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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

发布时间:2024-03-01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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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篇1】

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被法国一农户收养逐渐长大。他天真而又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但宁静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他像牲口似的被卖给了陌生人——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来与一些动物为伍,与它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他们一行靠卖艺杂耍谋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幸福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可怜的雷米遭受了太多的打击,太多的困苦,灾难一次次的把苦儿雷米从幸福的边缘推向无穷无尽的深渊。但是,他坚持不懈,永不言弃,虽然,失去了师傅,可雷米并没有灰心,离开了阿根,可雷米并没有气馁,而是用他坚定的步伐,带着卷毛狗卡比走遍大小城市。故事的结局总是完美的,似乎是小雷米那颗坚定而顽强的心感动了上苍,最终,雷米在旅伴马西亚的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母,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结束了他苦难与漂泊的生活。

是什么,让雷米一次次死里逃生,是什么,让困难一次次地在雷米面前低头?对,就是意志——就是那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意志。泽比诺、道勒斯失踪了,心里美死去了,还有卡比和我,我们来承担更多的重任;师傅不幸辞世了,我就更应该努力劳动,照顾好卡比,花农阿根入狱了,我还可以再去大街上卖艺。这每一次的绝处逢生,绝不是偶然,那乐观的心态,那坚决的眼神,那矫健的步伐,都在证明着,雷米小小的胸中的信念,是多么的令人钦佩。

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跟随着主人公的足迹前进,呈现在我的眼前的是一个奇异而陌生的环境。“坚持不懈,永不言弃”,这句反复出现的话语,已经成了我的座右铭,时时激励着我,努力——奋发——向上!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篇2】

这本书主要讲了苦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却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他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得穷困潦倒,后来,他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打动了。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后来有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和雷米相比,我们实在太幸福了。在父母的细心呵护、老师的辛勤培育下,我们不仅吃得好,穿得暧,而且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和同学们玩耍,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尽情享受着金色的童年的幸福。平时妈妈让我帮她拖拖地、叠被子等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我就会叫苦喊累,甚至哭鼻子。在学习中,如果遇到难题,刚思考一会儿,就被困难吓倒,就会退缩,还安慰自己说,这题太难了,估计别人也不会。想想以前自己一些表现,我不由得低下了头,觉得很惭愧。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受【篇3】

“苦儿”名叫雷米,是一个弃儿,被流浪艺人维泰利斯收养,一路与动物为伍,靠卖艺杂耍谋生。后来,雷米邂逅了一位贵妇人,过上了奢侈的游艇生活。不久后,雷米在好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妇人,故事以大团圆结局。

《苦儿流浪记》可谓是一面反映法国社会真实生活的镜子,它所反映出来的是法国在19世纪时社会底层人流的生活实况,同时也赞颂了雷米百折不屈的精神。

当今社会,因为生活条件富裕,人们越来越不会去面对困难,整天只知道享受,忘却了人类不服输的品质,如果每一个人都有敢于直面困难的勇气,那就一定可以战胜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苦儿流浪记》之所以可以经久不衰,是因为本书采用的剧情式的故事情节,这种亦真亦幻的笔法,让作品无论是审美价值还是主题内涵,都远远超过了一般的作品,这也是其多次被搬上大银幕的根本所在。

扩展阅读

《飞鸟集》读后感受(汇总4篇)


《飞鸟集》读后感受 篇1

泰戈尔,印度诗人,《飞鸟集》是他散文诗选《吉檀迦利》中的一集。中学时就很喜欢他的诗,其中有一句印象最深:“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泪了,那末你也要错过群星了。

”今日再读,又有了新的感悟。

一天,我带着儿子出去。当我到达车站时,一辆公共汽车离开了。儿子很不高兴,他哭着抱怨自己没早点出来。我说别急,说不定下趟车还好些。

没等多久还真来了一趟,车上人很少,很轻松就找到了座位,更让人开心的是,这辆车还超过了前面那辆。我对儿子说:“我说的没错吧,不要为错过的车而抱怨,下一辆也许会更好。

”儿子也破涕为笑。

有人感叹:青春易老,青春难留。事实上,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时代。

20岁活青春,30岁活韵味,40岁活智慧,50岁活坦然,60岁活轻松。春花秋实,四季轮回。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精彩。

错过了春花,才有了秋实。人生亦如此。

你爱的人离你而去,不要为此伤心流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一个不懂得欣赏或珍惜你的人没有必要哭。总有一个人知道你爱你在等你。

身处逆境时不要灰心懊丧,“有下坡路就会有上坡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否极泰来”。人生只是一个过程,每一次经历都是一笔财富。不要太在意结果。旅行的最大乐趣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旅途。

想念太阳和星星,我们不要错过悲伤的眼泪。“祸兮福所伏,福兮祸所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幸,你会领略不一样的人生!

《飞鸟集》读后感受 篇2

飞鸟集读书心得700字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飞鸟集读书心得1

《飞鸟集》,它是著名诗人泰戈尔的杰作。就在今天我合上了它的最后一页,它一直让我回味无穷。

这部伟大的杰作由325首小诗组成,小诗虽然短小,确蕴藏着一丝童趣和深刻的道理。从不止哭泣的婴儿,到历经艰险的探险者;从没有经验的青年,到饱经风霜的老者;从平凡不过的小草,到美丽娇艳的小花;从展翅高飞的小鸟,到洁净无瑕的白云,无一不充满趣味。泰戈尔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天下万物都活了起来,让它们有机会诉说自己的欢乐与痛苦。

“让生命绚丽如夏花,让死亡静美如秋味。”这是泰戈尔诗集中较为优美,甚至是绝美的语句。将自己对生的喜悦与对未来的期待表露无遗,这是泰戈尔的对生命人生的态度。他会用一切方法去充实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创造出无限精彩的风景,死对于泰戈尔而言,并非恐惧,而是一种淡然,一种释然。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他告诉我星星的光辉再柔弱也是对坚强的一种奖章,不值得为已经失去的事物而再次失去。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着“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飞鸟集读书心得2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笔下。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我这是怀着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心不在焉的读了一遍。读完后,便对妈妈说:“《飞鸟集》到底讲了什么啊?为什么看这个和看文言文一样,云里雾里的。”“泰戈尔可是大文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妈妈听了我的话后对我说道,“要是这么好理解,那你们老师为什么让你们读?你再认认真真读一遍,不懂得问我。”大文豪?诺贝尔文学奖?这两个头衔安在泰戈尔头上,这让我对《飞鸟集》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深蓝的封面,白色的“飞鸟集”三个字刚劲又端庄。金色花边,围绕着这三个字。这本书收入了飞《飞鸟集》、《吉檀迦利》、《园丁集》、《泰戈尔诗选》。就像序言中写的,泰戈尔的散文诗集“像山坡草地上的一丛丛的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地伸出头来。随你喜爱什么吧,那颜色和香味是多种多样的。”当初我不理解这句话,直到读完了这本书,泰戈尔的诗不管是散文诗或是诗选,给人的感觉总是不同。

回味着一首首耐人寻味的诗歌,想象着一幅幅美丽动人的画面。泰戈尔的诗,给了我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泰戈尔让我对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准备再好好地读读这本诗集。用心去感受它的意境吧!

飞鸟集读书心得3

那天,艳阳高照。我们几个好朋友约好去游乐园玩。

游乐园里游人如织,每个游乐项目前都是一串长龙。但是这并不能消灭掉我们的兴致。我们积极地寻找着每一个排队较少的项目。

终于,我们发现了一个队伍至少比旁边游乐设施少一半的项目——鬼屋。

鬼屋我从没想过要去,因为它对于我这样胆小的人来说太恐怖。但是这次,我鼓起了勇气排进了队伍。队伍缓慢移动,逐渐了门口。不出意料,我打起了退堂鼓,手心开始不住地冒汗。最终,还是没有这个勇气进鬼屋。

我独自一人在鬼屋门口等着同伴。不久,他们出来了,津津有味地讨论着鬼屋里的恐怖元素。而我,半句话都插不上。

“唉,我怎么这么胆小呢。明明鼓起了勇气却又在最后一秒又消失殆尽。”我只能在心底里埋怨自己。“我多想像他们一样,有一颗胆大的心。连鬼屋都敢闯。”明明是阳光和煦的日子,我的心里却充斥着繁杂的雨声。

翌日,阳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淅淅沥沥的雨声。就像我此刻的心情。我望着细密的雨滴噼里啪啦地全部打在窗玻璃上。声音是那么响亮,响亮得似乎可以把玻璃击穿。但最终还是无力地从窗玻璃上滑落下来。唉,我要是是一个胆大的人该多好。勇气至少不会像雨滴一样来势汹汹,最终全部滑落。

