可能是他最放纵的一次,放纵自己对耿耿的感情,放纵自己成全一次。

生活磨灭了他的骄傲。十年前的校园,他能跟路星河换个地拼喝饮料争个输赢,为了‘我喜欢’的耿耿。十年之后,路星河站到他的面前,拿着束玫瑰花,他难过的低下头,不争不抢,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耿耿。再说到耿耿,她单纯善良,很可爱。是她十年的坚持,是她不顾一切的冲到于淮的世界,是她执着的追求。可以说,这段感情中她是最勇敢的一个。正是因为她的勇敢,让这段感情有了个最好的终结。

说到配角,洛枳爱盛淮南,谁都不知道。到后来,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我静静的陪在你身边,努力在我可以达到的地方,与你站在同一高度。我不知道我的努力你会不会看到,我不知道最后有没有结果,但是在最好的年纪,我爱着你,所以为了最好的你,我变成了最好的我。这种爱情,是般配。

贝塔父母不在身边,像个汉子一样陪伴在耿耿和简单身边。电视剧里面徐延亮喜欢她,可是她一直是对徐延亮最不客气,徐延亮也是百般包容。直到最后,贝塔看到徐延亮到机场送自己时,那种难过和委屈,才让人发现,这个女孩内心柔软,心思细腻。为他人的善良关爱而感动并珍惜。

简单,在这部剧里面的人设真的很简单,喜欢韩叙,就从小喜欢到大,一切以韩叙为原则,为评判标准,最后一切的一切,败给了贝霖的一句‘得天独厚’的评价。她也会伤心到一个人跑到一个岛,她也会害怕。幸好有一个周末,看得见她的善良,明白她的珍贵,记住她的愿望,成全她的一切,在压力到达的时候挺身而出站在她身前,是简单被冤枉考试作弊时一同退学,哪怕放弃清华保送一个,只一句感受高考了结这个话题。是与简单一同面对教导主任和老师时坚定的搂住她的肩膀。试问这样的周末比韩叙好了多少个档次,一腔热情若是倒入冰池,不如融入沸热的开水,一起热烈。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6

最好的我们

最近在追一部剧《最好的我们》,觉得它能产生一种共鸣,起码我是深有感触的。剧中的余怀有一个让我想起他的影子。曾经年少时代的我们,和剧中的主人公有些相似,那时的我虽不是典型的学渣,但数学是死穴,大题基本没思路,而同桌的他是个学霸,先嫌弃我笨然后再给我讲题,有时把我惹火了,就冷不丁的和他说话,他会沉默一会儿,我心里开始自责,坐着瞎想,可他又拿起书,不厌其烦的讲数学题,讲完后自然和好如初了。

和余淮比较,他俩很相似,特别毒舌,常常被他损的体无完肤,但损完后,又换了个人似的,给我零食吃,这就是打个巴掌再给块糖?

有次我莫名其妙地心情不好,没心思做题,他看出了我的情绪,递过mp4让我听,至今清楚地记得听了两首歌,《青苹果乐园》和《坚强女人心》。他当时的偶像是小虎队,所以现在听到小虎队的歌,他就会想起他。第二首是《武十郎》的主题曲,当时我们一起追那部剧来,讨论剧情,武打动作,讲大结局。

班级娱乐表演我唱了这首歌。

在中学,我们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虽然我在科学方面不如他,但我写了一篇2000字的作文参加了全市作文比赛,但没有任何消息。文章另外复印了三份,自己留着,外地的闺蜜和他各一份,题目是《结束了错误的奔跑》,有的朋友说有点深奥,我留的那份搬家时已遗失了,略有遗憾。他手上的不知还保存着不,文章里提到过他,给他时他就随手放在桌子上,继续做题,看了真让人不爽,不过他就那样,***好。

后来,我们仍然是好朋友。有一段时间,我经常放学后找他,但我不和他说话。我有空时他叫我不要去找他。如果有什么事,我会尽力帮助我,说出来会很尴尬的。有时偶遇了,便闲聊几句,但偶然间听到别人在议论我俩,我思绪万千。后来听到有人指着我问他,是你对象?

从那以后,我们就疏远了。我什么都不想解释。他是一样的。他觉得清醒的人是在自我清洁。在校遇到,我们沉默不语,仿佛陌生人。上学路上碰到,我们很自然地聊起最近的学***,但谁也没提别人误会我俩的那件事。

我们青春期,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很模糊,还想想起自己的友情还是夹杂着一丝爱情?和剧中的耿耿一样,他猜到了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那一年我没有问他,因为我一直知道他在小学时从未忘记初恋,但他不知道我喜欢和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在挣扎了一段时间后,我决定好好学习,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但我也知道我们不能在丑闻之后继续做朋友。是我故意的疏远导致了我们逐渐的疏远。中考结束后,他考上了汾中,我选择了师范,便再无交集。前几年听他哥们说他在医科大学,我先是惊讶,但想想很符合他的性格特点所选择的学校。

愿他一切安好。

最后,我想了几句话:我们中最好的,我们中最坏的。回忆是时光里带着温暖的余悸。

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是关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拥抱当时的我们。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是关上这世界的门。

伸出了双手,却不再会有我们。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7

说起来,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是去年看完的,却迟迟未写书评,可能是因为有太多的感慨一时不知如何抒发,就这样搁置下来了。前几日,在知乎上搜了下作者,惊呆了,原来她竟是这样完美的人设,灵动的文字,美妙的人生,青春的回忆,足矣。

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也就罢了,还是活脱脱的学霸一枚,高考文科状元;学习成绩好也就罢了,写出来的小说还这么好看,让人忍不住一翻再翻;写得出青春类小说也就罢了,长得还特别漂亮,身材倍棒儿,啊,这就是人生赢家的典型例子嘛。

生于盛夏八月,但求此生长安,这就是八月长安的由来。有人说振华中学的原型就是她所在的高中哈三中,而她的原型是《暗恋橘生淮南》里的洛枳,同样都是学霸,同样都很漂亮。我没看过这部小说,只看过《最好的我们》及由它改编的影视作品,但《最好的我们》里面有洛枳这个人物,虽然不是主角,但能看出来是一个很有想法,很认真的姑娘。

作为一枚普普通通的读者,我喜欢摘抄书中的精彩段落或者句子,一年后回忆《最好的我们》的故事情节,大概内容还记得,具体情节忘得差不多了。但唯独对其中的两句话记忆犹新,一句是简单说的“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一句是洛枳说的“你越功利,世界对你就越神秘”。

“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很好理解,无非就是哪一方先主动哪一方就在那段感情中陷入了被动,战战兢兢,等待着对方宣判故事的结局,不管结局是对是错有且只能接受,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简单在这段感情中是怯懦的,是卑微的,是深情的,也是绝望和难过的,大部分经历过暗恋的人都能体会这种心情,爱而不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想爱却发现已没有了资格,远远地观望,痛苦留给自己。在一段感情中,其实深爱的那个人并不计较爱多爱少,也不在乎是否一厢情愿,只要我喜欢你就好,感谢那个让我拼命追赶的人,是你让我成为了最好的自己。

“你越功利,世界对你就越神秘”,这句话到现在也不是特别理解,查了下资料,网友给出的答案有两种。第一种是你越功利,不甘心平凡,有自己的梦想,并为之奋斗,那么世界展现给你的是另一番五彩斑斓的世界,它很神秘,等待着你去探索;另一种说法是,你功利地对待一切,以为只要自己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得到,但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无情,越想得到的反而越得不到,世界就是这么神秘莫测,所以不如淡然看待一切,少一些功利,多一些诗意。结合洛枳学霸的人设,我更倾向于第一种答案,她并不是功利地对待金钱、学业、朋友,而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只为了能靠盛淮南更近一点,我想这个就是她所说的功利心吧。她只是在努力,却并不知道努力的结果是什么,未知的一切带来的神秘感吸引着她继续向前。

当然,《最好的我们》打动我的地方,更多的是那一份有关青春的回忆。感谢八月长安,赠予我们一所振华中华,那里有耿耿余淮,有简单韩叙,有洛枳盛淮南,有最好的老师,最好的同学,还有最好的我们。

它不是由生活加工成的艺术品,它就是真实的高中生活,没有堕胎,没有抽烟,没有打架,没有车祸,没有出轨,有的只是刷题,背单词,考试,排座位,课间操,还有那一抹似有若无的暗恋。或许每一位读者都可能会从书里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然后留着眼泪说,这个就是我啊,当年的我就是这么傻,可那又怎样呢,时光还是偷偷逃走了,让你措手不及,所以只好在别人的小说里读着属于自己的故事,缅怀着那段青春。但那个曾经无数次出现在你梦里的那个男孩现在在哪里呢,你们还有联系吗,最后的你嫁给爱情了吗?无数的问题在脑海盘旋着,拷问着现在的你,怀念着那年的你。

最后借用八月长安的这句话“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愿你我都能如此,努力学会爱,努力被人爱,拥有的都是想要的,释怀的都是不想要的。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8

这个周末,我认真的阅读了班主任邵怡萌老师推荐的《阳光少年我们是好伙伴》这本书。书中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觉得自己有很多缺点。以后我一定要向书中的英雄、模范、好心人学习,学习他们忠于祖国,诚实守信,乐观向上,勇于实践,乐于助人等等精神,让自己越来越进步,争当阳光好少年。

想要成为阳光少年,首先要自信。书中说在思想上相信“我能行”,行为上表现“我能行”,情感上体验“我能行”。这种“我能行”的态度,就是自信,我认为说的特别好。

以前我上课时就算遇到会的题,发言声音也很小;有时候,如果你不主动发言,你只会觉得自己做不到,你没有信心。今后,我会相信自己,肯定自己,主动出击,大声说出来。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阳光男孩,你应该团结互助,热爱集体。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他,爱心接力,我们的世界将充满爱。小我,你,他,你,他们构成了一个大我——我们的家,我们的班级,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祖国。

小小的我就是”大我“这个大集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我要好好学习,积极努力,现在为我们的班集体争荣誉,以后为我们的祖国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想要成为阳光少年,当然还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祖国,给我们一个和平进步的环境,让我们快乐成长;感谢老师教我文化知识,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感谢我的父母,给我生命,养予我成长;感恩同学朋友,陪伴我每一天,让我开心快乐......用发现的心去发现美好,用感恩的心去回馈世界,将会收获美好的人生。

做阳光少年,做最好的自己。从自级做起,从课堂做起,阳光传递,让阳光照进心灵,照亮地球!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9