心里的雨就这么下着,直到有一天,因为一句话,拨云见日。

这天,朋友忽然夸起我来:“哇,这么长的课文你背得这么快,好厉害啊。你简直就要变成我偶像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算什么。其实别的人在其他方面比我厉害得多呢。比如你胆子比我大,什么都敢做……”我还没说完她的优点,她就打断了我:“有优点就好了啊,我说你干嘛老盯着自己的短处啊。”

我低头看着桌上才看完的《飞鸟集》,我忽然想起泰戈尔在里面写着:“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

鸟儿羡慕云儿无忧无虑,不用整天为了生活而忙忙碌碌;云儿羡慕鸟儿随心所欲,不会整天被风带离想去的地方。他们就像我。总是死死盯着别人的长处,却忘了自己的优势;总是想成为自己所羡慕的样子,却忘了自己也是被人所羡慕的偶像。

当初看到这句话不明所以,现在豁然开朗。

这个世界,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重量,不需要刻意模仿。永远别忘了自己也是别人的偶像。

我望着桌上的《飞鸟集》,笑得释然。

飞鸟集读书心得4

知道一本书,只是出于一个偶然,找到并爱上它,却一定会带给我无穷的享受。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塞北大漠,我和爸爸坐在一条干涸的河床前休息,月光铺满河床闪着银光,只在干裂处漏下些许,在一片银光中留下纵横交错的黑色剪影。几棵枯死的树根倒卧在岸边,原本深埋地下的根须如今像枝条一样伸向夜空,一动不动。越野车的收音机里依稀传来一首歌,DJ在优美的旋律里不经意地说了这句话。

“刚才那句话说得真好!千百年前,这里一定也是流水潺潺,绿树成阴;现在虽然变成荒漠,毫无生机,但一样都很美,为什么呢?”我双手托着下巴,望着夜空喃喃地说。

“这就是诗人的语言,寥寥几个字就可以概况生死之间,上下千年,我给你推荐一本书——《飞鸟集》,也许你可以在那里找到答案,”爸爸摸摸我的头,笑呵呵地说。

回到熟悉的城市,每天都忙着上课、作业、培训、考试……渐渐都忘了在遥远的心灵彼岸,还有一本书在安静地等着我。

终于有一天,我在书架上看到了印度诗人泰戈尔的《飞鸟集》,翻开书本,诗人写道:“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我被深深地吸引,就像在无垠的荒漠里发现了一眼清泉。

这是我最爱的书,让我们一起打开它,去寻找关于生命、关于理想、关于人生的答案吧!

飞鸟集读书心得5

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生命路上人们都在演绎自己的风景,或发出微弱星光,或大放流光溢彩。泰戈尔却在人生的辉煌时代,用手中的笔倾泻下一片光彩。将翻飞的思绪,化作后人传唱的《飞鸟集》。

绝美的风景

“让生命绚丽如夏花,让死亡静美如秋叶。”这是泰戈尔诗集中较为优美,甚至是绝美的语句。“让死亡静美如秋叶”更符合美的逻辑,将生命发挥的淋漓尽致,像夏天炎日下盛开的娇艳欲滴的花朵般灿烂。正如朴树《生如夏花》中唱的那样: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我是这耀眼的瞬间。

将自己对生的喜悦与对未来的期待表露无遗,这是泰戈尔的对生命人生的态度。他会用一切方法去充实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创造出无限精彩的风景。生老病死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自然规律,无论是对你对我,还是对于泰戈尔来说,亦是如此。但是对死亡他早已不再恐惧,而是一种淡然,一种释然。死是对生命的结束,像秋叶一样飘落在尘土之上,在岁月的轮回中,静静的随风飘散,是一种绝美。也让死这个残忍的名词不再残忍。

同泰戈尔一起感受人生,感受生离死别的那一番苦楚。这是诗句独特的魅力,而构成绝美的风景。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是我读泰戈尔的诗时,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试问,死真的可以隔绝一切吗?也许,作为一位诗人,对于人生的情感体会更为深刻,所以在泰戈尔的笔下,将爱情描绘的唯美至极。

在人生这一大幅画中,爱情的存在,让画面更有色彩;而距离的存在,就是让紧凑的画面感,留一片空白。让大家拥有更为广阔的思绪。泰戈尔用甚为精炼的语句,将自我对情感的感受展现给大家。不像小说那样复杂。

虽说爱情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用心去体会,并且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泰戈尔就用自己感性的思维去将那看是实质简单的爱情“书面化”,用一段优美但不是实质的话去造诉人们的爱情是一段永恒的唯美风景。

生之灿烂,死亦辉煌。泰戈尔诗一个值得尊敬,值得喜爱的人,不知是因为他是一位杰出的诗人,更重要的是,他不拒绝生命,而是说出了生命之本身。

《飞鸟集》读后感受 篇3

邂逅了飞鸟,我学会了爱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脱胎换骨的超然,我很高兴自己能在这个城市中找到安静的一角,用心去品读这本诗集,寻味其中的智慧。《飞鸟集》带给我不仅仅是那行与行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感动,也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亮丽的梦!《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单的两三句话,却在冥冥中,悄悄地为我们点亮了一个沉默在我们心中很旧的灯,它就是“爱”

当小鸟遇见我的心,我学会了爱所有的前提——爱你自己。

出去泰戈尔清新自然的文笔,在《飞鸟集》中,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和生命,也高于生命。他把自己零碎的人生思绪和情感收集在诗集里,其中包括对爱情的思考、对光明的追求、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赞美。在泰戈尔眼里,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爱。

是泰戈尔的飞鸟让我看到了世界每个角落的爱与美,以及平凡的触感。

当鸟儿触动我的心时,我学会了爱自己的延伸——爱别人。

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太阳穿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我赞美《飞鸟集》中的泥土,因为“泥土饱受他人的侮辱,却以花朵为回报。

”这一切一切都是爱,对他人的爱,那么无私,又那么真实。

名利似乎占据了整个世界,但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诗,我们可以在拥挤的城市里得到一丝曙光。人与人之间不再有爱。心与心的距离更近了一点。爱你自己,推动你的爱人让世界充满爱。

当鸟儿触动我的心,我学会了爱这个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

我爱这个世界,所以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爱是一种精神寄托。世界是可爱的。当我们伤心的世候,请不要抱怨。请学会用心去爱,用心去吻我们的世界。

生活的痛苦不能洗去我们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嚣不能掩盖我对爱的赞美;时间只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远不会变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

”就让这些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给世界一片更蔚蓝的爱的天空吧!

《飞鸟集》读后感受 篇4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题记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红岩》。

重庆解放前夕,共产党与国民党展开了残酷的地下斗争。盘踞在重庆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垂死的挣扎,而被关押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共产党员们,则同他们展开了一场胜利前,光明与黑暗的生死搏斗。

江姐,许云峰,刘思扬……这是一群有着坚定的信念,为了推翻蒋介石的统治而甘愿牺牲自我的革命烈士。他们向我诉说了那段难忘的历史,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叫,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书中新中国成立后一个黎明的描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革命烈士们团结一心,不惧牺牲换来的。

这,就是中国精神。

而,疫情爆发,这场战“疫”让全世界再次见证了中国精神。

自疫情爆发以来,无数名“白衣天使”义无反顾,向着疫情逆行,与湖北医护人员共同奋战在一线。每一个中国人都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病毒,形成磅礴的力量,才使得疫情逐渐好转。

这精神是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中国精神。

面对疫情,人们亦保持着实现梦想的执著精神。自信、勇敢,与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与死神斗争。

这精神是坚定信心、执着奋进的中国精神。

从古至今,中国人民始终怀揣梦想,并为此团结一心。正如《红岩》中的人物们,为信仰,为梦想而奋斗,在所不惜。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受精选4篇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受【篇1】

1、世界上纵使一种处境使多么艰难困苦,多么令人难受,总还是有一些正面的情况值得庆幸的。

2、命运之手抓住了我,没等来得及赎罪,我就给毁了。

3、在考虑到所有坏事的时候,应当想到坏事中还有好事。当然还应当想到,坏事中还可能会有更坏的情况出现。

4、每次我们的船跌入浪涡时,我想我们会随时倾覆沉入海底再也浮不起来了。

5、因为,我发现,一年之中总有一段时间,大雨如注。

6、突如其来的惊喜像哀愁,也使人一时间难以承受。

7、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8、现在我才明白,只要上帝有意捉弄,他是多么容易把人类最不幸的环境变得更加不幸。

9、一个要教育别人的人,最有效的办法是首先教育好自己。

10、当一个人的愿望能被自己理性所控制时,那么,他肯定会比一个攻占一座城市的人更伟大。

11、平常人往往有一个通病,就是对上帝和自然界为他们安排好的生活环境,常常不满意。

12、精神与精神之间是可以交流的,有形和无形之间是有神秘的沟通的。

13、有时候,想要教育别人正是教育自己的最佳方法。

14、个人的怀表坏了,只是耽误个人的事儿。教堂钟楼上的大钟坏了,耽误的可是整个教区的事儿。

15、只有自己付出惨痛的代价,人类才可能自省而变得聪明。

16、事情总是这样的,对危险的恐惧,比起亲眼所见的危险本身来,往往要吓人万分。

17、我默认天意的安排,现在我开始占有这种安排,开始相信一切安排已是最佳。

18、一个人在明白事理以后,就会觉得,被上帝从罪恶中救出来,比被上帝从患难中救出来,幸福更大。

19、做任何事,若不预先计算一下所需的代价,不正确估测一下自己的力量,那是十分愚蠢的!

20、害怕危险的心理爱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21、我并不想它替我衔什么东西,也不想它替我做个什么伴,我只想它同我说说话,它却办不到。

22、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23、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加以使用外,实在没有别的好处。

24、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25、他们之所以不能舒舒服服地享受上帝的恩赐,正是由于他们老是在企望和贪求他们还没有得到的东西。

26、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

27、我救你为的是如果有一天,我也可能命运不济,落到和你一样的境地,那时我也希望得到人搭救。

28、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29、我们老是感到缺乏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缺少感激之情。

30、每当我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大家都仔细倾听;尤其是买卖黑奴的事,更引其他们的兴趣。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受【篇2】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鲁滨逊漂流海岛,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没有食物,没有房子,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期望,只有死路一条,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所嚼……

但是,慢慢的,他对生活充满了期望,对自我充满了信心,不再整天唉声叹气了,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了自我的生活,他建起了房子;做了小桌子、小匣子;用从船上找到的枪来捕捉了山羊;在房子周围种了小麦、稻子;鲁滨逊还获得了一只小狗和一只鹦鹉,做他的伙伴……就这样,鲁滨逊用自我智慧的脑子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属于自我的王国。

鲁滨逊不仅仅是一个智慧,勤劳的人,他更是一位有坚强毅力的人。他以前说过:“我的脾气是要决定做一件事,不成功绝不放手”因为他没有助手,缺乏做事经验,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花费很大的力量,很长的时光。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几天。并且,他做的许多东西都不成样貌,但他从来都没有灰心过,而是总结失败的经验又从新开始做。

鲁滨逊用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他欣慰的回报。最后,他变得十分“富有”:有小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使用,还有植物园、牧场、两处“豪华”小屋,并且还有了一个忠诚的奴隶----星期五。这些都是鲁滨逊不知花了多少力气,克服了多少困难才得来的!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受【篇3】

丹尼尔·笛福(1660-1731),记者,英国**成员。他在西方文学发展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被誉为“现代之父”。他的作品主要是个人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通过努力克服困难。

18世纪,作为西方新资产阶级的代言人,笛福的创作开辟了具有现实主义风格和现实主义效果的现代长篇**的发展道路。他的**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强。同时也表现出当时追求冒险、崇尚个人奋斗的社会氛围。

自14至15世纪新航路开辟以来,航海成为每各青年人都抱有的一种理想,其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孙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因此他被视作英国**的开创者之一。

在英国18世纪四大著名**家中,笛福排名第一位置,他所写的《鲁滨逊飘流记》在当时有很大影响,至今是雅俗共赏的名著。

笛福生于1660年。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以暴力取得政权,但是在笛福出生那年,代表封建反动势力的斯图亚特王室又在英国复辟,笛福出生于一个小油烛商人的家庭,属于中下层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反对斯图亚特王室的封建统治。笛福28岁时,也就是说,1688年,资产阶级驱逐了斯图亚特王室,重新掌权。他在做生意和政治活动时写了许多小册子。

因为有些书和演讲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不合理现象

三、四次被关进监狱。59岁时,写成了《鲁滨逊漂流记》。这部**是以一件真事为素材写的。

200多年前,一个名叫塞尔柯克的人是英国一艘海船上的水手。17xx年9月17日的一天,塞尔柯克因为与船长的冲突被遗弃在古拉丁美洲的一个荒岛上。塞尔柯克心情不好,但后来慢慢死去。他猎取山羊为食,用木头和羊皮盖了两间小房子,把钉子当针,把破袜子拆开做线缝。

他在荒岛上住了两年零四个月。1711年2月12日,一名英国航海家把他从岛上救了出来。回到苏格兰后,塞尔柯克经常告诉人们他在酒店的非凡经历。后来,笛福就根据这个故事写成了此书。继《鲁滨逊漂流记》后,又写了许多**,比较有名的有:

《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罗克查娜》、《伦敦大疫记》、《一个骑士的回忆录》等。但他终生没有混入当时有名的文人圈子里。这些文人出身的社会地位比他高。

他一生穷困,临死前为了避债不得不离家藏起来。1731年4月26日,在悲愤中死去。

内容简介:(范文一)

鲁滨孙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

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着主人的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出。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了一座庄园,成为庄园主。

他不愿意这样发财,又出海去非洲卖奴隶。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孙幸存,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一个木筏,把食物、衣服、工具等一次又一次地运到岸上,在山边搭了一个帐篷安顿下来。然后他用削尖的木桩围起帐篷,在帐篷后面挖洞居住。

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取野生动物作为食物,喝溪水,度过最初的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受【篇4】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人丹尼尔·笛福写的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小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现在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鲁滨逊生于英国约克城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他不满足现状,一心要遨游四海。他不顾亲友规劝,坐着父亲朋友的船去了伦敦,但遇上大风暴,险些丧命。在他接下来的几次航行中,被摩尔人俘虏,被卖为奴隶,后逃至巴西,成了种植园主。他在又一次航行中,船触礁,除了鲁滨逊,全船人员无一幸免。而鲁滨逊逃到一个荒岛上。

在荒岛上,鲁滨逊仅凭着沉船上遗留的几把武器和简单工具,在岛上建了两栋房屋,开垦了一座牧场、种植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搭救“星期五”和惩治造反的船员。

一次鲁滨逊无意发现食人族“人肉”大餐后遗留的景象:没吃完的人骨头,被砍下的人头……非常震惊和气愤,便想救一个要被吃掉的人。后来二十几个食人生番带着几个俘虏,来到小岛,准备将俘虏杀了吃掉,其中一个俘虏向隐藏着的鲁滨逊跑来,想让鲁滨逊搭救,与此同时,两个食人生番追来,鲁滨逊将其一一打死,救下了被俘的土著人,给他取名“星期五”,将其训练成文明人。在收留星期五后,又从土著人手中救出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一天,一艘船来到小岛上,从船上押下几个人,这艘船上的其他人看似要杀掉这几个人。鲁滨逊和星期五偷偷将几个人救出来,并抓了一个造反的大副。在大副的帮助下,连夜将船攻下,激战中,造反的“新”船长被打死,其余的人全部投降,鲁滨逊不顾老船长的反对,放了所有造反的船员……

鲁滨逊的经历充满了神奇和冒险,我深深的为之吸引。虽然,鲁滨逊是个殖民主义者,但当他在朋友因害怕大风暴而劝他停止航行时,他退却了吗?当做摩尔海盗的奴隶时,他绝望了吗?身陷荒岛时,他怨天尤人了吗?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难道不该学习他那种精神吗?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5

早就听说《鲁滨逊漂流记》是本好书,很值得一读,很想看看这鲁滨逊是何许人也,而这漂流记又是怎么回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终于买了一本。

刚捧起这本书时,我显然被封面上的鲁滨逊吓了一跳,凌乱的“鸡窝头”脏兮兮的脸庞,黑乎乎的鼻头,几乎瞧不见的嘴巴,满脸的胡碴,还有那望着远处的呆滞的目光,简直就是一个放大了的“芋头”嘛!带着好奇心,我走进了这本书。不到几天,我就读完了,书中的鲁滨逊出生于中阶级家庭,有着远大的抱负,尤其喜爱航海,后来每次出海都不是一帆风顺。第一次差点儿被淹死;第三次被海盗抓了当奴隶,逃到巴西后在那里发了财,但他喜爱航海的心仍旧没有消失,最终滞留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凭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大自然作斗争,生存了下来,后来回到自己的国家。

起初,我对鲁滨逊的印象并不好,并不觉得他像别人口中说的那么勇敢什么的,反倒觉得他是那么的叛逆而又懦弱,不听父母的话留在家中,却坚持航海,直到离家出走,在他人生第一次航海时,他几乎被风浪的凶猛吓破了胆,还请求上帝如果自己能活下来,就一定做个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到父母的怀抱。在登上那荒岛之际,他在岛上狂奔,捶头顿足,还拼命喊叫,叫着:“我完了,我完了。”最后,竟像个孩子似的放声痛苦,虽说每个人都会惧怕在这荒岛之上,但鲁滨逊不是已经做好准备,做好面对一切困难,坚持他那航海梦的准备了吗?哎,他太懦弱了,太另人失望了。