这部电影成为我第一部看十分钟就不耐烦想离开的电影,但为了能够相对客观地批评这部电影,我坚持坐到了最后。也是佩服我自己。

从电影叙事上来讲,也不提小说的漫长叙事,整个叙事和情感表达就是支离破碎的,几乎没有一个情感点可以触动,每一个情感开始得莫名其妙也高潮得莫名其妙。

我觉得这部电影的弊病在于它贪图省事,不动脑筋扁平化叙事,任何需要揣摩的、需要让观影者领悟的细微情感变化都直接省略,也许是因为这部电影建立在极度有共鸣感的青春小说基础上,所以电影制作者一方面仗着原著而省略情感变化的细节,另一方面又因为这些细节太过耗时难处理而选择放弃进行模板化的扁平处理。所以整个电影都像是把观众当猴子耍逗着玩,以为观众看不出来,以为观众会流泪,以为观众会共鸣感动,包括雨中男同学给叶展颜弹吉他唱歌告白,我被这个电影里同学的欢呼围观与尖叫给白痴到了,只想翻白眼。

总之,这一点都不是一部诚意之作。这部电影看完,我真正感到遗憾,电视剧电影好坏都已经拍完了,再也不可能有另外的《最好的我们》了,一种青春的形式再也不可能以“最好的我们”来展示了,然而展示出来的版本又实在是令人有些(。)

电影开头那会说,余淮他狡诈尖酸刻薄,这是耿耿吐槽他的话,像是在一开始设定欢喜冤家套路,实在是过于模板化了,一开始就套进了一般青春片的叙事里。随后简单和贝塔说,余淮啊,令女生尖叫(大致就是这意思)。我看着电影,就在一直否定,不是的不是的,余淮不是那样的男孩,不是王大陆演的那种类型男孩,也不是江直树的那种男孩,也不是最近青春剧流行的高冷面瘫男。余淮不是令女生尖叫的那种男孩,他真的相当常见,成绩好一点脑子聪明一点的男孩,很接地气很会开玩笑,作业写得很快上课可以不怎么听,成绩很不错却也不是年级里最最突出的那些,在男孩和女孩里都受欢迎。是一种明知他耀眼却也不刺眼的光芒,八月长安说是“蓄着太阳能”。

所以从陈飞宇这个选角开始就错了,陈飞宇太不接地气,他不像是能够融入人群插科打诨的人,甚至他在电影中的表现都像是从来没有做过普通男高中生(一种感觉猜测啊,不知道他的学习经历),上课坐姿就不像一个深谙应试教育之道并在其间混得如鱼得水(上课睡觉,有自己的学习节奏)的男高中生样。

余淮这个人物,其实有点直男的。他绝对不会做出给耿耿剥了一整盘龙虾这种不符合纯情直男高中生的行为,也不会直接对着受伤的耿耿说“从今天起,就让小爷我罩着你”这种话。我觉得余淮是羞于去表达这些的,就算是要说,也只会假装心不在焉地说一-句“小爷我一直都在”,而不是有点正经地有些温柔地说这句话。

耿耿这个人物,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很羞涩的。她也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就像是早已熟知彼此心意。她其实一直诚惶诚恐,在各种事物之间矛盾纠结,也从不会如此对余淮如此笃定。

他们之间原本就是《流水混账》,本就是细水长流的同桌故事,日子一天天浪费过去,竟然也就自得其乐开心得不得了,哪怕是有各种沮丧和失意,“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这样的耿耿和“嬉皮笑脸地随手摘取你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够到的神仙果,然后却表现出并不是很稀罕的态度”的余淮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可还是觉得“青春浪费在你身上”,也真是值得的一件事。这样的日子又怎么会去如此热烈和直接地表达情感呢,怎么余淮就会去说“我也有个喜欢的女孩,我也想在舞台上唱歌给她听”这种话呢。这个故事真的不是电影里刻意煽情地演唱《勇气》一样勇敢,这不是一个勇敢追爱的故事,他们会会绝口不提喜欢,各自隐藏着继续同桌生活。

“逼仄拥挤的青春里,他送我一程,然后转身踏上自己的旅程。他的世界很大,路很长,很遥远,我只能站在自家门口,独守着小小的天地,目送他离开。他活着,便精彩。”这才是这个故事人物的内核。如果不是一种童话式的七年后结局,这个故事就是遗忘在时间里的青春,慢慢消逝淡去,却也留下些印记影响着。

这就是有一点点乏善可陈的青春,乏善可陈的耿耿,还有一个其实挺普通的余淮。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10

校园里的爱情总是那么美好,人们总是回忆那段单纯快乐的日子,都会有遗憾,甚至在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后,会惋惜。

我经常会做一些梦,梦到外地上学的那三年,16岁出去,24岁从新回到家乡,这中间的一整段青春,是那么的简单快乐,经历过军训,逃课,也谈过一场只要爱情的单纯恋爱,也为了一个人抛弃了朋友,追随他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那一年是我最快乐,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可惜友情在毕业的时候,就渐渐的都失去了联系,爱情在的时候还是没经得住物质和信任的考验。

我们总是在感慨,那时候好开心,那时候多无忧无虑啊!当学生真幸福啊!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都回不去了,没有谁的青春会从新来过。

最近把《最好的我们》又重新开了一遍,最后几集,我一直在哭,看到贝塔和耿耿教训韩叙不在乎简单的时候会哭;看到多年后耿耿和余淮重新相遇的时候会哭;看到余淮妈妈躺在病床上对耿耿 说当年余淮没去北京的原因的时候会哭……

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恣意,都一样,反正不管怎样度过,最终都会遗憾的明白,这段时光到底还是浪费了。但是我们以为很多最坏的日子,回头来看也许反而是最好的日子,只是坏日子里苦恼消磨了很多可贵的温柔,轻鬆的好日子来临时,我们却没有多余的勇气了……

最新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11

一晚上加大半天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之前知道写的是高中生的故事,身为昂首阔步走在奔三道路上还死赖着青春尾巴不放、一直以来规规矩矩严守各阶段学生守则以致履历上清清白白、情感世界极端狭小还一片空虚的人,再去读高中生活,觉得有点矫情,更怕读不出感觉来,没有共鸣,白瞎了一部好作品。

看书评时看到了书里的一段话,是主人公耿耿的一段自白:“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那个时候自己正处于结果遥远而未卜的奋斗期,乍看到这句话差点把眼泪逼出来。真像自己的写照啊。

于是决定等时间和心情都空出来的时候,好好看看这本书,她好像有我能读懂的东西。

看完之后,不虚此读。可以说,耿耿是我读过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人设之一。愿因很简单,她像极了我,和大多数的我们。振华三部曲除了这一本完整仔细地看过,其他两本大致了解,其中的高中生们可爱的让人喜欢让人希冀的很多,但我觉得耿耿是代入感最强的一个。她没有超级赛亚人的智商和天赋,没有洛枳凌翔茜她们的美丽,也没有被赋予悲惨身世作为呻吟伤怀惹人怜惜的资本,她就像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的你我一样,风中尘土里沙,微不足道,寻而不见;在自己的狭小舞台上吭哧吭哧唱自己的戏,唱得小心翼翼,唱得声嘶力竭,唱得百无聊赖,没有观众没有瞩目,自己演自己看;不会太好也不算太坏,就是平凡、普通,再说狠点近乎平庸。

我们似乎很难接受自己平凡、普通的事实,特别是还有大把未来可以憧憬的年轻时期,总渴望能够与众不同,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能有独特的个性和气质吸引别人的注意,能有非凡的才华和运气成就精彩的人生,能够在别人漫天的失恋怨念中书写从一而终的完满爱情……其实哪有那么多不一样,都是一颗脑袋一颗心,芸芸众生做不到的我照样做不到。

耿耿身上还有一点我很有感触,就是那颗不甘的心。即便艰难迷茫也要埋头向前,即便四面楚歌也要决然一战,不是对胜利多有信心,而是不愿放弃,失败的次数多了,徒劳的努力多了,坚持就成了一种惯性,找不到放弃的理由。

余淮也好喜欢。虽然他也属于贝霖口中“得天独厚”的一类人,却折在了运气上,生活中该经历的痛苦和挣扎一点没少反而更有过之,这让他的那份坚持和骄傲益发闪光,和一生顺得跟仙儿似的林杨相比更真实,也因为真实而更加震撼和珍贵。

高中时最好的余淮、现在稍有落魄的余淮,高中时平凡的耿耿、现在最好的耿耿,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努力让今天的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所以,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的结局。因为那就是我们自己。

我不执着好的结局一定是耿耿余淮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是认真又不怯懦的人,无论他们的决定如何,都不会让自己留下遗憾。

感谢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两个平凡的孩子,告诉我们平凡的人可以怎么活,让我们相信平凡的人也能活出自己的味道。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

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

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

可是,他终究是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

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新娘办了简短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地生活着。

看完耿耿于怀,我在微信上问他:

“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

“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地答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和余淮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那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地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为了最好的耿耿,余淮还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地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

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

“拍这个片子是鼓起勇气拍的。因为很多观众都看过八月长安的小说,写的很细腻,真实又不做作,我看完特感动。我们就很担心这样一个有内容的好IP,在我们拍的时候把好的东西流失掉了。”当被问及路演到现在的感受时,导演章笛沙坦言自己之前压力特别大,如今看到观众的反应很受感动:“现在看到你们的欢笑与泪水,我特别感动,也坚定了信心。心中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互动中,何蓝逗阐释了自己心中的耿耿:“当我诠释电影版耿耿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真实,她的感受和她要表达的东西都应当是真实的。无论是一个女生有心事时展露出的小喜欢还是小悲伤。”老师张峰觉得何蓝逗版的耿耿“娇小、惹人怜爱还有一丝刁蛮”,此时张平在一旁补刀:“调皮可爱,狂野又嚣张。”同学们也纷纷为何蓝逗打分:九分是因为怕你骄傲,九十分是因为你演得真好。

体会爱情的过程甜蜜美好,追求爱情的道路坎坷波折。错过爱情的苦涩与失而复得的甜蜜交织在今晚大学的礼堂里。“上课的时候戳他,我有的时候没带尺子,有的时候没带橡皮。夏天来了穿短袖,碰他一下就乐开了花。”一个女生想起高中时与同桌懵懂的爱情,她所爱慕的是教导主任的儿子。这段学生时代的恋爱也如大多数的学生恋爱一样,没有撑住高考的考验,在毕业时刻无疾而终。“他去了北航,我留在这里,好好念书。”言语中透露着告别恋人的失落与不甘。还有一位从英国回来的男生希望借着机会,追回自己的前女友:“那时候走掉就和她分开了,回来喝了几天酒,她不回我微信,听说她会来这里我就来了。”坐在台下的女生也登台回应了他的告白:“我也没有长远的打算,走一步看一步就好。现在有点想捶他。”更有学生借着机会回忆起自己的高中老师:“一拍桌子就要反抗班主任,这于我而言是很有即视感的。另外文理分班时老师眼里的那种不舍也很像我的高中老师。老师,谢谢你们。”