后来,我对他渐渐改观了,认为他是一个勇敢、有商业头脑的人,在巴西时,他不仅有了一个红红火火的种植园,还学会了当地的语言,后来,孤身一人处于荒岛上的他,勇敢的与大自然作斗争,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所等困难。他热爱劳动,他有智慧。他用火枪征服了当地的土著人,使他们成为他的.奴仆,强迫他们信仰他所信奉的的《圣经》。他还教化了一个不会说话的野人,他仿佛是一个国王。

这就是鲁滨逊,一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的人,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并没有将他打败,反而筑就了他乐观向上,勇敢,聪明而且顽强的精神。这精神也将回激励着我,我将会同他一起加油,一起努力!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6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但只要你有顽强的毅力,就一定能挺过去。只有经过了大风大浪的磨炼,才能看见最璀璨的阳光。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本以日记形式记录的小说。它主要讲了英国人鲁宾逊.克罗伊茨内三次航海,最后一次航海来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28年。直到一艘船把他载回了家乡,结束了他流落荒岛二十八年的生活。

鲁滨逊留给我的印象很多很多:不畏艰险、聪明、善于观察,富有创造力、勇敢、坚强……而它的优点便是坚强。

当鲁滨逊因船打翻而流落荒岛时,他并没有沮丧与怨天尤人,而是坚强地生活了下去。没有面包与衣服,他可以耐心地试验,一点一点地去尝试,从而做出了面包,缝补了衣服。并且面包非常地好吃,这些努力得来的成功都源于他的坚强。

如果让我们这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们像鲁滨逊一样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们能像鲁滨逊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努力地生活下去吗?不,不会。谁也不会帮你,唯有自己靠自己。流落荒岛,只有两种结果:一是等待他人帮助,不劳动,成天哭哭啼啼,怨天尤人;二是坚强地面对一切困难,自然,第二种人是最后的赢家。遇到挫折我们也要坚强地面对,战胜困难才可以见到光明。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读罢《鲁滨逊漂流记》,我耳边仿佛听到了一阵悠扬悦耳的歌声一一《阳光总在风雨后》。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遇到困难勇往直前,坚强地面对一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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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篇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全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然而,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 女士的自传。她仅仅拥有刚出生时18月的光明。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第一天想看 让她的生命变的有价值的人,第二天想看光的变换莫测和日出 ,第三天想探索与研究。以一个盲人的身份想象如果自己能够有三天的时间看到世界,将会去做哪些事包括去看看帮助过自己的人,以及去感受自然,品味艺术世界。

然而,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生活在无声、无光的世界里,要想与他人进行有声语言的交流是不可能的,因为上帝把每一条出口都向她紧紧关闭。但是,海伦就是一个奇迹。她一步步从地狱走上天堂,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段历程的艰难程度时超出任何人的想象。她学发声,要用触觉来领会发音时喉咙的颤动和嘴的运动,而这往往是不准确的。为此,海伦不得不反复练习发音,有时为发一个音一练就是几个小时。失败和疲劳使她心力憔悴,就算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健全人也会为此流下过绝望的泪水。可是她始终没有退缩,夜以继日地刻苦努力,终于可以流利地说出“爸爸”“妈妈”“妹妹”了,全家人惊喜地拥抱了她,连她喜爱的那只小狗也似乎听懂了她的呼唤,跑到跟前直舔她的手。

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试想一下,如果现在我们站在生命的终点,生命的火花即将灭亡,我们会怎么想?怎么做呢?是否也会感叹生命的短暂与脆弱,而后悔没有好好珍惜呢? 我的答案是,学会感恩吧!

一个生命的诞生,是一个奇迹,而一个生命的延续,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自己单独可以决定的事,既然如此,难道不该心存感激吗?感激那瞑瞑之中让你来到世界上的力量,感谢无条件深爱你的父母,感谢开车送你上班的人,感谢拥挤的'马路上避让你的人,感谢让你有衣可穿的工人,感谢教你知识的老师,感谢接受你、信任你,给你责任感和荣誉感的领导,感谢每天和你配合的同事,感谢给你治病的医生,感谢给你送信的邮递员,感谢清扫的工人,感谢所有对你讲信用、讲道理的人,感谢所有和平的拥护者和维护者,感谢所有科学、医学的研究者,感谢所有的艺术家和梦想家,感谢守时的昼夜。感谢适时的风雨,感谢美丽的风景感谢美妙的音乐,感谢美好的书籍……难道我们不值得我们不停的感谢吗?

对拥有的感到庆幸,对所有爱你的人表示感谢。平心静气的想想这些,然后由衷的说一声:“太谢谢了!”今后的人生不会缩短,但是在路的两边,风景已经改变。事事感谢,时时感恩,用“感恩”的柔光镜来看世界,世界会更美好。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这是作者海伦凯勒的自传,令我深有感触。

书的主要类容是讲了海伦凯勒,一个盲聋哑的残疾人坎坷的一生。刚开始海伦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脾气暴躁。但后来,在父母的寻求下,帮海伦找到一个老师,名叫安妮莎莉文在各位老师的关爱下在父母的帮助下让海伦认识了许多的字,学会阅读。海伦渐渐长大了,在她的求学生涯中结交了许多朋友,但不免会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正是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她学说话,写作。后来,海伦的努力成就了梦想,她进入了哈佛大学,最终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掌握英、法、德、拉丁和希腊五种文字。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海伦一直渴望得到三天光明,她想这样度过这三天难忘的时光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其实人体的缺陷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我们从今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四年级:周佳颖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_350字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仿佛让我获得了人生的真谛。

文中讲道:“海伦亚当斯”是一位盲童,但因为海伦永不放弃的精神和莎莉文老师的辛勤教育,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成了大名鼎鼎的作家。这使我深受感动,从中受益匪浅。

时间是无限的,犹如长江水般永远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能利用、享受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是最宝贵的。就像雷锋叔叔说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穷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教育我们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有利于人们、社会的事情,是多么的愉快啊!

篇末,“阅读开机”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给你三天光明,你会将目光投向哪里?三天,仅仅只有三天的光明,多么残酷,又多么宝贵。那么,假如给了我三天光明,我会在第一天中,给我的亲人买最好的东西,尽自己的孝心。第二天和第三天,我会刻苦读书,让自己在三天后眼盲文不盲。

父母和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呀,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不会留恋时间;而那些虚度光阴的人,到头来必然要后悔。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四年级:连子都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_600字

心路成长的过程,有多少人感动了我这颗“易受感染”的心。李白的豪情壮志、文天祥的大义凛然……但令我最难忘的还是那颗乐观、耐心、积极向上的心!

上帝制作出许多健全的孩子后,也许累了,就心不在蔫地制作出了可怜的海伦凯勒。海伦,一场大病结束了她仅有一种提高自我的东西,当她克服了这些困难之后,竟有别人无法体会的欣喜,是呀,没有含辛茹苦的耕耘,哪能领会到甜入心田的快乐?海伦,你真是个"乐天派"!

你们相信吗?又盲又龙聋海伦竟然考上了哈弗大学!这是多少健全儿童梦寐以求的事情啊!但是在她那闪光的背后,却有着一个艰难的学习过程。

她在剑桥女子学院时,莎莉文老师每天和她在一起,非常辛苦地把老师们讲的内容拼写在她的手上,海伦只能快速读懂它;自习时间,海论就在盲文字典上查生词,以便来读懂那些难懂的课本。这些事情看似容易,但长时间下来,是多么单调、枯燥呀!海伦要学的东西这么多,还有耐心学下去。不像我,作业一多了就不认真写了。想想海伦,看看自己,真是羞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想退缩时,都会翻翻这本书海伦在黑暗中费尽心血写出来的书,并对自己说:“坚持!海伦都能为理想奋斗了,我们有这么健全的体魄,这么优越的学习条件,又有何理由放弃呢?”

海伦,一个多么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名字。她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的路上一步步向前迈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篇2】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三篇

篇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谁会说这样的话呢?肯定是个盲人!恩,猜得对!她虽然是又盲又哑,但是她也有过十九个月的光明,还值得提得是她在众人的辅导下竟学会说话,考上剑桥,然后又考上哈佛大学并成功毕业!她就是著名的作家海伦·凯勒。

那么是谁把她推了上去呢?其中最大的功臣就是安妮·莎莉文老师。小海伦在她的辅导下渐渐改掉了“小暴君”的习惯。慢慢地从会说话到周游各地去演讲,莎莉文老师都功不可没,即使是生病也不例外,直到去世。

那么莎莉文老师为什么要这么用力去辅导海伦呢?这就得讲讲她的身世:安妮·莎莉文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可又不幸患上了沙眼以致失明,幸好她被来救济院的队伍送到了柏金斯盲校,在学习期间动过几次手术,成了半盲人,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经校长的推荐去辅导海伦。之后由于用眼过度视力下降的更多了。如果在盲校多一些海伦和莎莉文老师这样的人那么盲聋哑人也就可以和正常人交谈了!

我不得不佩服她们意志坚强,要不海伦怎么能在众人面前说话呢?

篇二

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它记录了一个聋哑人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苦难命运的经历。在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世界里,她的`坚强与自信让自己的人生丰富多彩。而就是作者,海伦·凯勒。

现在的人们,大都没学会坚强,每当遇到困难,他们要不退缩,要不在那哭泣。可她,当世界变得无光、无声、无助时,一次又一次克服了软弱,选择了坚强。

现在的人们,大都没学会努力,每当面对生活的困境,人们往往是坐在那儿等待奇迹。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考验,她已超出常人的坚强毅力,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创造了奇迹!

现在的人们大都没学还没学会拥抱世界,往往自私自利,绝不让任何人拥有他的一分一厘。而她,自己生活在茫茫黑暗世界中,却把目光投向需要帮助的他人,把爱之光芒撒满世界。

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面对,学会接受挑战,学会拥抱世界。

篇三

老师向我们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拿到这书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

我看了一半,就已经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震撼了。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十九个月时不幸得了急性脑充血,从此丧失了听力和视力,变成了哑巴,但她并没有被困难压垮,而是用心来享受生命,用心来感受世界。她还去骑马、划船、游泳,甚至用心去领略世界的美景……

海伦·凯勒有一位家教老师,她就是莎利文小姐。在莎利文小姐的教育和帮助下,海伦·凯勒克服了沟通的障碍。1900年秋,海伦·凯勒顺利进入了美国哈佛大学的拉德克里夫学院学习,1904年以优异的成绩荣誉毕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她还是一个大作家,《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就是她写的。

海伦·凯勒顽强拼搏、身残意志坚的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们现在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条件如此优越,怎么能不好好学习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受【篇3】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有感400字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世界上的一个奇迹,今天,我抱着她那一本震撼人心的著作,阅读了起来。

海伦凯勒是一位又盲又聋的人,在她19个月大时,一场大病把她从有光有声的美丽世界拉了出来,把她拖到了一个寂静可怕的黑暗世界。从此,海伦凯勒的脾气就变得暴躁易怒,认为这个世界上不再有爱与光芒。直到海伦6岁时,一个改变了她命运的人——安妮莎莉文老师来了。莎莉文老师教海伦认字,让她感受世间的温暖又美好。从此,海伦从一个脾气暴躁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令世界人民惊叹的'女学者,成了世界历史上的又一个奇迹。

海伦凯勒是一个在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她能创造出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我们身上的各方面因素都比海伦要好,可我们却为什么不能取得像海伦那样大的成就呢?因为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只等着别人来给自己灌输知识,而不是自己去探求,去发现。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一样,以一种不屈不挠的心,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坎坷,这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在这本书中,我也十分欣赏海伦说的这样一句话:“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遗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是呀!不论是谁,在遇到不顺心的事的时候,都应该以一种乐观与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如果你非常的消极,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糕。

在这里,海伦说的这句话同样也让我感触颇深——“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没错,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得上一颗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心呢?只要拥有一颗自由自在的心,即便你的躯体不自由,又怎么样呢?我们都应该学习海伦这种心态。

海伦凯勒能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她接受了生命对她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在这个时候,即使身体有缺陷又怎么样呢?

目送读后感受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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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受(篇1)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目送 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读后感《目送 读后感》。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 “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 “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目送读后感受(篇2)

著名作家龙应台的散文《目送》里有一段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我非常喜欢这段话,反复去揣摩、咀嚼、回味,心中不断涌现浓浓的感伤。它让我想起了远在川南老家、已分别迈入88岁和80岁高龄的老父老母,也想起了在求学道路上离自己越来越远的22岁的女儿。

24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因为单纯、浪漫,瞬间就把自己的工作之锚草率地抛向了一个陌生的行业、一个陌生的地方,从此踏上了一条荆棘丛生的拼搏道路,尝尽了异乡的伶仃和惶恐。当初,我这个父母自小最疼爱的女儿,率性作出如此重大的人生决定,居然没有事先征求父母的一丝意见,事后开明的父母也从没说过什么,我却从他们心疼我和爱人边工作、边自考、边带女儿的长期艰辛,主动提出要帮我们带女儿回老家读书的想法,以及不顾身体年迈、辛苦辗转长途汽车、每年坚持到荣昌看望和陪伴我们两个月的细微言行中,才慢慢捕捉到许多对于我的关心与担忧。但,这也是我为人妻母多年后的呆滞感受了。 24年间,每抵近春节,老父老母就在电话里隐隐透露出思念之心,“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刻散发的无声鞭策,也督促着我们一家归心似箭地踏上那条熟悉、亲切、盘转的老家路。有了爱与亲情的浓浓包围,短暂的过年时光就在这种欢乐氛围里飞快地流逝着,一转眼就到了我们不愿归去的日子。每次,依着父母心意,兄嫂姊妹、侄儿侄女三代人都会依依不舍地为我们这一家子话别,父亲母亲依旧是简简单单的那几句话:“这次时间紧,没耍好。下次回来多待几天,轻轻松松地玩!”每次,父母总要我们带上他俩亲自制作的家乡小吃,精心培育的兰花,还有他们老早就买了的本地蜂糖等。每次,车子徐徐启动了,我总是忍不住回望,渐行渐远处,依旧是那熟悉的老街、亲切的老屋,依旧是父母满头的白发、佝偻的身影、远眺的眼神。刹那间,我的眼里润了、心里暖了、思绪飘飞了,孟郊的《游子吟》情不自禁地涌上了心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归家数日,脑海里依然萦绕着老家过年的温馨场景,以及挥之不去的老街、老屋,还有老父老母深情的目送......

去年,正读大三的女儿决定考研,思虑大学毕业后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种种不易,我们满心希望她报考本校——西南大学,除了把握大一点,更重要的是可以近距离享受家的温暖和照顾,她却一心向往烟雨霏霏的江南。在父母苦口婆心地反复劝说下,她勉强听从了建议,开始了购书、买资料及学习之旅。暑假结束,一回到学校的她,9月1日晚发来一条简短的微信:“我要考南京大学,已订资料。”距离20xx年考研时间——20xx年12月22、23日已经箭在弦上了,内心焦灼万分的我们已经别无所选了,此刻只能保持沉默,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思想拉锯战戛然而止。结果还算幸运吧,女儿如愿考取了自己喜欢的学校及专业,也大声讥笑了父母的保守和落后。如同当年自己的父母,我们依旧保持了沉默。也许,女儿不愿知道或者不会理解,父母面对子女的每一个重大人生选择之所以如此谨慎小心,甚至到了如履薄冰的地步,更多缘由恐怕是掺杂了自己二十多年风雨人生的深刻经验教训吧!这样苦心考虑的唯一目的仅仅希望自己最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孩子远离可能发生的曲折和打击,拥有更多选择幸福生活的自由与权利,并在漫长而莫测的人生旅途上可以顺利一些,幸运一些,安宁一些。此外,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一心付出的父母与最心爱的孩子间屡屡发生思想的交锋呢!?是啊,天下父母同心同情,可逐渐成长起来的年轻子女们——他们那青春飞扬的心又将安放何处呢?

最近,我常常回忆起自己风华正茂的那些年龄段,譬如高考时、大学毕业季,好像也是心心念念地向往和追求外面世界的无比宽广与精彩,从来没有、也不会去想去问父母心里的愿望。所谓父女母子情,人至中年的我,慢慢地细味、慢慢地明白,有些事啊,真的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这,或许是每一代父母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孩子的背影渐行渐远中,一点一点领悟的生活与生命的本真吧!

子女,恰如天空自由飘荡的风筝,无论飞得再高再远,都会被父母手里那条无形的线牵着,拉着,攥着,在未来的日子里或许会慢慢变得更近、更紧、更温情。

目送读后感受(篇3)

《目送》的七十二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目送读后感受(篇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逝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目送》

时隔多日,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有些事,某些景,一些人,在我本已斑驳的记忆里渐次清晰。有些话,本该早些说出口,却被我无声吞咽。此刻,又皆跃然纸上,流淌不息。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有着别人所不具备的一种特异功能——总能在万千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无比准确清楚地捕捉到他要找寻的那个身影。

他们的名字叫父母。

始终记得,大一那年,父亲在老家火车站送我时的场景。

彼时,我们每人手中都拖着一个皮箱,只是父亲手中的那个,像一个严重积水的矮熊,笨重且又肿大。从数百米外的公交车站,一直拖到狭窄拥挤的车厢小道,最后再用他坚实的臂膀,托举到我头顶的行李存放台上。

然后,他转身,用极其严肃的口吻第无数次告诫我:“今后你一个人出门在外,事事都要谨慎小心,切不可……要注意安全,出门一定要和别人一起……”

终于,我怀着无奈又无语的心情目送他一步一回头地走出车厢,而后,开始为这来之不易的解放与自由在心下暗暗庆幸不已。

火车如期开动,我拉开遮挡视线的车帘放飞我彼时轻松的心情。一转头,却看到父亲依旧站在我们登车时的那个站台,正朝着我车窗这边笨拙地挥手告别。

这是多年来我第一次看他挥手,竟与电视里播放了无数次的那些老套又滑稽的桥段有几分的雷同。

我是否该取笑父亲那笨拙的挥手姿势呢?