陈飞宇、何蓝逗两人恣意大笑,此次发布的特辑也为两人的甜蜜再次加糖,看着十几岁的的陈飞宇、何蓝逗,在戏里戏外嬉笑打闹,让人不禁想起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以及青春里想要表白的那个人。

电影《最好的我们》讲述了高中生耿耿和余淮因名字结缘,在高中三年里共同成长,经历分别又再度重逢的故事。在同桌的三年里,两个人渐渐互生好感。余淮会对耿耿袒露自己的不自信;耿耿也会认真地为他画下“逢考必过”的对勾幸运符。但是,两人之间的萌动却随着余淮的消失戛然而止。高考前一夜,余淮那句欲言又止的话,一直让耿耿无法释怀。

《最好的我们》这部电视剧是我认为所有的国产青春片中,最能真实反映我的青春的一部作品。我们的青春里,更多的是平淡无奇,有看中成绩的老师和家长,有高考的压力,有做不完的习题,看不懂的知识点,和青春里暗恋的那个他。

中考超常发挥的耿耿和失常发挥的余淮一同考进了振华中学,并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同桌这个理科很优秀的男生会主动给耿耿讲数学题,因为耿耿上课没有听懂,主动请求老师再讲一遍。那时的余淮是最好的余淮,他张扬活力,头脑机灵;那时的耿耿是灰头土脑的耿耿,她为成绩焦虑,为前程担忧。但青春里最好的时光,他们都有彼此的陪伴,一起参加篮球赛,一起军训,一起大合唱,一起备战高考,他们分享了彼此的快乐和痛楚,他们将隐秘的爱慕埋藏在心底。是啊,我希望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你,但是,只要能遇见你,哪怕是我最落魄的时光,我也觉得非常开心。

然而,十年后。耿耿成为了一个会发光的人,她是知名摄影师,此时的余淮为母亲的病而奔波,他已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幸亏耿耿一直坚守在原地,终于在余淮消失后,等到了他,并愿意陪在他身边,给他力量,陪他勇敢地面对生活。耿耿说:“余淮,多年以前,那么好的你喜欢那么好的我,现在,轮到我了。”

所以,就算我没有能够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最好的我们,我们也可以彼此相伴,鼓励对方成为最好的那个人。

最好的我们,时间无恙,岁月无痕。能留住的大概就只有那些美好的记忆吧!

最近经朋友推荐,看了《最好的我们》这部剧,起初会觉得名字有点俗,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看了第一集,没想到看后觉得还不错。没有以往剧中浮夸的英雄救美的场景,有的只是天真烂漫的美好学生时光!看着就把我带到了剧中,仿佛自己也回到了学生时代!

校园内,一群快乐的阳光少年谈天说地,畅想着自己的未来!会上课睡觉、会有成绩好的同学偏科、会八卦聊天谁喜欢谁、会微笑中略带羞涩的看着自己崇拜的偶像!而这一切都仅存于学生时代!此时镜头前是校园内阳光穿过叶间洒落大地的情景,我不知道为何,每每看见此番场景,都有一种温暖而略带伤感的情结!

在这部剧中,我想大家都会或多或少的看见自己的影子。也许我们没有那么洒脱、那么会肆无忌惮的玩耍、没有像简单那样忘我的付出去喜欢一个人!但是学生时代的感情却和他们一样,是纯真的、是美好的!以后很难再有那种感情存在了!

在这部剧中,也许有人会喜欢余淮这种学霸级的人物,有人会喜欢路星河这种调皮捣蛋的帅哥。其实,这两种人在学校都是我们崇拜的人,因为他们都很厉害,都很明确自己要的是什么!而我今天就是要来说说余淮这种学霸级的人物。

余淮,一个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父亲常年在非洲工作,一年也见不到几次。他基本都是和母亲在一起生活,而他母亲对他要求很严厉。但是他并没有辜负父母对他的期望,成绩一直都很拔尖。它不但成绩好,篮球打得也很好。给人看着就是那种阳光、帅气的上进少年!这种男生在学生时代不知道是多少女生的男神!有多少人崇拜他!他没有辜负大家对他的喜爱:他懂事,会照顾人,顾及他人感受,这样的暖男又有几人不喜欢呢?而他微微一笑时,露出的小虎牙也很可爱!他,一个明确自己要什么的人,懂分寸,有责任心,善良。对待自己喜欢的耿耿同学也很尊重,也会为她着想很多。只是偶尔会开个小玩笑,也许这就是他表达喜欢的方式吧!

耿耿,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喜欢摄影。懂事善良,做事经常不用大脑,阳光、单纯、爱笑。也许这就是她吸引余淮的地方吧!她也有自己的想法,勇敢的追求自己所爱,为之去努力! 这部剧中,把青春期孩子们男女生之间的好感表现的比较明显,但在我看来,若是能促进学习的喜欢也未尝不可,只要懂得把握分寸就好。毕竟这么单纯美好的情感也只有学生时代才有!

贝塔,一个性格直率,敢讲敢做的女孩,善良、讲义气。真心实意的为朋友着想。真诚、不做作、爱憎分明。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不自私的接受别人对她的好。该拒绝时就拒绝,该表白时就表白,是一个真正的好姑娘!每当看见她流泪都会心疼,也会为她的真诚感动! 总之,这部剧的人物、环境我都比较喜欢。同学之间也很团结、友善!每当镜头扫过操场的篮球架、看到阳光穿透层层树叶洒落大地,都会勾起我对美好过往的怀念!隐隐约约我看见了操场上那群快乐无忧的少年.....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汇总3篇)


可能正在考虑如何才能写好范文呢?文档处理工作占据了大部分时间让我们几乎无法处理其他事务,绝佳的范文总是收到大量下载请求,这篇“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文章是栏目小编精选的一篇内容丰富不容错过。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篇1】

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被法国一农户收养逐渐长大。他天真而又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但宁静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他像牲口似的被卖给了陌生人——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来与一些动物为伍,与它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他们一行靠卖艺杂耍谋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幸福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可怜的雷米遭受了太多的打击,太多的困苦,灾难一次次的把苦儿雷米从幸福的边缘推向无穷无尽的深渊。但是,他坚持不懈,永不言弃,虽然,失去了师傅,可雷米并没有灰心,离开了阿根,可雷米并没有气馁,而是用他坚定的步伐,带着卷毛狗卡比走遍大小城市。故事的结局总是完美的,似乎是小雷米那颗坚定而顽强的心感动了上苍,最终,雷米在旅伴马西亚的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母,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结束了他苦难与漂泊的生活。

是什么,让雷米一次次死里逃生,是什么,让困难一次次地在雷米面前低头?对,就是意志——就是那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意志。泽比诺、道勒斯失踪了,心里美死去了,还有卡比和我,我们来承担更多的重任;师傅不幸辞世了,我就更应该努力劳动,照顾好卡比,花农阿根入狱了,我还可以再去大街上卖艺。这每一次的绝处逢生,绝不是偶然,那乐观的心态,那坚决的眼神,那矫健的步伐,都在证明着,雷米小小的胸中的信念,是多么的令人钦佩。

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跟随着主人公的足迹前进,呈现在我的眼前的是一个奇异而陌生的环境。“坚持不懈,永不言弃”,这句反复出现的话语,已经成了我的座右铭,时时激励着我,努力——奋发——向上!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篇2】

这本书主要讲了苦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却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他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得穷困潦倒,后来,他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打动了。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后来有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和雷米相比,我们实在太幸福了。在父母的细心呵护、老师的辛勤培育下,我们不仅吃得好,穿得暧,而且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和同学们玩耍,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尽情享受着金色的童年的幸福。平时妈妈让我帮她拖拖地、叠被子等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我就会叫苦喊累,甚至哭鼻子。在学习中,如果遇到难题,刚思考一会儿,就被困难吓倒,就会退缩,还安慰自己说,这题太难了,估计别人也不会。想想以前自己一些表现,我不由得低下了头,觉得很惭愧。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篇3】

“苦儿”名叫雷米,是一个弃儿,被流浪艺人维泰利斯收养,一路与动物为伍,靠卖艺杂耍谋生。后来,雷米邂逅了一位贵妇人,过上了奢侈的游艇生活。不久后,雷米在好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妇人,故事以大团圆结局。

《苦儿流浪记》可谓是一面反映法国社会真实生活的镜子,它所反映出来的是法国在19世纪时社会底层人流的生活实况,同时也赞颂了雷米百折不屈的精神。

当今社会,因为生活条件富裕,人们越来越不会去面对困难,整天只知道享受,忘却了人类不服输的品质,如果每一个人都有敢于直面困难的勇气,那就一定可以战胜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苦儿流浪记》之所以可以经久不衰,是因为本书采用的剧情式的故事情节,这种亦真亦幻的笔法,让作品无论是审美价值还是主题内涵,都远远超过了一般的作品,这也是其多次被搬上大银幕的根本所在。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


读书可以丰富的人生阅历,学习技能。由于个体的差异,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阅读感受,记录自己对这本书的整体感觉,就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你是否找到了一些值得参考的读后感范文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篇1)

伊遥《爱上读书的妖怪》故事的开始,以柜子精为首的三个妖怪经常捣蛋作乱,被狗赶出了村子。

后来,他们在争夺风水宝地的过程中遇到了文人,后来又遇到了世宗王,在王的指导下爱上了读书,最后为文人建了一座图书馆。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柜子精。

虽然他以前偷过钱,但那是因为他的老主人是个爱钱如命的守财奴。

后来,他爱上了读书,变得彬彬有礼,开始做好事。

我想他和我的一些同学一样。他们虽然容易学坏,但心地善良。

他们读书以后,就不会再淘气了,甚至会帮助其他学生。

我喜欢柜子精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很守信。

当他答应把风水宝藏给学者们时,他真的履行了诺言。

故事中的学者也是我喜欢的人物。

首先他很勇敢。

当他第一次看到怪物的时候,虽然他很害怕,但他还是敢于和怪物谈论情况。

他之前的人因为害怕怪物而放弃了土地。

其次他很善良。

他要那块地是为了造图书馆给孩子们看书,最后他还给妖怪们留了一个阴暗的地方看书。

世宗大王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

他如饥似渴地读书,甚至忘了吃饭。

他故意让店主买书,让他们在书店里感受到书的魅力。

我认为图书馆里的许多人都像世宗的国王。当我看到他们时,我想向他们一样安静地阅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读书可以使人变得更好,更勇敢,更有爱心,更有礼貌。

我希望越来越多的孩子像故事中的国王、学者和橱柜一样爱上阅读。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二

读书吧!

妖怪也会读书?看了题目你一定会问。

是的,没有人不喜欢书,怪兽也不例外。但它们以前不喜欢书。它们改变了看法,从一个方面喜欢书。

大哥柜子精,二弟扫帚精,加上三弟笔记本精幻化成妖,组成"妖怪三兄弟"家庭,它们调皮可爱,柜子精把自己原来的主人的钱全部拿走了,成了亿万富翁,他和里外两个妖怪商量着要买块地,建房子,可他们长得太丑了,不把人吓死才怪呢!它们用法力把自己变成了人的模样,当走到一个叫"风水宝地"的地方时,它们决定购买这块地,可已经被一个学者抢先占领了,它们和学者决定用智慧比赛比出谁是占领者,但由于妖怪们没有读过书不识字,只有笔记本精识字,没有文化知识,很快占了下风,凭着瞎猜糊里糊涂的答了下来,当学者说"人不同古今的下半句"时,它们顿时傻眼了,根本不明白意思,只好向嗜书如命的世宗大王请教,它们在世宗大王家里看到了海洋一样的书籍,难怪这么难的题都被他不假思索答出来了,它们带着答案找到了学者,并且战胜了学者。

它们不想盖房子,最后它们知道书的重要性。于是,三个妖怪和学者建立了一个非常大的图书馆,叫做“爱读书的妖怪图书馆”

读完这本书,我对它有了更深刻的印象。有了知识,就像有了“护身符”。无论谁问你问题,都可以马上打出来。

所以,看书讲究的不是速度,而是感悟中心。

如果走马观花,就会失去很多"宝贝",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人不通古今,马牛而襟裾"这句话的的意思人若不知道古今历史的话,就如同马和牛穿人的衣服一样。

如果不注意,我还真找不到呢!另外,我在查资料时知道了全句潢潦无根源,朝满西已除。

人不通古今,马牛而襟裾。

多查、多问、多思,才是读书的性格。

怪兽如此热爱书籍,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法宝”。这些“法宝”是我们的生命。

读书吧!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三

此书的作者是韩国的李相培。

一个腐烂的柳条钱柜变成了一个柜子的精华。因为钱的味道,我睡不着觉,所以到处偷钱。

可是钱这样堆着也不是办法呀,柜子精又买了许多地,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富翁"

一天,柜子精遇到了来投靠他的笔记本精和扫帚精。

当他们决定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时,他们遇到了一位学者。

为了与学者争夺“风水宝地”,他们接受了学者的挑战。

学者写了一句话"人不通古今。

“让怪物写下一句话。当他们向世宗求助时,他们爱上了读书。

但是他们还是输给了学者们。当他们得知这些学者没有钱建图书馆时,就把钱从一袋袋地分给了他们。”请务必建立一个图书馆!"学者感激不尽,将图书馆建成后,取名"妖怪图书馆"还特意建了一个阁楼送给妖怪们居住。

我不由得对作者深厚的想象力和文笔感到敬佩,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节奏也掌握得非常好,不急促也不慢悠悠的,恰到好处,不慌不忙的给我们讲述着这传奇的故事。

我记得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想补充一句送给柜子精、笔记本精和扫帚精"书籍同样也是妖怪们进步的阶梯。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四

伊遥妈妈

国际大奖**作品《爱上读书的妖怪》,初见文章题目,觉得可能与绘本《吃书的狐狸》、《爱书的孩子》之类相仿。

可是一旦翻开,便爱不释手,一气读完才罢休。

故事讲述了三个妖怪在柜子精神的指引下,从捣乱者变成学者的故事。

这本书的亮点可以概括为三个字:旁白,快节奏和多重对比。

本书画外音的运用在文字排版上用加重的橘色字体标出,与蝴蝶页的橘色保持一致,视觉上的温暖不由得让小读者对作者亲近了许多。

本书的画外音有的是作者代小读者发声的。

比如,“这家伙一定是个偷了一整夜的贼”,“狗的鼻子真是名不虚传”,“怪物还有签字笔吗?"这些画外音是不是让小读者有"你懂我"的感觉呢?还有的画外音起着对话的作用"原来是一群老鼠","那里人太多了"怎么样,读起来好像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热闹地讨论的样子吧。

最后,还有的画外音有提示阅读思考,如"‘一直宝贝儿似的供奉着的钱,现在却成了一堆废纸’是什么意思呢?""能猜出来这个阁楼是留给谁的吗?“这样,作者就不自觉地用孩子们的语言走进了小读者的心中,进而启发和引导他们思考。

文章的快节奏是指其情节跌宕起伏、曲折曲折、充满神秘感。

从开头柜子精偷偷摸摸的出场,到他偷吝啬鬼老头儿家的钱,气得老头儿抓不到干着急,再到狗嗅出这些妖怪,逼得他们举家迁徙,结果还是被圆咕噜嗅出,再到他们破坏人家风水宝地,与学者打赌……总共才101页的故事一个包袱接一个包袱地抖出,叫人欲罢不能,也符合当下孩子们活泼好动的特点。

读罢此书,不由得叫读者们思考其中的多重对比妖怪们的前后样貌对比、行为举止对比,以及之前的恶搞和之后的拿钱帮学者盖图书馆……这一系列的对比不禁叫人思考妖怪们之前和谁在一起,其性情***和谁相似。

柜子精的小贪婪就是吝啬鬼老头儿的翻版;扫帚精的洁癖和他之前的生活环境有关。

后来他们碰到了学者,继而认识了世宗大王,最后和书交上了朋友,成了知书达理的小妖怪。

哈哈,书不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让妖怪天天向上的爬梯。

这些小妖怪们,活脱脱生活中调皮的小学生。

他们懵懂,擅于模仿周围人和事物,但是却叫人恨不起来。

柜子精偷吝啬老头儿的钱、妖怪们破坏人们在风水宝地盖服装店、建食堂,甚至还有点佐罗般的侠义呢。

最后他们在读书人和书的召唤下,从可恶到可爱,不正是我们每一个人走过的天真童年么?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爱上读书的妖怪》。听了这个名字你一定在想:哇!

读书的妖怪!!不可能吧?!怪物总是凶猛可恶的。他们怎么会爱上读书呢?

是的,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题目,心里会有一个大大的问号,但读完这本书,心里的问号就会消失。

这本书总共有六章故事,每章故事都讲述了妖怪们的变化以及心里变化,它们都有一个害怕的心里,它们很怕人们找到它们所住的地方,可是有一天,它们被一个学者发现了他们的存在,它们知道自己无法躲藏,便大胆的与学者打交道,学者也大胆的向妖怪们提出条件,学者提出一些问题让妖怪们回答,妖怪不知道答案就去请教学者,学者告诉它们答案并让它们去买书,在买书的过程使妖怪们从此喜爱上了读书,也让妖怪们变得很慈善,后来,学者和妖怪们一起经营者一家图书馆。

看,从一群可爱的小怪物到一群强大的怪物,这些独特的怪物形象再次以素材的形式出现在书籍中,它们喜欢与人打交道,喜欢干涉一切,喜欢开玩笑······

随着情节的起伏,这本书浇灌了我干枯的心。它让我在困惑中找到前进的道路。这是一本精神振奋的好书!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篇3)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其中有一本叫《爱上读书的妖怪》,一开始我以为它会像有些书一样枯燥无味。但当我拿起,却被它深深吸引了。这本书虽然内容浅显,但读起来却让人津津有味。那天,我居然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谁能想到呢?一个被主人遗弃的柳条柜子、一把破扫帚和一个旧笔记本居然能成精。成精后的他们又会在经历处处被追赶的动荡生活后,决定用大把钱在“风水宝地”上盖一所大房子安定下来。更想不到的是他们会遇到一位学者,学者会向他们发出挑战,在挑战的过程中,他们又会在世宗大王的巧妙指引下,尝到读书的乐趣,最后将钱捐助给学者,盖了一个“爱上读书的妖怪图书馆”。书中的三个妖怪犹如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他们由开始的调皮捣蛋,爱搞恶作剧,到爱上读书,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快乐,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成长历程!

连妖怪们也爱上了读书,更何况我们呢!小时候,每到临睡前,妈妈总会读形形色色的故事书给我听,有《白雪公主》、《猜猜我有多爱你》、《小红帽》等,那时候的我懵懵懂懂,觉得妈妈读的故事真好听。大一点识字了,我就慢慢学会了自己看书,《民间神话故事》、《米小圈上学记》、《舒克和贝塔》等,我被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发现读书原来是一件那么有趣的事,这比看电视、玩手机有意思多了。再后来,我就习惯了自己挑书、买书,比如《昆虫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三毛流浪记》等都是我喜欢的,我会情不自禁随着书上的人物变化而变化,想象自己时而是动物,时而是植物,时而是武士,时而是三毛……更神奇的是我一会儿会武功,一会儿会魔术,一会儿又会开飞机、坦克……同时,我的内心也由此变得丰富起来,开心、悲伤、焦虑、着急、难为情……一大堆的情绪我都经历着。

妈妈见我爱看书,就常陪我去书店,我也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看到喜欢的书,双腿就犹如被磁铁吸住了一般,总是移不开步子,若妈妈没有叫上四、五声,那是绝不离开的……

书,让我进入到了从未走进过的世界;书,让我有了自己的思想;书,让我明辨是非,善恶;更是书,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能够意志坚定,大放光彩!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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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篇4)

《爱上读书的妖怪》故事的开始,以柜子精为首的三个妖怪经常捣蛋作乱,被狗赶出了村子,后来他们在争夺一块风水宝地的过程中碰到了学者,然后认识了世宗大王,在大王的引导下爱上读书,最后把钱给学者造图书馆。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柜子精。虽然他之前偷钱,但是这是因为他的老主人是嗜钱如命的吝啬鬼老头儿。后来他爱上读书后,变得彬彬有礼,而且开始做好事。我觉得他就像我身边的一些同学,虽然他们容易学坏,但是他们心地还是善良的。他们读书后,就不再调皮捣蛋了,甚至还会帮其他同学。我喜欢柜子精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很守信。当他答应把风水宝地让给学者后,就真的履行诺言了。

故事中的学者也是我喜欢的人物。首先他很勇敢。当他第一次见到妖怪的时候,虽然很害怕,还是敢于向妖怪谈条件。他之前的那些人都因为怕妖怪而放弃这块地了。其次他很善良。他要那块地是为了造图书馆给孩子们看书,最后他还给妖怪们留了一个阴暗的地方看书。

世宗大王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他如饥似渴地读书,甚至忘了吃饭。他故意让柜子精他们买书,是为了让他们去书店感受书的魅力。我觉得图书馆里很多人就像世宗大王一样,我看到他们,就想向他们一样,安静地阅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阅读能让人变得更好、更勇敢、更有爱心、有礼貌。希望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像故事里的世宗大王、学者、柜子精一样爱上读书。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篇5)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

你是不是对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奇呢?现在我们来听听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从前,有一个柜员。他以前是个柳条橱,里面装着那个吝啬老头的钱。因为钱很多,所以用的柳条柜也很多。其中有一个柳条柜被小偷偷走了。

小偷把钱拿走后,把空柳条柜留在那里。柳条柜坏了,就变成了精华。他幻化成精后,就去吝啬老头那偷钱,因为他***钱睡。他偷了钱后,就来到柳树洞里。

突然,两个妖精从门里出来,扫帚和笔记本。那两个妖精想和柜子在一起,柜子把他们带走了。从此,他们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他们和学者比赛,当他们不知道学者出的题怎么做时,就想到了嗜书如命的世宗大王。

于是他们骑着扫帚上了天,去找世宗王。当他们回来的时候,他们把世宗王写的答案给了学者们。学者又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又答不上来了,笔记精建议去书中找答案。后来,他们不仅找到了答案,还爱上了阅读,知到了单词。

我们不能像吝啬老头学***吝啬鬼,而要向土土学***大方的人,这样别人就会跟你玩。

笔记本精是个爱读书的妖怪。看书是很重要的,所以,大家要大量的阅读。

同时,我想起高尔基写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是不是对这句名言很熟悉呢?