火车的轰鸣声继续不止,载着我奔向他视线的尽头,只余他执拗地站在车尾的那头,目光触不到火车移动方向的另一个尽头。

彼时,正值初春,而我却看到父亲早生的华发与这万物勃发的时代大潮流极其地不相适应,沧桑地在风中随他一同朝我笨拙地挥手告别。

或许,是火车的渐渐驶离给我造成的视觉错觉。忽然发现,父亲曾经在我眼中的高大形象瞬间土崩瓦解。彼时,他像一棵气息奄奄的佝偻老树,无声地伫立在原地,目送曾经长在他枝头的叶,翩翩飘向他根茎所触及不到的另一方天地,再无力去挽回些什么。

最终,他在我视野中慢慢缩减成一个圆点,直至,消失不见。

火车前,是我心飞往的方向,火车后,是他心没落的地方。

我不知道,那天父亲究竟在原地站了多久,又目送了我远去的背影有多久。只知道,次日,我打电话回家向他们报平安时,电话那头,传来母亲的那句抱怨:“你爸真傻,昨天去送你时,明知道风大,还穿那么少,回来就感冒了……”

彼时,我并不懂,父母目送子女渐渐远去背影的眼底里,究竟深藏着什么。只知道,那天,我从父亲伫立在站台上略显伛偻的身影与久久凝望的目光中,隐隐感到丝丝的落寞、无力与凄凉。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逝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受(篇5)

有人说,龙应台写的亲情散文远比她的政论文好的多。读完《目送》方知此言非虚。出生于台湾的她,远渡重洋,去美国负笈求学;也曾旅居于欧,在东南亚小憩,于香港、韩日逗留。流离不颠沛,其文不谈远大宏旨,唯念人生情长。

于是乎,我们看到了硝烟弥散处,昔日战场荒芜,野草凄凄下有白骨;生离死别后,我们看到太阳照常升起,可骁勇的士兵被岁月侵蚀成羸弱的老人,泣血的伤口已风干,留存下难以磨灭的痛。“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乡愁难消,故土难回,夙愿难解,死难瞑目。现实中悲剧的重点不是生活中突遭变故,而是变故后日复一日的重复,身上疮疤的痛,回忆中的痛,游子的痛在月明星稀夜一一袭来,孤岛中的老兵,你可曾寻到安宁的梦境?

于是乎,我们看到父母之爱,是从小心翼翼的呵护开始,到慢慢放手,到目送,到消失。记得去外地求学时,每次的归来与离去,都有巷口熟悉的身影,当你告诉父母你已长大不必再送时,他们还是提起你的书包,从家门到巷口,一路的叮咛嘱咐,直到你上车后,目送你离开才恋恋不舍的回去。那时候真正体会到了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港湾,父母在,何其幸哉!

于是乎,我们看到人类的狭隘的世界观并不准确,大自然自有圭臬。在那套理论里,白鸽不一定能够代表和平,狼也并不是凶残和狡黠的代名词,三生万物,共存共生,人类想凭借自己的小聪明为大自然立规,犹如蝼蚁绊大象,自不量力。

于是乎,我们从普通人的善恶,看到了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一扯即断。战争这台人类的绞肉机,从未歇息过。主义之争,政见之争,肤色种姓之争,资源之争,利益之争都可以是借口,一番屠戮厮杀,当胜利者踩在失败者的尸骨上志得意满时,那尸骨余温尚存。战后的伤痛更是难以愈合,正如作者所说:太疼的伤口,你不敢去碰触;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直视。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这就是这本书的意境,当某个黄昏,落日的余辉照亮窗前,你独自一人,品一杯香茗,在《目送》里,龙应台会与你细细诉说父母之爱,别离之苦,家国之殇。

目送读后感受(篇6)

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读后感受(篇7)

不知怎的,近期我忽然迷上了关于生死的书籍,鬼使神差下,我看起了《目送》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忧伤中透着缕缕美丽,其中有42个小文,三大段,令我印象最深的无非是第一个大段,“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而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第一个小文——目送。

目送讲述的是作者看爸爸越来越老,直至死亡。儿子愈来愈大,离自己越来越远,这使我不禁想起了大姨家的表哥,他今年刚上高一学业渐渐繁重起来,他没有当寄宿生。可即使他没有当寄宿生每次回家时也是十点多了,洗漱后便睡下了日复一日,他与大姨少了沟通和交流,因此他离开时常常都只留给大姨一个渐行渐远,直到消失的背影。一次,母亲去大姨家吃饭饭桌上大一感慨道:“孩子大了,离你也就远了,就再也看不住了。”“可不是嘛,再过几年我们家也会有一只笼子关不住的鸟儿了。”母亲笑着说道,两个女人的对话充满了淡淡的忧伤和无奈。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每次读这句话时,我总会鼻子一酸,泪珠哗啦啦的掉在地上,但同时这也是我最最爱的一句话,他让我知道了很多:知道了自己不仅有为人子女的时候,而且也须为人母,就像是世上的许多事一样,有着它的因果报应,知道了如何在对的年华,做对的事,知道了……总而言之,它使我长大了,是我第一次感到了时间原来少的可怜,我们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三五年,而后我们便是在他乡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孩子。

父母子女一场需要多大的幸运和缘分啊,所以请善待你们的父母,那些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要知道他们倾注多少爱在你身上,对你有多么大的期望……

驯龙记读后感9篇


读书可以使我们的思想变得更加成熟,这无关年龄,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显得更为高大上呢?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的“驯龙记读后感”。

驯龙记读后感 篇1

上一次,体育老师给我们播放了《驯龙记》这部电影,开头很好看,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没有看完这部电影,我非常想把这部电影看完,所以我一回到家,就跟妈妈约好周日六点去科技广场观看《驯龙记》,可事情没有我想的那么顺利。

终于到了星期天,我心想:太好了!下午就可以看到电影了!到了下午,英语老师上课超时,没有按时下课,所以我去看电影的计划就泡汤了。妈妈说:“没关系,妈妈给你买两本书,然后我们回家再看好不好?”我听到了这个建议,立刻说:“好呀!好呀!”我和妈妈走路回到了家里,我一进家门就赶紧把电脑打开,开始观看《驯龙记》。

里面讲:有一大群各种各样凶猛的龙来到了世界,这些龙不分敌友,见到比他弱的就把弱的吃掉,有一个小男孩,他射中了一条龙,掉进了森林里,小男孩的爸爸就是不相信,可是小男孩很想证明这件事,就来到了森林里发现了那一条龙,那条龙看上去非常凶猛,小男孩猛地想起来了,这条龙就是无比可怕的“夜魔”,可小男孩制服了他以后,那条龙就变得非常可爱,还给它取名叫没牙仔,因为那条龙在吃东西的时候总是不把牙齿露出来,在别人不给他吃东西的时候,他就猛地露出尖尖的牙齿一口咬到食物,所以给他取名叫没牙仔。小男孩发现没牙仔的尾巴少了一半儿,就精心用木头制作了另一半尾巴,这样没牙仔就可以飞起来了!世界上有一种可以吞掉好几头龙的一种龙,他非常凶猛,光凭没牙仔是打不过他的,所以小男孩叫上了他的队友,并给他们准备了适合他们的龙,大家一起战斗!最终,经过大家的齐心协力,那条大龙终于被打败了!

我看完这部电影后,知道了干什么事情都要团结,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遇到危险,不能害怕,要沉着冷静想办法。这就是我通过这部电影学到的,我建议大家也去看一看《驯龙记》。

[驯龙记观后感]

驯龙记读后感 篇2

老师让我们看了《驯龙记》,很好看。

电影中,讲了许多巨龙攻击居住在小岛上的维京人。而他们的头领的儿子小卡嗝却很弱小,大家都认为他无法与巨龙对抗,便让他呆在家里,然而小卡嗝独自冲了出去击中了神出鬼没的巨龙“夜煞”。,他到夜煞坠落的地方,他很害怕想杀了它,但他没忍心下手。从此以后,他每天给夜煞送食物,渐渐驯服了它。后来,维京人开始进行训龙训练,小卡嗝很进步很快。女孩艾斯特雷德感到奇怪,一天她发现了夜煞。小卡嗝叫她替他保密。后来,夜煞带他们去了龙的栖息地,他们才明白每一只龙要给一条大龙食物,如果不给,就会被吃掉。又一次,小卡嗝在训龙时遇到了危险,夜煞来救他时被维京人捉住。来到龙的栖息地,和那条大龙的殊死搏斗,夜煞救了小卡嗝,小卡嗝的爸爸很后悔。从此维京人与龙和谐相处……

多么和谐的画面啊!看了这个电影,我明白了,人与动物应该和谐相处,不应该互相残杀。自然是属于我们大家的,()只有这样,才能创建和谐美好的环境。

龙在我们心中的印象是强者,是恐惧,是邪恶,我们对付它的方法就是尽一切努力去征服,去屠杀,去消灭。电影里出现了一个小英雄和一条可爱的龙!