我喜欢这本书!

《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受(篇6)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其中有一本叫《爱上读书的妖怪》,一开始我以为它会像有些书一样枯燥无味。但当我拿起,却被它深深吸引了。这本书虽然内容浅显,但读起来却让人津津有味。

那天,我居然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谁能想到呢?一个柳条橱柜、一把破扫帚和一本被主人遗弃的旧笔记本都可以精制。成精后的他们又会在经历处处被追赶的动荡生活后,决定用大把钱在“风水宝地”上盖一所大房子安定下来。

更想不到的是他们会遇到一位学者,学者会向他们发出挑战,在挑战的过程中,他们又会在世宗大王的巧妙指引下,尝到读书的乐趣,最后将钱捐助给学者,盖了一个“爱上读书的妖怪图书馆”。书中的三个妖怪犹如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他们由开始的调皮捣蛋,爱搞恶作剧,到爱上读书,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快乐,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成长历程!

连妖怪们也爱上了读书,更何况我们呢!小时候,每到临睡前,妈妈总会读形形色色的故事书给我听,有《白雪公主》、《猜猜我有多爱你》、《小红帽》等,那时候的我懵懵懂懂,觉得妈妈读的故事真好听。大一点识字了,我就慢慢学会了自己看书,《民间神话故事》、《米小圈上学记》、《舒克和贝塔》等,我被书中的人物深深吸引,发现读书原来是一件那么有趣的事,这比看电视、玩手机有意思多了。

再后来,我就***自己挑书、买书,比如《昆虫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三毛流浪记》等都是我喜欢的,我会情不自禁随着书上的人物变化而变化,想象自己时而是动物,时而是植物,时而是武士,时而是三毛更神奇的是我一会儿会武功,一会儿会魔术,一会儿又会开飞机、坦克同时,我的内心也由此变得丰富起来,开心、悲伤、焦虑、着急、难为情一大堆的情绪我都经历着。

当我妈妈看到我爱读书时,她经常陪我去书店。我也喜欢在书的海洋里漫步。看到喜欢的书,双腿就犹如被磁铁吸住了一般,总是移不开步子,若妈妈没有叫上

四、五声,那是绝不离开的

书,让我走进了我从未走进过的世界;书,让我有了自己的思想;书,让我分清是非,善恶;书,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能够坚毅,光芒四射!我爱看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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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篇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全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然而,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 女士的自传。她仅仅拥有刚出生时18月的光明。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第一天想看 让她的生命变的有价值的人,第二天想看光的变换莫测和日出 ,第三天想探索与研究。以一个盲人的身份想象如果自己能够有三天的时间看到世界,将会去做哪些事包括去看看帮助过自己的人,以及去感受自然,品味艺术世界。

然而,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生活在无声、无光的世界里,要想与他人进行有声语言的交流是不可能的,因为上帝把每一条出口都向她紧紧关闭。但是,海伦就是一个奇迹。她一步步从地狱走上天堂,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段历程的艰难程度时超出任何人的想象。她学发声,要用触觉来领会发音时喉咙的颤动和嘴的运动,而这往往是不准确的。为此,海伦不得不反复练习发音,有时为发一个音一练就是几个小时。失败和疲劳使她心力憔悴,就算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健全人也会为此流下过绝望的泪水。可是她始终没有退缩,夜以继日地刻苦努力,终于可以流利地说出“爸爸”“妈妈”“妹妹”了,全家人惊喜地拥抱了她,连她喜爱的那只小狗也似乎听懂了她的呼唤,跑到跟前直舔她的手。

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试想一下,如果现在我们站在生命的终点,生命的火花即将灭亡,我们会怎么想?怎么做呢?是否也会感叹生命的短暂与脆弱,而后悔没有好好珍惜呢? 我的答案是,学会感恩吧!

一个生命的诞生,是一个奇迹,而一个生命的延续,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自己单独可以决定的事,既然如此,难道不该心存感激吗?感激那瞑瞑之中让你来到世界上的力量,感谢无条件深爱你的父母,感谢开车送你上班的人,感谢拥挤的'马路上避让你的人,感谢让你有衣可穿的工人,感谢教你知识的老师,感谢接受你、信任你,给你责任感和荣誉感的领导,感谢每天和你配合的同事,感谢给你治病的医生,感谢给你送信的邮递员,感谢清扫的工人,感谢所有对你讲信用、讲道理的人,感谢所有和平的拥护者和维护者,感谢所有科学、医学的研究者,感谢所有的艺术家和梦想家,感谢守时的昼夜。感谢适时的风雨,感谢美丽的风景感谢美妙的音乐,感谢美好的书籍……难道我们不值得我们不停的感谢吗?

对拥有的感到庆幸,对所有爱你的人表示感谢。平心静气的想想这些,然后由衷的说一声:“太谢谢了!”今后的人生不会缩短,但是在路的两边,风景已经改变。事事感谢,时时感恩,用“感恩”的柔光镜来看世界,世界会更美好。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这是作者海伦凯勒的自传,令我深有感触。

书的主要类容是讲了海伦凯勒,一个盲聋哑的残疾人坎坷的一生。刚开始海伦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脾气暴躁。但后来,在父母的寻求下,帮海伦找到一个老师,名叫安妮莎莉文在各位老师的关爱下在父母的帮助下让海伦认识了许多的字,学会阅读。海伦渐渐长大了,在她的求学生涯中结交了许多朋友,但不免会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正是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她学说话,写作。后来,海伦的努力成就了梦想,她进入了哈佛大学,最终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掌握英、法、德、拉丁和希腊五种文字。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海伦一直渴望得到三天光明,她想这样度过这三天难忘的时光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其实人体的缺陷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我们从今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四年级:周佳颖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_350字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仿佛让我获得了人生的真谛。

文中讲道:“海伦亚当斯”是一位盲童,但因为海伦永不放弃的精神和莎莉文老师的辛勤教育,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成了大名鼎鼎的作家。这使我深受感动,从中受益匪浅。

时间是无限的,犹如长江水般永远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能利用、享受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是最宝贵的。就像雷锋叔叔说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穷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教育我们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有利于人们、社会的事情,是多么的愉快啊!

篇末,“阅读开机”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给你三天光明,你会将目光投向哪里?三天,仅仅只有三天的光明,多么残酷,又多么宝贵。那么,假如给了我三天光明,我会在第一天中,给我的亲人买最好的东西,尽自己的孝心。第二天和第三天,我会刻苦读书,让自己在三天后眼盲文不盲。

父母和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呀,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不会留恋时间;而那些虚度光阴的人,到头来必然要后悔。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四年级:连子都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_600字

心路成长的过程,有多少人感动了我这颗“易受感染”的心。李白的豪情壮志、文天祥的大义凛然……但令我最难忘的还是那颗乐观、耐心、积极向上的心!

上帝制作出许多健全的孩子后,也许累了,就心不在蔫地制作出了可怜的海伦凯勒。海伦,一场大病结束了她仅有一种提高自我的东西,当她克服了这些困难之后,竟有别人无法体会的欣喜,是呀,没有含辛茹苦的耕耘,哪能领会到甜入心田的快乐?海伦,你真是个"乐天派"!

你们相信吗?又盲又龙聋海伦竟然考上了哈弗大学!这是多少健全儿童梦寐以求的事情啊!但是在她那闪光的背后,却有着一个艰难的学习过程。

她在剑桥女子学院时,莎莉文老师每天和她在一起,非常辛苦地把老师们讲的内容拼写在她的手上,海伦只能快速读懂它;自习时间,海论就在盲文字典上查生词,以便来读懂那些难懂的课本。这些事情看似容易,但长时间下来,是多么单调、枯燥呀!海伦要学的东西这么多,还有耐心学下去。不像我,作业一多了就不认真写了。想想海伦,看看自己,真是羞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想退缩时,都会翻翻这本书海伦在黑暗中费尽心血写出来的书,并对自己说:“坚持!海伦都能为理想奋斗了,我们有这么健全的体魄,这么优越的学习条件,又有何理由放弃呢?”

海伦,一个多么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名字。她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的路上一步步向前迈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篇2】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三篇

篇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谁会说这样的话呢?肯定是个盲人!恩,猜得对!她虽然是又盲又哑,但是她也有过十九个月的光明,还值得提得是她在众人的辅导下竟学会说话,考上剑桥,然后又考上哈佛大学并成功毕业!她就是著名的作家海伦·凯勒。

那么是谁把她推了上去呢?其中最大的功臣就是安妮·莎莉文老师。小海伦在她的辅导下渐渐改掉了“小暴君”的习惯。慢慢地从会说话到周游各地去演讲,莎莉文老师都功不可没,即使是生病也不例外,直到去世。

那么莎莉文老师为什么要这么用力去辅导海伦呢?这就得讲讲她的身世:安妮·莎莉文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可又不幸患上了沙眼以致失明,幸好她被来救济院的队伍送到了柏金斯盲校,在学习期间动过几次手术,成了半盲人,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经校长的推荐去辅导海伦。之后由于用眼过度视力下降的更多了。如果在盲校多一些海伦和莎莉文老师这样的人那么盲聋哑人也就可以和正常人交谈了!

我不得不佩服她们意志坚强,要不海伦怎么能在众人面前说话呢?

篇二

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它记录了一个聋哑人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苦难命运的经历。在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世界里,她的`坚强与自信让自己的人生丰富多彩。而就是作者,海伦·凯勒。

现在的人们,大都没学会坚强,每当遇到困难,他们要不退缩,要不在那哭泣。可她,当世界变得无光、无声、无助时,一次又一次克服了软弱,选择了坚强。

现在的人们,大都没学会努力,每当面对生活的困境,人们往往是坐在那儿等待奇迹。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考验,她已超出常人的坚强毅力,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创造了奇迹!

现在的人们大都没学还没学会拥抱世界,往往自私自利,绝不让任何人拥有他的一分一厘。而她,自己生活在茫茫黑暗世界中,却把目光投向需要帮助的他人,把爱之光芒撒满世界。

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面对,学会接受挑战,学会拥抱世界。

篇三

老师向我们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拿到这书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

我看了一半,就已经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震撼了。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十九个月时不幸得了急性脑充血,从此丧失了听力和视力,变成了哑巴,但她并没有被困难压垮,而是用心来享受生命,用心来感受世界。她还去骑马、划船、游泳,甚至用心去领略世界的美景……

海伦·凯勒有一位家教老师,她就是莎利文小姐。在莎利文小姐的教育和帮助下,海伦·凯勒克服了沟通的障碍。1900年秋,海伦·凯勒顺利进入了美国哈佛大学的拉德克里夫学院学习,1904年以优异的成绩荣誉毕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她还是一个大作家,《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就是她写的。

海伦·凯勒顽强拼搏、身残意志坚的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们现在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条件如此优越,怎么能不好好学习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篇3】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有感400字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世界上的一个奇迹,今天,我抱着她那一本震撼人心的著作,阅读了起来。

海伦凯勒是一位又盲又聋的人,在她19个月大时,一场大病把她从有光有声的美丽世界拉了出来,把她拖到了一个寂静可怕的黑暗世界。从此,海伦凯勒的脾气就变得暴躁易怒,认为这个世界上不再有爱与光芒。直到海伦6岁时,一个改变了她命运的人——安妮莎莉文老师来了。莎莉文老师教海伦认字,让她感受世间的温暖又美好。从此,海伦从一个脾气暴躁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令世界人民惊叹的'女学者,成了世界历史上的又一个奇迹。

海伦凯勒是一个在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她能创造出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我们身上的各方面因素都比海伦要好,可我们却为什么不能取得像海伦那样大的成就呢?因为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只等着别人来给自己灌输知识,而不是自己去探求,去发现。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一样,以一种不屈不挠的心,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坎坷,这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在这本书中,我也十分欣赏海伦说的这样一句话:“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遗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是呀!不论是谁,在遇到不顺心的事的时候,都应该以一种乐观与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如果你非常的消极,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糕。

在这里,海伦说的这句话同样也让我感触颇深——“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没错,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得上一颗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心呢?只要拥有一颗自由自在的心,即便你的躯体不自由,又怎么样呢?我们都应该学习海伦这种心态。

海伦凯勒能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她接受了生命对她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在这个时候,即使身体有缺陷又怎么样呢?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4篇


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作品读后感从什么角度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学习心得网整理的“《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类希望对你有所启发和帮助。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1

在茫茫人海中,总是觉得自己被忽视,淹没。努力想博人眼球,却发现,自己不过是使人一笑的跳梁小丑。就算是成功了,也是别人眼中的自己,当自己看自己时,茫然无措。既然这样,又有什么用呢?不如,做最好的的自己,努力帮助他人,改变其他人的对自己的印象,也许一瞬间,你就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

一个小组的组长,曾日日夜夜的操心怎么使自己组的分数最高,组员们怎样才能多举手发言加分,如何让他们认真完成作业,上课不说话……用了许多方法都不奏效,提醒越来越多,让组员们烦躁。如何提高小组的整体水平?这成了当下最严肃的问题。晚间,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新闻:一位母亲和两个孩子在一个一直是红灯的红绿灯下等了两个小时。我明白了,这位母亲是在给孩子做榜样,无声的告诉自己的孩子红灯停的道理,于是,我重新审视自己,发现自己许多地方没有做好,却提醒别人。我有些惭愧,下定决心要给自己的组员做榜样。

第二天,到了学校。我不断提醒自己要做到最好,在课堂上,当我认真记着笔记时,“喂,你上星期在干什么?”傍边的同学问道,我正想和他闲聊,却想起自己得做一个优秀的人。“说话呀?”“认真上课”我面不改色地回答道,那名同学只好尴尬的拿起笔。许久,无意间,我发现今天组员竟然与之前大不同,所有组员都在认真听课。我暗自高兴,看来这方法还是有用的。当我回答问题时,旁边的同学也都举起了手。就这样一节课下来,就加了不少分。我知道了,这是榜样作用,只有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刻意的去提醒,组员也会向自己学习。这也证明了立自达人,只有做好自己,才可以去帮助他人。如果连自己都没有做好,还谈什么去帮助他人?

是啊,在帮助他人的前提下是需要先自己做好自己,不管周围发生了什么,都先应该管好自己给别让做一个榜样。慢慢的你会变得更优秀从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从而让别人视自己为榜样,带动大家的进步。

一道年华的门,门内是记忆,门外是时光。

最近有一首歌很火叫做“7years”我很喜欢这首歌,不仅是因为它的旋律,还有它的歌词。这首歌写的是一个男孩在分别在七岁,十一岁,二十岁,三十岁,六十一岁不同时间段的经历和感受。

七岁的他勇敢无畏,认为这个大千世界一定会让他强大;十一岁的他渐渐懂事,知道了对自己真正爱的人付出真心,也有了做歌手的梦想;二十岁时,他有了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一起玩音乐,用汗水浇灌他们理想的花朵;三十岁了,他写的歌被人们熟知,他也有了家庭,他想着如何给他的孩子讲他的故事;六十岁的他,每天只期盼着自己的孩子可以回来看看自己……

这首歌在讲一个故事,一个有关一生的故事。七年,幼儿园学前班到小学毕业;高中入学到大学毕业。时间过的真的好快,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长大了,小时侯的那个爱哭鬼,小学时爱告状的小屁孩,初中时每天傻乐的女孩……这些记忆好像都渐渐走远了。既然留不住,那就勇敢挥手告别。

高中的生活刚刚开始,都说青春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青春里的我们简单纯粹,勇敢无畏。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像歌中的那个男孩一样实现自己的梦想,也不知道会不会和他一样功成名就,也无法预料到七年后的自己会是怎样。但我知道,不管未来怎样,我都应该活在当下,大胆的做梦,勇敢的追梦,因为这时的我们都是最好的我们,而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现在的我,十五岁。希望七年后我会感谢在最美好的时光自己付出过的努力。

《最好的我们》是我暑假在家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因为喜欢这部剧,之后我又利用琐碎的时间读了八月长安的原著。故事讲述了,普通学生耿耿中考时意外考进振华高中,在偶然的机会下和“学霸”余淮相识。军训的时候,耿耿认识了闺蜜简单、蒋年年,之后又和余淮成为了同桌,一起走过青春懵懂岁月的故事。

所有的美好似乎都与高中有关,所有的青春似乎也都是有关于高中,那是走过这段路的人最美好的时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着一个兵荒马乱的青春,那里有着最美最纯的友谊,有着小芽破土来到这世界的羞涩暗恋,有着迷惘,有着失意&&仿佛好像人一生所要经历的,都先尝试了个遍。然后,成长。

耿耿和余淮,简单和韩叙,洛枳和盛淮南,好像无意有意就这样把我们的青春摊到了所有人面前,于是所有人,对着过去默默回忆。

我羡慕洛枳,那个如水一般的女子。在条条框框中起舞,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本来就是让人看的,那个努力闪光的女神为了卑微的暗恋低声询问学妹认不认路的声音不自觉会带上一点点的期盼,只为了带路去见上某人一面;那个温柔微笑的女神会鼓励失落小学妹说阴天的时候就从身边那些像太阳能电池一样的人身上感受阳光;那个从容淡定的女神会小心翼翼的在表白墙写下那全世界都不知道的心事,然后微笑的祝福着他和另外一个人的幸福。

我羡慕简单,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一见钟情的她大胆而怯懦。鼓足勇气与喜欢的男生同桌,却从不逾越。默默在旁一年,记下了关于他的所有,甚至文理分科留在了最不擅长的理科。这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赌博。不经意撞见冷面神韩叙和后桌那关于自己及小伙伴得天独厚的言论,毅然决然在高三去了文科。简单败了吗?不,她在这场赌博中知道了父母对自己的宠爱,知道了自己对父母的愧疚,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

我羡慕耿耿,那个乐观却又敏感的小女生。不是因为她的同桌是那个好像无所不能的同桌,而是她的自愈能力。她敏感,害怕家庭重组,害怕好友分离,害怕优秀的同桌余淮,害怕新的妈妈和爸爸误会她伤害了弟弟。她乐观,父母都会幸福,友谊天长地久,余淮说要一直做同桌,她坚强,在和新妈妈发生了不愉快之后为了以后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勇敢走出妈妈的怀抱。

一切的一切之后,所有人好像都找到了自己。就连那个敏感别扭的耿耿,都知道了自己的未来,也为之努力。可是谁也都知道,永远不会忘了当初那个迷惘痛苦寻路而后为了一个目标疯狂前进的岁月。而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我们。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回忆讲述了一个青春的寓言。用心录下曾经属于我们的一份青涩,不让时光将它尘封。

转山转水,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执手轻轻拨动内心的那一丝柔软,任往事微漾。想起,曾经的我们,有欢乐也有争吵,有亲密也有疏离。只能说,再低调的故事也会有倔强,再卑微的青春也曾有张扬。当千百个轮回以后,滤下的只剩彼此的遥望。就像一组永远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尽管近在咫尺,却有着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那时,我们将思念彼此相依那一刻的美好。

曾经,我们四人形影不离,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阻挡不了我们嬉笑的脚步。吃饭时,我们总喜欢推出一个人去帮着大家买饭,而集会时,我们又总是你等我我等你的拖延着时间。虽然单调,却有着另类的平凡之美,至少,我们享受其中。

都说:每一块青春的丰碑都镌刻了一生成长的脚印,每一撮成长的泥土都掩盖了一段悲伤的泪痕。有时,我们会因一句恣意的玩笑而翻脸;有时,我们会因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生气;有时,我们会因一个长久的等待而烦闷,甚至在时间的积淀下,我们也会有莫名的远离。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班级,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私密的事情。于是,我们变得不再默契,又似乎是刻意的回避。可终究,在这一段奔跑的路上,我们有了分歧。

也许,我们依旧埋怨,可我们却骗不了自己的心,是那偶然间的一次擦肩而过,还是睡梦中那真挚的眼神,亦或是偶尔听到对方名字那一刻的触动?但结果是我们都相约选择了释然。再次见面时,一切又都回到了最初,仿佛初见时的那个夏日。