驯龙记读后感 篇3

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一部电影叫《驯龙记》,很巧合,我暑期阅读的这本书也叫《驯龙记》。电影《驯龙记》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与龙的故事,那里面人与龙和谐共处的场景令人十分羡慕。而书本《驯龙记》则更加离奇,竟是一对父子孵化“恐龙”的故事。

尽管是虚幻的故事,却映射着现实的光芒。

这本书告诉人们一个道理,无论你做什么,都不能因为一点点的困难和挫折而立即放弃所有的希望。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之前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努力工作,他才能获得成功。正如冰心的一首诗里所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美丽!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故事中,儿子孔龙和爸爸孔大龙尽管有着不同的性格,却有着同样的喜好:研究一切关于恐龙的事物——恐龙生活的年代,恐龙的种类,恐龙的食性,甚至各种恐龙居住的地方。他们对恐龙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兴趣。他们总是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见到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恐龙。这样的梦想似乎太遥远了。

但孔大龙父子有他们的办法。他们把恐龙化石粉和各种采集的中药放在水中,然后放一个鸟蛋、龟蛋等。因为他们相信,恐龙是鸟类爬行类的祖先。

最后竟真的以这种看似不可能的方法孵出了恐龙,只不过“恐龙”很小。

读这本完整的书,最吸引我的不是他如何孵化恐龙,也不是他如何热爱恐龙,而是他们父子对创新和兴趣的诠释。

他们是一对普通的父子,爸爸是名会计,儿子只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他们对于自己所热爱的喜好并不只有不停地了解而已,而是自己发掘有关恐龙孵化的秘密。也许他们折腾了许久的“孵化恐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名人效益或利益,最终仅仅是成为了动物园中的三只新宠。他们的初衷也许只是满足他们探索恐龙和未知事物的欲望,但他们的创新确实给他们带来了自己的满足。

《驯龙记》不仅是关于一次异想天开、漫无边际的当代“恐龙”孵化行动的虚构故事,它在骨子里也是关于童年的某种生命精神及其当下生活的现实书写。作品中,孔龙父子从“恐龙汤”里好不容易孵出来的三只小恐龙并没有像我们期待的那样让他们获得各种名声,而三只小恐龙也只是成为动物园里的三位新客人。这样一直占据着我们注意力的“恐龙”事件忽然退到了故事的背后,而男孩孔龙的生活与成长话题则被推到了故事的前景上。

我们不妨说,这部作品表面上是在写“恐龙”,其实是在写孔龙;表面上是在写童话,其实是在写现实。

这本书写得非常生动,我非常喜欢。我多么想看看那几个小家伙呀!虽然这只是一个虚幻的故事,但我相信在未来,我们人类将制造出早已消失的恐龙。

回望我们,又有几人敢如此大胆地进行所谓“孵化恐龙”的行动。对于那些有趣而好奇的事情,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找到前人的总结,但我们并没有考虑自己独特的见解。新事物的诞生永远都有两个条件:

一是兴趣,很多人都已做到。二是创新,以自身思考融入兴趣,以自身的行动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事物。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

不幸的是,我们的童年常常充满了这样的创新,但在年复一年地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这些创新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为什么?是因为我们已***接受,***原有的经验,***前人的失败而再惧怕我们自己的思考了吗?我们不应该那样做。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创造出更多我们从未听说过或见过的新事物。

驯龙记读后感 篇4

因为我妈妈给了我姐姐两张电影票,让她领着我去看电影。

我和姐姐进去以后,随便在二楼找了俩个座位,坐了上去,不一会电影开始了,

我们这次看的电影是驯龙记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小嗝嗝的爸爸是维京人的首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嗝嗝打伤了传说中的夜煞,而且后来还在一个山谷发现了它,但是他并没有杀夜煞,并且还在一个山谷养了它,他养夜煞的同时要参加维京人的训龙课,因为他养夜煞时知道了那些龙的缺点,所以他在训练场上表现是最好的一个人,但是在最后一场训练杀龙的那场的战斗中,夜煞为了救小格格,被发现了,还被捉了起来,他父亲再利用夜煞的同时也找到了龙洞,与巨龙开战,可是输了。小嗝嗝和他的伙伴和在其他龙的帮助下将巨龙打败。

看完这部影片我很喜欢主人公小嗝嗝和夜煞,因为夜煞的俩个大眼睛很可爱,还又它是猫身,蝙蝠的翅膀。小格格将杀龙变成训龙,改变了维京人几百年来的传统。当维京人意识到他们可以和龙和平相处时,生活一下子幸福起来,不会再有龙来烧毁村庄,抢走食物,还可以让龙族在他们的家园与他们共处。小嗝嗝成了族人心目中的英雄。

驯龙记读后感 篇5

这片子讲的是世界某个角落的一个村庄维京人(史上最强壮的最厉害的民族),受的不是小小蚊虫和蛇的司空见惯的威胁,而是龙的威胁,各种各样的dragon到村里来抢吃的,所以造成里面的男女老少必须学会打龙的技巧和拥有强壮无比的身形,而且还有一本宝典专门讲述针对各种各样的龙的回击擒拿技巧。但是主人公长得瘦小羸弱,他的父亲一直感觉他不是一个擒龙的料。但是有一个晚上,小主人公用自己发明打造的箭射中速度无比快从未失手但是从未被人们所解的夜煞龙,没人相信,包括他父亲。小主人找到受伤的夜煞龙,并慢慢地跟他培养了感情,一步一步地用情感感化了并骑上夜煞龙,之后,在他的影响之下,所有村庄里的人不再擒龙,而是驯龙。大家都骑着龙到处飞舞……并战胜了各类龙所饲养的大魔头。

儿子即便是看第四遍,也依然聚精会神,他特别喜欢那个夜煞,当小主人公终于骑上夜煞龙的时候,他说:“妈妈,你听,他们也抄袭了中国的音乐。”我仔细地一听,还真的是,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功夫熊猫》,老外把咱中国人的东西运用得出神入化,并且返过来赚中国人的钱,唉……处处有所体现。这只是观感一。

更重点的一个观感就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就像这个龙与村里人的关系,有很多时候是对立打斗的,其实只要父母稍加用一些心去了解孩子,去关心孩子,正如里面的小主人公以豁出去的精神和满满的爱心去驯夜煞一样,再“皮”的孩子也能“驯”服,也能快乐地与你做朋友,做战友……家里少了紧张的气氛,少了打闹哭声……

与孩子一起做朋友,做战友吧!生活原来可以如此美好!

驯龙记读后感 篇6

前不久,在老妈的推荐下,我在网上观看了一部温暖而又刺激的影片,温暖的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刺激的是坐在龙的脊背上那飞翔的感觉。此影片名叫《驯龙记》。

这部影片虽是动画表现形式,但它却更生动的塑造了主人公小嗝嗝与夜煞龙“没牙”之间那种纯真的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友谊。小嗝嗝天生瘦弱,心地善良却懦弱。在众人的嘲笑不信任下,小嗝嗝很想证明自己,做一个父亲喜欢的全身充满勇气、肌肉和荣耀的孩子。于是在一个维京勇士和龙战斗的夜晚,他推起了发射龙网的车,对准罕见而强壮的夜煞,用网把夜煞紧紧捆绑。面对已经受伤被紧紧捆绑的夜煞,小嗝嗝颤抖的拿出一把小刀,发誓要把夜煞的心脏挖出献给他的父亲,证明自己。望着即将被杀的夜煞由原来的愤怒,变到听天由命,犹豫再三的小嗝嗝没有杀死夜煞,反而把它放了,挣脱绳网的夜煞迅速抓住小嗝嗝的脖子,龙眼和人眼紧紧相视。随后夜煞摇摇尾巴拍着巨大的'翅膀飞向天空。从人和龙初步的行为试探,到后来互相帮助,他们成为不可思议的朋友。

实际上,小嗝嗝的所作所为也无不映射着“和平”这个信念。从他对受伤夜煞的悉心照顾,到他对笼子里的各种各样的龙的习性的掌握、驯服,他都是怀着一颗仁慈的心与它们沟通的,这也恰和我们中国儒家所倡导的“仁者无敌”一致。小嗝嗝不但用自己的仁义征服了那些龙,也征服了同样桀骜不驯的那些小伙伴。