阴霾散尽,可这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最终,我们还是踏上了不同的道路,走向了不一样的远方。我们笑称:时间的飞逝会让我们忘却。但多少年后,站在窗口,眺望远方,任思绪随心游离,放映在眼前的还是那段青葱的岁月。当梦惊醒,留下的眼泪告诉我们,原来是如此的思念,又是那样的不舍。

曾经,想问:如何才能不再思念?又该用什么来填充那一段回忆?可现在明白,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的心才无法将它一一略去。或许我们回不去曾经,但是逝去的流年,早已烙刻在心底。“天空没有鸟儿飞翔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

有人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但在青春面前,真理也变成了谬误。即使二十年以后,三十年以后,分散在世界各地,我们的手中依旧紧握着这一段幸福的回忆。这,便是青春。

《最好的我们》这部电视剧是我认为所有的国产青春片中,最能真实反映我的青春的一部作品。我们的青春里,更多的是平淡无奇,有看中成绩的老师和家长,有高考的压力,有做不完的习题,看不懂的知识点,和青春里暗恋的那个他。

中考超常发挥的耿耿和失常发挥的余淮一同考进了振华中学,并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同桌这个理科很优秀的男生会主动给耿耿讲数学题,因为耿耿上课没有听懂,主动请求老师再讲一遍。那时的余淮是最好的余淮,他张扬活力,头脑机灵;那时的耿耿是灰头土脑的耿耿,她为成绩焦虑,为前程担忧。但青春里最好的时光,他们都有彼此的陪伴,一起参加篮球赛,一起军训,一起大合唱,一起备战高考,他们分享了彼此的快乐和痛楚,他们将隐秘的爱慕埋藏在心底。是啊,我希望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你,但是,只要能遇见你,哪怕是我最落魄的时光,我也觉得非常开心。

然而,十年后。耿耿成为了一个会发光的人,她是知名摄影师,此时的余淮为母亲的病而奔波,他已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幸亏耿耿一直坚守在原地,终于在余淮消失10年后,等到了他,并愿意陪在他身边,给他力量,陪他勇敢地面对生活。耿耿说:“余淮,多年以前,那么好的你喜欢那么好的我,现在,轮到我了。”

所以,就算我没有能够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最好的我们,我们也可以彼此相伴,鼓励对方成为最好的那个人。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2

今天去看了最好的我们,别人问我为什么要看那个电影,我解释说因为有在我们学校取景。其实不是。今天下午,阳光很足,穿击空气,也带不走潮湿,是武汉夏季下午的感觉,这样想来,在武汉生活也有快两年了,高中越来越远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高中时代,是现在依旧联系着的几个很棒的朋友,是水房氤氲着热气的灯光,还是一把没让我淋到雨的伞。

我经常跟自己说,我长大了,是一个成年人了,不能再跟小孩子一样做莽撞又自私的事情,就是像那样俗套的说法,一盘再好的菜,那个时间过去了也不能吃了。有本书说的没错,我一直记得,它说遗憾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无力的东西,它能够划破漫长的时间,穿透进你心里。那本书应该是很久之前看的杂志吧,文艺风象来的,具体记不清了,但这句话确实是这样的。

我也那么觉得,无论是在我很无所谓的时候还是歇斯底里的时候,都会有遗憾的情绪在。我不知道该怪谁,怪我自己脑筋太笨,没注意到没感觉到,怪他一直不讲,总是神经兮兮的暗示,还是怪第三方。我不知道。我又有点自私我不想怪我自己,因为那样太让我难受了。我有时候不是不想恋爱也不是非要恋爱,没有合适的人,他恋爱而我没有我也比较无所谓,我不知道自己在挣扎或者纠结什么,我或许想要一个答案,就想电影里耿耿非要知道余淮最后没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我也想要知道。

但是我也不是非要知道,答案不太重要了吧。因为无论答案是什么,结局都是一定的。并且现在的我非要问现在的他一个答案,得到的也可能是不可靠叙述。我觉得他现在讨厌我,我不太想欺骗自己,这个结论让我有点难受但也还好,我也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有点讨厌。我越来越好了怎么办,我很遗憾没有在很好的时候遇见他。他应该也越来越好了。当然我也不会因为他讨厌我而非要自己讨厌他,那样没意思,我不讨厌他,不会讨厌他,至少现在不。我现在觉得我们真的不会再见面了,我们都不会去参加同学聚会,我是他也是。

高中互相传了很多纸条,写了很多封信鼓励对方,我一直留着,现在带到了学校里,中途有看过一两次。我不知道我写给他的他怎么处理的,但是扔了也好留着也好都挺无所谓的。

我觉得我只是不想他 确实是这样,当时的我看不清楚,想不明白。就是现在的我也不知道对他是什么感情,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但是我也不知道,我很不想失去,虽然已经失去了。对不起,真的,那个时候的我处理不好这种事情。

我做过很多错事,很对不起也很感谢你。我不会祝福你,也不会讨厌你,我不知道。你是我一个解不开的谜题了已经,妈的这样讲好矫情。但是,我不知道,我知道人应该往前看,但偶尔回头也是没办法的事。你现在应该有了恋爱对象,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再想起我,不会就算了,如果会你会怎么想?我也不知道,我又想知道又觉得知不知道无所谓。然后可能将来我也有恋爱对象,我觉得我会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我不会轻易随便恋爱。所以他会是个优秀的人,因为我也是,我是自恋大王。

我会给他讲起你的,他会很温柔的安慰我,我喜欢这个类型的男孩子,所以我觉得他会抱抱我。那个时候我可能更加释怀,我觉得我可能只是不想,算了,无所谓了,可能很多人都有一个关于青春的遗憾,但大家都在往前走,人生本来嘛,不如意之事十之89。我会让自己越来越好,然后遇到一个人的时候有足够的能力把握住他,不再错过。我不祝福你,也不诅咒你,就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是无所谓,其实有所谓。我好复杂啊,你对我来说是一个超级大魔线团,我不想解开了,就轻轻放在这边吧。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3

所有的快乐似乎都与高中有关,所有的青春似乎都与高中有关,对于走这条路的人来说,高中是最好的时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着一个兵荒马乱的青春,那里有着最美最纯的友谊,有着小芽破土来到这世界的羞涩暗恋,有着迷惘,有着失意&&仿佛好像人一生所要经历的,都先尝试了个遍。然后,成长。

耿耿和余淮,简单和韩叙,洛枳和盛淮南,好像无意有意就这样把我们的青春摊到了所有人面前,于是所有人,对着过去默默回忆。

我羡慕洛枳,那个如水一般的女子。在条条框框中起舞,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本来就是让人看的,那个努力闪光的女神为了卑微的暗恋低声询问学妹认不认路的声音不自觉会带上一点点的期盼,只为了带路去见上某人一面;那个温柔微笑的女神会鼓励失落小学妹说阴天的时候就从身边那些像太阳能电池一样的人身上感受阳光;那个从容淡定的女神会小心翼翼的在表白墙写下那全世界都不知道的心事,然后微笑的祝福着他和另外一个人的幸福。

我羡慕那个敢于爱恨的单纯女人。一见钟情的她大胆而怯懦。鼓足勇气与喜欢的男生同桌,却从不逾越。

默默在旁一年,记下了关于他的所有,甚至文理分科留在了最不擅长的理科。这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赌博。不经意撞见冷面神韩叙和后桌那关于自己及小伙伴得天独厚的言论,毅然决然在高三去了文科。

简单败了吗?不,她在这场赌博中知道了父母对自己的宠爱,知道了自己对父母的愧疚,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

我羡慕耿耿,这个乐观但敏感的小女孩。不是因为她的同桌看起来是万能的,而是因为她的自愈能力。她很敏感,害怕家庭重组,害怕朋友分离,害怕优秀的同桌余淮,害怕新爸爸妈妈误会她,伤害哥哥。

她乐观,父母都会幸福,友谊天长地久,余淮说要一直做同桌,她坚强,在和新妈妈发生了不愉快之后为了以后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勇敢走出妈妈的怀抱。

一切过后,每个人似乎都找到了自己。就连敏感的耿耿也知道自己的未来,并为此而努力。可是谁也都知道,永远不会忘了当初那个迷惘痛苦寻路而后为了一个目标疯狂前进的岁月。

而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我们。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篇4

最美的年华里,最好的我们。

——题记

青春,是一场旅程,是一串永不休止的音符。一双帆布鞋,一个双肩包,一颗青涩懵懂的心,这就是青春最开始的样貌。当然,还有最好的我们。

曾经,我们用童真编织的梦,终于在逐渐逝去的无忧岁月中破碎成凌乱的剪影。未来,梦在成长的旅途中也许会被我们描慕成淡淡的痕迹。然而青春编织的梦将一如既往地熠熠生辉。从懵懂到青涩,这是我们的必经之路,路上的美好和坎坷,相识和离别,都给青春这匹白丝绸绣上属于我们的五彩斑斓,而这些无关柴米,无关风月,至真至纯的时光,便是最好的年华。

如今的我们已身处毕业班,甚至在几天之后我们便要迎接我们人生中的第一次大考——中考。毕业,中考,多么沉重的字眼……说来竟已认识三年之久,吵吵闹闹,你来我往,从起初的四班到现在的五班整整三年,在濒临中考之际,离别也越发接近。我深记,在尾声之时的毕业班会,一个个温暖的拥抱,滚烫人心。我站在讲台边上,等待班主任过来拥抱我。当我被拥入怀中之时,热泪盈眶,不知所言。和同学们逐一紧紧的拥抱,也不知是要说尽这三年的惆怅还是对离别的不舍。我深藏,与同学相处的时光,早晨齐声朗读的声潮,互相加油的动力,结伴去小卖部的身影……;我谨记,C栋二楼左边第一间教室,四楼左边第一间,新综合楼四楼右转第一间教室,那是我三年来一个“家”,“家人”便是最好的我们。

未来如何,我们并不知晓,但,我们在缘分的安排下走到一起,哪怕只是两条斜线中的一个交点,又如何不是一种美好,在最好的年华里,有五班,有“老余”。我们,便是最好的我们。

目送读后感受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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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受(篇1)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目送 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读后感《目送 读后感》。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 “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 “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目送读后感受(篇2)

著名作家龙应台的散文《目送》里有一段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我非常喜欢这段话,反复去揣摩、咀嚼、回味,心中不断涌现浓浓的感伤。它让我想起了远在川南老家、已分别迈入88岁和80岁高龄的老父老母,也想起了在求学道路上离自己越来越远的22岁的女儿。

24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因为单纯、浪漫,瞬间就把自己的工作之锚草率地抛向了一个陌生的行业、一个陌生的地方,从此踏上了一条荆棘丛生的拼搏道路,尝尽了异乡的伶仃和惶恐。当初,我这个父母自小最疼爱的女儿,率性作出如此重大的人生决定,居然没有事先征求父母的一丝意见,事后开明的父母也从没说过什么,我却从他们心疼我和爱人边工作、边自考、边带女儿的长期艰辛,主动提出要帮我们带女儿回老家读书的想法,以及不顾身体年迈、辛苦辗转长途汽车、每年坚持到荣昌看望和陪伴我们两个月的细微言行中,才慢慢捕捉到许多对于我的关心与担忧。但,这也是我为人妻母多年后的呆滞感受了。 24年间,每抵近春节,老父老母就在电话里隐隐透露出思念之心,“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刻散发的无声鞭策,也督促着我们一家归心似箭地踏上那条熟悉、亲切、盘转的老家路。有了爱与亲情的浓浓包围,短暂的过年时光就在这种欢乐氛围里飞快地流逝着,一转眼就到了我们不愿归去的日子。每次,依着父母心意,兄嫂姊妹、侄儿侄女三代人都会依依不舍地为我们这一家子话别,父亲母亲依旧是简简单单的那几句话:“这次时间紧,没耍好。下次回来多待几天,轻轻松松地玩!”每次,父母总要我们带上他俩亲自制作的家乡小吃,精心培育的兰花,还有他们老早就买了的本地蜂糖等。每次,车子徐徐启动了,我总是忍不住回望,渐行渐远处,依旧是那熟悉的老街、亲切的老屋,依旧是父母满头的白发、佝偻的身影、远眺的眼神。刹那间,我的眼里润了、心里暖了、思绪飘飞了,孟郊的《游子吟》情不自禁地涌上了心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归家数日,脑海里依然萦绕着老家过年的温馨场景,以及挥之不去的老街、老屋,还有老父老母深情的目送......

去年,正读大三的女儿决定考研,思虑大学毕业后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种种不易,我们满心希望她报考本校——西南大学,除了把握大一点,更重要的是可以近距离享受家的温暖和照顾,她却一心向往烟雨霏霏的江南。在父母苦口婆心地反复劝说下,她勉强听从了建议,开始了购书、买资料及学习之旅。暑假结束,一回到学校的她,9月1日晚发来一条简短的微信:“我要考南京大学,已订资料。”距离20xx年考研时间——20xx年12月22、23日已经箭在弦上了,内心焦灼万分的我们已经别无所选了,此刻只能保持沉默,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思想拉锯战戛然而止。结果还算幸运吧,女儿如愿考取了自己喜欢的学校及专业,也大声讥笑了父母的保守和落后。如同当年自己的父母,我们依旧保持了沉默。也许,女儿不愿知道或者不会理解,父母面对子女的每一个重大人生选择之所以如此谨慎小心,甚至到了如履薄冰的地步,更多缘由恐怕是掺杂了自己二十多年风雨人生的深刻经验教训吧!这样苦心考虑的唯一目的仅仅希望自己最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孩子远离可能发生的曲折和打击,拥有更多选择幸福生活的自由与权利,并在漫长而莫测的人生旅途上可以顺利一些,幸运一些,安宁一些。此外,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一心付出的父母与最心爱的孩子间屡屡发生思想的交锋呢!?是啊,天下父母同心同情,可逐渐成长起来的年轻子女们——他们那青春飞扬的心又将安放何处呢?

最近,我常常回忆起自己风华正茂的那些年龄段,譬如高考时、大学毕业季,好像也是心心念念地向往和追求外面世界的无比宽广与精彩,从来没有、也不会去想去问父母心里的愿望。所谓父女母子情,人至中年的我,慢慢地细味、慢慢地明白,有些事啊,真的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这,或许是每一代父母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孩子的背影渐行渐远中,一点一点领悟的生活与生命的本真吧!

子女,恰如天空自由飘荡的风筝,无论飞得再高再远,都会被父母手里那条无形的线牵着,拉着,攥着,在未来的日子里或许会慢慢变得更近、更紧、更温情。

目送读后感受(篇3)

《目送》的七十二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目送读后感受(篇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逝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目送》

时隔多日,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有些事,某些景,一些人,在我本已斑驳的记忆里渐次清晰。有些话,本该早些说出口,却被我无声吞咽。此刻,又皆跃然纸上,流淌不息。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有着别人所不具备的一种特异功能——总能在万千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无比准确清楚地捕捉到他要找寻的那个身影。

他们的名字叫父母。

始终记得,大一那年,父亲在老家火车站送我时的场景。

彼时,我们每人手中都拖着一个皮箱,只是父亲手中的那个,像一个严重积水的矮熊,笨重且又肿大。从数百米外的公交车站,一直拖到狭窄拥挤的车厢小道,最后再用他坚实的臂膀,托举到我头顶的行李存放台上。

然后,他转身,用极其严肃的口吻第无数次告诫我:“今后你一个人出门在外,事事都要谨慎小心,切不可……要注意安全,出门一定要和别人一起……”

终于,我怀着无奈又无语的心情目送他一步一回头地走出车厢,而后,开始为这来之不易的解放与自由在心下暗暗庆幸不已。

火车如期开动,我拉开遮挡视线的车帘放飞我彼时轻松的心情。一转头,却看到父亲依旧站在我们登车时的那个站台,正朝着我车窗这边笨拙地挥手告别。

这是多年来我第一次看他挥手,竟与电视里播放了无数次的那些老套又滑稽的桥段有几分的雷同。

我是否该取笑父亲那笨拙的挥手姿势呢?

火车的轰鸣声继续不止,载着我奔向他视线的尽头,只余他执拗地站在车尾的那头,目光触不到火车移动方向的另一个尽头。

彼时,正值初春,而我却看到父亲早生的华发与这万物勃发的时代大潮流极其地不相适应,沧桑地在风中随他一同朝我笨拙地挥手告别。

或许,是火车的渐渐驶离给我造成的视觉错觉。忽然发现,父亲曾经在我眼中的高大形象瞬间土崩瓦解。彼时,他像一棵气息奄奄的佝偻老树,无声地伫立在原地,目送曾经长在他枝头的叶,翩翩飘向他根茎所触及不到的另一方天地,再无力去挽回些什么。

最终,他在我视野中慢慢缩减成一个圆点,直至,消失不见。

火车前,是我心飞往的方向,火车后,是他心没落的地方。

我不知道,那天父亲究竟在原地站了多久,又目送了我远去的背影有多久。只知道,次日,我打电话回家向他们报平安时,电话那头,传来母亲的那句抱怨:“你爸真傻,昨天去送你时,明知道风大,还穿那么少,回来就感冒了……”

彼时,我并不懂,父母目送子女渐渐远去背影的眼底里,究竟深藏着什么。只知道,那天,我从父亲伫立在站台上略显伛偻的身影与久久凝望的目光中,隐隐感到丝丝的落寞、无力与凄凉。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逝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受(篇5)

有人说,龙应台写的亲情散文远比她的政论文好的多。读完《目送》方知此言非虚。出生于台湾的她,远渡重洋,去美国负笈求学;也曾旅居于欧,在东南亚小憩,于香港、韩日逗留。流离不颠沛,其文不谈远大宏旨,唯念人生情长。

于是乎,我们看到了硝烟弥散处,昔日战场荒芜,野草凄凄下有白骨;生离死别后,我们看到太阳照常升起,可骁勇的士兵被岁月侵蚀成羸弱的老人,泣血的伤口已风干,留存下难以磨灭的痛。“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乡愁难消,故土难回,夙愿难解,死难瞑目。现实中悲剧的重点不是生活中突遭变故,而是变故后日复一日的重复,身上疮疤的痛,回忆中的痛,游子的痛在月明星稀夜一一袭来,孤岛中的老兵,你可曾寻到安宁的梦境?

于是乎,我们看到父母之爱,是从小心翼翼的呵护开始,到慢慢放手,到目送,到消失。记得去外地求学时,每次的归来与离去,都有巷口熟悉的身影,当你告诉父母你已长大不必再送时,他们还是提起你的书包,从家门到巷口,一路的叮咛嘱咐,直到你上车后,目送你离开才恋恋不舍的回去。那时候真正体会到了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港湾,父母在,何其幸哉!

于是乎,我们看到人类的狭隘的世界观并不准确,大自然自有圭臬。在那套理论里,白鸽不一定能够代表和平,狼也并不是凶残和狡黠的代名词,三生万物,共存共生,人类想凭借自己的小聪明为大自然立规,犹如蝼蚁绊大象,自不量力。

于是乎,我们从普通人的善恶,看到了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一扯即断。战争这台人类的绞肉机,从未歇息过。主义之争,政见之争,肤色种姓之争,资源之争,利益之争都可以是借口,一番屠戮厮杀,当胜利者踩在失败者的尸骨上志得意满时,那尸骨余温尚存。战后的伤痛更是难以愈合,正如作者所说:太疼的伤口,你不敢去碰触;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直视。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这就是这本书的意境,当某个黄昏,落日的余辉照亮窗前,你独自一人,品一杯香茗,在《目送》里,龙应台会与你细细诉说父母之爱,别离之苦,家国之殇。

目送读后感受(篇6)

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读后感受(篇7)

不知怎的,近期我忽然迷上了关于生死的书籍,鬼使神差下,我看起了《目送》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忧伤中透着缕缕美丽,其中有42个小文,三大段,令我印象最深的无非是第一个大段,“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而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第一个小文——目送。

目送讲述的是作者看爸爸越来越老,直至死亡。儿子愈来愈大,离自己越来越远,这使我不禁想起了大姨家的表哥,他今年刚上高一学业渐渐繁重起来,他没有当寄宿生。可即使他没有当寄宿生每次回家时也是十点多了,洗漱后便睡下了日复一日,他与大姨少了沟通和交流,因此他离开时常常都只留给大姨一个渐行渐远,直到消失的背影。一次,母亲去大姨家吃饭饭桌上大一感慨道:“孩子大了,离你也就远了,就再也看不住了。”“可不是嘛,再过几年我们家也会有一只笼子关不住的鸟儿了。”母亲笑着说道,两个女人的对话充满了淡淡的忧伤和无奈。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每次读这句话时,我总会鼻子一酸,泪珠哗啦啦的掉在地上,但同时这也是我最最爱的一句话,他让我知道了很多:知道了自己不仅有为人子女的时候,而且也须为人母,就像是世上的许多事一样,有着它的因果报应,知道了如何在对的年华,做对的事,知道了……总而言之,它使我长大了,是我第一次感到了时间原来少的可怜,我们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三五年,而后我们便是在他乡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孩子。

父母子女一场需要多大的幸运和缘分啊,所以请善待你们的父母,那些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要知道他们倾注多少爱在你身上,对你有多么大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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