在对父亲的辩解中,小嗝嗝说漏了他父亲一直以来不顾一切要找的龙穴的具体位置。父亲找到龙穴,拼命的攻击,龙穴的主人出现——一条比普通巨龙还 要大很多的龙。原来所有的巨龙不停地偷抢人类的食物只为带回去给超级巨龙。在超级巨龙的面前,即使维京族最强壮的人小嗝嗝的父亲也无能为力。在紧要关头,小嗝嗝带着伙伴出现在长辈的面前,他们携手成为朋友的各种巨龙,共同战斗真正的邪恶。当其他人都都目瞪口呆的望着超级巨龙时,唯有小嗝嗝和他的好朋友夜煞与超级巨龙展开了殊死搏斗。超级巨龙张开大嘴,喷出熊熊的火焰,而夜煞也毫不畏惧,发出光波把超级巨龙的火焰反射回去,超级巨龙被自己的火焰烧死。但死神总是在人们胜利是给其出其不意的一击。小嗝嗝从夜煞的后背掉下,掉进漫天火海,夜煞冲进火海冒死相救,两个好伙伴不见踪影。

浓烟已散,小嗝嗝的父亲四处寻找他的儿子,此时的父亲才发现自己要的只是小嗝嗝,无论他是否荣耀。身负重伤的夜煞在最后关头用自己的翅膀保护了小嗝嗝,此时作为维京族的首领,小嗝嗝的父亲深深的明白,与其抵抗巨龙、攻击巨龙,不如与巨龙交个朋友。

原来和平的世界如此美好,原来换个角度看事情,可以意想不到的解决很多问题。

“我们村子里的食物很难吃,生活很辛苦,只是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我们村的宠物很多,但别的村的宠物仅仅是小猫小狗,而我们村的宠物则是——巨龙。”

驯龙记读后感 篇7

这部电影讲述了小男孩波普和他的宠物龙无牙男孩与龙军战斗的故事。

伯普的父亲是维京部落的首领。他希望伯普能成为他的**男人。但伯普不想当领导,因为责任太重了。他每天和自己的没牙仔一起飞,绘制他们发现的小岛周围的地图。

一天,小伯比遇到一群人,得知有人在建龙军。小波比计划阻止那个人的计划。他和没牙的宝贝一起去找龙军。在飞行途中,小波比遇到了一个戴着面具的驯龙师。原来,这位驯龙高手是一位从未谋面的母亲。他的母亲和一群龙生活在一个美丽和平的山谷里。

后来,龙军发现了山谷。他们带着海龙王杀了山龙王,统治了所有的龙。在战斗中,被海龙王控制的无牙儿仔杀死了他的父亲。接下来要摧毁维京人的部落。

小波普和他的母亲带领部落里的小朋友们,骑着失控的幼龙,跌跌撞撞地保卫他们的部落。博普用友谊和爱唤醒了无牙婴儿的控制权,打败并赶走了海龙皇帝。小波普成为了新的领袖,无牙男孩成为了新的龙王,维京人和龙族人民再次和平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打嗝有很多优点,比如:不怕困难,爱打嗝,但我喜欢打嗝的女朋友,她很温柔。勇敢,一点也不像柔弱的女孩,像女汉子。

在其中一个片段中,她和她的小朋友被送去当俘虏。她不怕,但保护所有的朋友。

这部电影有许多有趣的部分。我们自己去找吧!

驯龙记读后感 篇8

龙的定义,对于我们中华民族而言,是神圣的,威力无穷的象征。我们常常称呼自己为龙的传人,足以见得龙在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然而在西方,龙却作为一种黑暗与邪恶的化身出现,西方人对其形态的特征的定义,也大大不同于我们的金龙青龙,而是以黑面蛇颈蝙蝠翼的模样出现---这就是西方人对于龙的定位,在驯龙记中,主人公hiccup收养的那只小龙没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据百科资料所说,没牙是夜煞(nightfury):被当地人称为神秘种类的一员,有着隐形轰炸机一样的体魄,其喷一出的是极具冲击力的强有力的雷电……是龙族非常稀有且最危险聪明的龙……

或许正因为如此,没牙才被选为驯龙记中被人类驯养的龙的角色---这就是全篇最能表述我所写的题目偏见背后的真实的最好例子。即使是我们认为的龙族最凶狠狡猾而危险的种类,却能够成为最先与人沟通的薄弱环节!不仅仅在龙族,在视龙如仇的凶悍的维京人中,也有那反对战争深信和平的hiccup,在剧中他的角色是维京族长的儿子,这也给他在剧中的作用狠狠地渲染了一笔。这就是邂逅与缘分,也正是这两个不同世界不同种族彼此仇视的,却拥有这相同内心的生命的邂逅。他们俩那两次邂逅,我们可以看出,一爱一能化解一切敌意,即使看似凶狠,倘若能发自内心去感受彼此,那颗凶悍的表面背后的真实,也会浮出一水面。他们指尖的这种缘分,拉开了驯龙记全篇故事的序幕!

先说说维京人,我认为这个民族的存在就是一种传统愚昧的象征。按照常理而言,人类是拥有其他生物所没有的智能,然而,正是这种拥有智能的种族,却也同样存在着顽固不化的蒙昧。他们如同机器一般,按照祖先设定好的程序,让他们身陷在与龙为敌的环境中并不断重复着升华着那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仇恨。就像是愚公移山中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维京人的教育是从小教育屠龙,并把屠龙战士的称号尊为至高的荣耀。就这样,从小灌输的思想深深地植根于这个民族的行为模一式中。维京人是勇一猛的有智慧的,然而潜藏于内的真实确实固执愚昧的。

再说说维京人中的一个懦夫,他身为族长之子却厌恶屠龙,也不崇敬屠龙战士的称号,丝毫没有承袭维京人民族的优良传统一精一神。这角色的设定就是一个娇一弱瘦小柔和面善的小子模样。这种不同于其他人的形象注定给与了他不同的经历和命运,也增添了其叛逆的色彩。这个人,就是hiccup,这部动画的主人公--化解人龙仇恨的命运之子。表面的懦弱正是内心坚强的衬托,也注定了他的不同。一爱一心的力量之伟大,足以将仇深似海的敌人驯服!

说道邪恶的龙他们真的邪恶吗?未必。表面的凶残并不能以偏概全地定义他们内心的黑暗。它们可一爱一,灵通,有着婴儿般纯洁的心,却也有着动物般天生的自卫本能。将它们视为仇敌,它们自然以凶恶相报。反之,若让它们感受到你那纯洁的一爱一心,那么,人龙的世界亦能和谐共处。

这部动画也严厉抨击了传统的教育,从传统的教学模一式教授传统知识,但绝知此事要躬行。或许又更多的诀窍,不是用来听从老师,而是自己去实践,去发现,去学一习一……

一部动画,不仅仅是做工与技术,更重要的是内涵。欣赏一部动画,不仅仅是感动何来,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什么。驯龙记绝不亚于皮克斯的飞屋环游记给我们的启示。学会欣赏,更要学会抛弃自己无数的思维定势,去看清领悟真正的本质……

驯龙记读后感 篇9

本片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卡嗝的维京少年,听名字就很奇怪,而这个少年刚开始的时候的确被所有的人当成废材,因为他无法屠龙。可是他却在一次偶然中击中了一头称为怒影龙的小龙,在本片中怒影龙是一种人们从未见过的最强之龙,但这条被击中的小龙却例外,它是一头连飞行都不能的衰小龙。就这样,命运将这两个不同的物种联系在了一起。一个笨小孩,一头衰小龙,两者之间开始了一段跨越族群的神奇冒险之旅。

人有感情,电一影里的龙当然也有感情。信任,是最重要。电一影里的小嗝嗝和没牙(一只夜煞龙),如果没有信任,就不会互相帮助,也不会找到龙一穴一;如果找不到龙一穴一,龙会来抢维京人的食物,更不会有大结局时与龙共处的场景。

完美的影片,完美的结局,触一动我的地方太多了。当希卡普的爸爸得知希卡普要保护龙时,气愤异常,二人争吵起来。爸爸说:为什么不杀它们?它们伤害了成千上万的我们!希卡普吼道:但我们也伤害了成千上万的它们!它们那么做只是为了自卫!确实,在生活中,我们总是站着自己的立场上,看别人欠自己多少,想别人怎样伤害了自己,却极少意识到自己也在伤害这别人。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一想,往往能把坏事变成好事。如果维京人更早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生活也许早就安定了吧!

人与龙可以建立友谊,和平共处,而人与人之间呢?本片的讽世寓意不言而喻,引人深思。

总之,在这个多难的春天,《驯龙记》是一部让人鼓起勇气,乐观看待生活的电一影,每个人都应该看一遍。然后,从此刻起做一个幸福的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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